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问题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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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问题与对策

张湛京

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山528400

摘要:现阶段,随着国内外工园区突发环境安全事件频率的增加,企业生产的环境安全已经成为世界众多工业国家的重要研究课题。由于工园区内聚集的企业种类较多,危险化学物品的存放数量也较多,在较高的环境风险下,工园区内企业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的概率被增加。如何在工园区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对突发性环境事故进行防控,是现阶段工园区对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主要管理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对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特征及应急预案的编制做出重点分析和探索。

关键词: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状分析;编制对策

由于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具有高发性,使得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上了议程。为了提高工园区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和防控能力,降低事故对园区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关部门需要对园区内涉及环境风险的物质、工艺等进行调查评估,以此为根据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1.我国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特征

1.1处置难度较大、涉及面广

我国现阶段的工园区普遍存在着结构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厂房密集、各类输送管道重叠交错,一旦出现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极易造成事故蔓延,危及到周边企业,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工园区内突发事故多发生在工作区域或者危险品聚集的区域,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加上事故的突发性,在没有正确指导的情况下,很难及时组织相关救援力量对事故进行控制。

1.2产生形式具有多样性

我国现阶段引起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因素具有多样化特征,如化学污染、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用电不当引起的突发火灾等,虽然突发性事故常常让人始料不及,但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例如多发生在工园区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处理等环节。

1.3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

我国近几年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园区数量不断增加,但是,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出现频率也在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事故中有害物质的泄漏,在影响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对国民经济造成了很大损失。这在一定原因上,是因为化学类物品引起的突发事故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大量泄漏有毒物质或发生爆炸,对工园区内的生产活动造成极大破坏,经济损失严重。

2.我国工园区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机制

我国现阶段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大多采用的都是自上而下纵向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我国行业内的生产单位需要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及经营方式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在完成后上报给主管部门以备案留存。另外,为了应对环境安全事故的频发,需要对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备案设置一套独立的管理机制进行管理。

结合现阶段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来看,我国对环境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还较为薄弱。环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机构的缺失、管理队伍建设的滞后、应急预案管理机制的不完善等问题,都揭示了我国工园区内企业现阶段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的匮乏。

2.2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内容不全面

在对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编制应急预案时,需要结合园区实际规划,编制有利于开展事故处理工作的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要集中在工园区内存在突发性环境安全隐患的区域和其他需要注意的地点等,以落实应急预案在实际工作中的应急作用。但是在现阶段,工园区应急预案大多缺少对园区实际环境的有效评估和管理内容[1]。

目前,工园区内生产企业在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内容中还没有建立起对应的审核制度,加上政府相关部门职能的缺失,忽略了应急预案内容的更新和完善工作。由于工园区内企业生产多具有特殊性和危险性,应急预案中对化学药品安全事故内容编制不足,使相关企业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具备可操作性。另外,而应急预案编制内容中惩罚措施的缺乏,使得园区内许多企业对环境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警惕性不足,而工园区内的信息流通不畅和政府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也导致了工园区内居民防灾意识和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意识的匮乏。

3.我国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编制对策

3.1规范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在对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编制时,需要由园区内生产企业或企业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并定期对预案内容进行更新、评估和修订等工作,以保证应急预案的编制符合工园区内的实际生产情况[2]。作为编制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园区内的生产企业需要结合实际,在保证应急预案内容真实和可操作的情况下,展开环境安全事故风险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完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核,再由园区内的生产企业负责人签署发布。在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预案编制时,需要指定企业内有关人员全程参与编制过程,以保证应急预案编制的规范化。

3.2落实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措施

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相关部门需要对该预案的完备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和审核,以确保该预案在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起到事故处理指导作用。在此基础上,工园区内需要建立起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专家评审会议制度,在预案编制完成后,经由会议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以确保预案的编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审核预案的会议评审专家主要由环境应急预案涉及到的政府管理部门人员、行业内的协会代表、具备领域内生产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建立专家数据库以应对生产企业应急预案的论证评审会议,其会议评审专家必须从该数据库中抽取,在评审结构上,以符合应急预案评审工作为标准。除此之外,还可以对评审专家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应急预案评审工作需要和评审专家个人情况对评审数据库进行不定期的人员数据更新。

3.3建立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在实施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时,工园区需要结合所在地区进行统一备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起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风险应急预案的分级评审和备案的相关管理机制[4]。在这一过程中,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风险的应急预案专家论证评审会议和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需要工园区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组织,并实施开展,从而为我国工园区内产业的经济财产和人身财产做出有效保障。

3.4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实施

在现阶段工园区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处理中,需要结合相关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建立起积极有效的预案管理保障体系。由工园区内管理部门和地区县级以上的国家政府,对工园区内安全事故风险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并创建风险应急预案评审制度。一方面,工园区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相关部门需要不定期对园区内的备案企业进行应急预案的抽查,并对抽查工作做出汇总分析,提出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改进,以增强预案备案指导工作的实效性。另一方面,对于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企业或预案编制的受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措施,从而有效落实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实现工园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意义。

图1工园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运行机制

4.结语

我国现阶段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需要重点对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技术路线和结构框架进行研究。在工园区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和工园区环境风险应急资源的调查工作中,相关部门要通过对工园区内现有企业环境的存在风险进行分析,健全应急预警体系、防控体系、保障体系等应急系统,从而加速工园区内安全生产环境的建设。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实际上是工园区对环境安全制度的优化更新过程,通过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可以对工园区内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进行最大程度的防范,以保障园区及园区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国民经济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边归国,王翔.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与要点[J].能源与环境,2016(3):70-73.

[2]刘黄娟.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若干建议[J].环境与发展,2018(4):252-253.

[3]王鲲鹏,曹国志,贾倩,等.我国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现状及问题[J].环境保护科学,2015(4):6-9.

[4]陈冬霞.关于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存在问题分析[J].科技展望,2016(3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