探讨如何创新电费回收手段防范电费回收风险付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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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如何创新电费回收手段防范电费回收风险付艳

付艳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摘要:一直以来,供电企业供应电力主要实行“先用电,后交费”的模式,而随着电费回收手段的创新,近年来部分供电企业相继推出购电制供电模式,在电费回收手段上也在逐步创新,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用电客户的欠费问题。然而,随着国家一系列节能减排、环保的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的影响,加大了电费回收风险,对供电企业而言,如何创新电费回收手段防范电费回收风险十分重要。本文首先通过分析现阶段电费回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分析电费风险产生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分析创新电费回收手段以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电能销售作为供电企业的核心产业,供电企业的经营成果最终是由回收电费来衡量,本文主要是分析电费回收风险的形成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供电企业应对策略。

关键词:电费回收;电费风险;供电企业;电力系统;电力资源

1电费回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1行业客户风险加大

国家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企业亏损和资金紧张情况普遍存在,钢铁、化工、煤炭、陶瓷等行业经营形势不明朗,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转移力度还将随国家环保执法力度加强而加强,部分企业成本上升,利润空间压缩,企业经营困难,电费回收风险加大。分次划拨、预付费推进难、实施难;高铁等客户依靠其特殊用电性质,电费缴纳不积极。

1.2财政拨款单位电费回收风险突出

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及政府部门等单位大部分电费资金来源属于国家财政拨款,部分客户下达电费资金审批时间较长延期交费,像排涝抗旱、路灯用电部分地区存在半年拨款或年底拨款的情况,影响电费回收的及时性。

由于物业公司与小区居民矛盾纠纷或物业公司频繁更换,导致物业公司拖欠小区内公用设施电费,而且公用设施用电也涉及民生问题,难以采取停电等催收手段,形成较大的电费回收风险。即使实施了停电措施,后期引发的舆情风险也较大。

1.4拆迁地区电费回收风险较大

因城市发展进程快,伴随着大面积拆迁。一是因政府部门与拆迁公司未能及时与公司联系,造成在抄表时才发现现场已拆除、联系不到用户的情况,形成的拆迁电费追缴困难;二是部分居民一旦获悉居住区即将拆迁,就拒交电费,而拆迁公司也无力长期负担电费,使电费回收存在较大风险。

1.5居民客户电费回收困难

部分居民客户交费意识淡薄,需催费人员多次电话、上门催收,有部分居民客户存在不催不交的拖欠意识,城镇居民出租户变动性大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守老人、儿童无资支付电费的问题,都给催费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供电公司为完成回收任务,只能晚间或周末请物业公司配合逐户上门催收,增加了催费人员的工作量。

2电费风险产生的原因

电费拖欠有可能演变成呆、坏账的风险。分析形成电费回收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情况:

2.1“先用电,后交费”的模式是导致欠费的根本原因

区别于其他商品服务行业的“先交费,后服务”的动作模式,目前供电企业销售模式仍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先用电、后交费”方式,“电是商品,用电缴费”的观念在不少客户思想上很模糊,人们还没有形成新的电力消费观念和习惯。实际上,发生拖欠电费,其根本原因在于用户欠费的成本过低,造成供电企业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2法律法规滞后

《电力法》及配套法规颁布已近20年未作修订,很多规定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需要。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费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实际工作中,常存在一些客户恶意利用法律规定的时间差拖欠电费,依据此规定,供电企业要等用电方逾期之日再拖欠电费30日后才可按规范程序停电,这就有失“电是商品、风险共担”的原则,也使得供电企业电费按时结零得不到保证。

2.3收费政策

目前采用的购电制,分次划拨结算方法没有政策扶持,很多用户质疑和抵触实施,而政府保增长、促发展压力较大,对出台预付费政策持消极态度或在改变结算方式上制造障碍,使得相关业务在推广中遇阻,使电费回收风险加大。

2.4社会环境

供电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有些企业经营困难,各地政府考虑到就业、税收等因素,无限放大供电企业社会责任,特别是冶炼、化工、煤矿等由于连续生产对用电可靠性要求高的特殊行业,一旦发生电费欠费,供电企业不能轻易对其实施有效的停电催费措施。

2.5优质服务面临更高要求

电费涉及用电客户切身利益,电费抄核收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服务的客户类型多种多样,加之国家高度关注民生,客户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供电企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均多年未经调整,立法滞后,现有电力法规难以适应新情况、新问题,对我们依法维权、依法服务提出了新课题。

3电费风险降低和防范措施

3.1依法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正确执行电价,明确约定电费结算方式、电费缴纳方式、电费催收措施及违约责任,缩短电费发行的周期可降低欠费的额度,缩短电费缴纳的时间可控制风险的范围。坚持依法催收电费,有效避免因电价政策执行错误、供用电合同中电费结算条款不规范等原因产生的电费回收风险。

3.2针对客户的特点,拓展电费风险控制的范围,建立合同履约担保制度,推广预购电措施,制定相应的《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办法》。要求电费回收人员依据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及电费缴纳信誉作为预警依据,每周、月、季定期进行电费回收情况的分析和客户欠费分析,对列入预警内容的风险对象,制定相应的应对控制和跟踪分析措施,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防止因企业关停、破产、重组、转制、拆迁,客户户经营状况不良,客户流动资金紧缺,社会稳定等原因,发生欠缴电费或恶意拖欠电费,引起的电费不能及时回收等风险。重点落实事前预防、事后处理的各项措施。

3.3完善电费回收部门绩效考核细则,明确电费回收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将个人经济收入与个人电费回收业绩挂钩,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每一个电费回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3.4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风险管理,避免因走收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欠费催缴不力、收费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电费不能及时足额回收、形成呆坏帐或呆坏账非法核销、电费损失等风险。

3.5加强电费代收机构的监督,避免因社会代理收费机构拒收用户现金缴纳电费等原因,引起用户缴费难造成的欠费、客户投诉等风险。

3.6大力推进多渠道、多方式缴费业务。如:银行代扣、卡卡通自助缴费、供电营业厅缴费、电费代收点缴费、电话(手机)缴费、网上银行缴费等缴费方式。使客户交费更安全、更清楚、更明白,客户省时、省力、省心。通过多种交费方式实现电费回收结算的自动化,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快电费回收速度,提高电费回收的安全性。

3.7结合现有营销信息化系统,不断完善客户交费、报修、查询、通知等电力短信服务功能,实现短信服务系统自动通过短信方式向客户发送交费、报修、查询、通知等信息,创建与客户间的双向沟通渠道,提高公司营销运转效率和服务水平。

3.8切实增强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日常工作中把“品牌形象,人人有责”有意识进行融入,例如在各个居民楼、小区公告栏、配电箱等处悬挂“岗位挂牌服务”标示牌等便民措施,方便客户进行用电业务查询、咨询和交费等业务。通过细微的服务会在很大程度上带动电费回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从长远发展来看,电费回收是电力营销风险的形成的关键,电费能否及时回收,直接关系到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是供电企业最终效益的体现。通过在电费回收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相应手段与策略,要落实专业部门,负责及时跟踪研究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对潜在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加强电费风险防范在电费回收中的应用,从而减少电费回收的风险,在提升优质服务、构建和谐供用关系的同时,达到有效回收电费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电力营销基本业务与技能[M].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2]郑文华.实施电费回收的措施及应注意的问题[J].电力技术经济,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