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登记工作中主要问题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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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登记工作中主要问题的探讨

姚海兰

姚海兰

新疆正元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摘要:土地是一种自然资源,这种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为了使我国土地的利用率更大化,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暂时划归给农民。集体土地登记关系到土地使用者的根本利益,做好土地登记工作利国利民。

关键词:集体土地;土地登记;土地权属

1土地登记及土地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是土地产权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权利及其它事项记载于专门的薄册,以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维护土地权利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1.2土地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到位

集体土地登记工作问题中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到位。依照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村民小组。乡镇大部分村民小组只设组长一人,既没有组织机构,也没有经济来源,村民小组形同虚设。而土地是村民小组集体成员的一笔最大资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涉及本小组集体利益关系重大。而登记发证工作事务多,程序复杂,仅一个组长很难完成工作。

1.2.2集体成员思想认识不到位

按照土地管理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部分,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又分别属于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但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农民不清楚自己所承包使用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无法意识到所有权登记的重要性,也不会主动要求集体组织申请所有权登记发证,这无疑给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增加了难度。

1.2.3土地权属资料不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经历由地主所有到农民个体所有再到集体所有的过程。1952年土改过程中,将原地主所有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1956年设立高级合作社后,农民个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转为集体所有,由于当时对权属资料管理没有跟上来,造成资料缺失;1962年“四固定”将集体土地固定给生产队所有,但是对固定下来的资料也没有妥善保管,绝大部分已经丧失;而当时参与“四固定”的人员大部分已经过世,造成权属证据资料严重不到位;撤队建组后,村民小组形同虚设,原仅存的资料进一步丧失。由于权属资料不到位,一些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久拖不决。

1.2.4土地权属界线不到位

自2009年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这次调查在大多数村民小组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还是空白。而土地权属界线是认定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发证工作的进程。

1.2.5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到位

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法律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没有一定的法律和业务知识,是根本不能胜任的。相关工作中大部分人员都不是本专业出身,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基本上不能独立开展工作。由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发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1.2.6技术运用不到位

第二次土地达调查后,土地资源局拥有比较完全的数据库,但在日常的土地登记工作中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数据库利用率不高,而且数据库长期得不到更新,致使目前数据库已经成为摆设。

2加强和规范土地登记的措施

2.1健全村民小组机构

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村民小组的法律地位。《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这里只是把村民小组作为土地的经营、管理者看待,而不是作为土地所有者看待,使得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地位缺失。为了确立村民小组应有的法律地位,让其真正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一员,成为集体土地所有者,必须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使其能够独立承担经营、管理本村民小组集体财产职能,为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提供组织保障。

2.2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宣传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产权明晰”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土地管理的基础,而土地登记发证是明晰产权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顺利开展,必须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土地登记的目的和意义,以期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使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变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3搜集土地权属资料

土地权属资料是认定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确权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必须认真做好资料的搜集工作,为登记发证提供资料保障。

2.4认定权属界线

权属界线的认定不仅要在地面上认定,而且要形成相应的权属界线资料,作为登记发证的依据。要抽调相关行政、法律、技术人员组成权属界线认定小组,组织土地相邻各方人员进行界线认定,妥善调解处理权属争议,签订《权属界线认定书》,作为登记发证的依据。

2.5做好业务培训

基层国土管理员是土地管理的第一道线,承担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的重任,没有一定的业务和法律素质是难以开展工作的。为此,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土地确权规定、权属调解处理办法、地籍调查规程、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人员保障。

2.6更新数据库

国家第二次土地大调查为伊宁市提供了现成的数据来源,数据库的完善和后期更新,能够使土地登记工作有据可依。为此,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定期更新数据库,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

3结语

为切实保护耕地,明晰产权,充分发挥地籍管理在农村土地中的作用,必须采取措施加快土地登记与发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土地使用者登记申请的积极性,让用地者明白只有土地登记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农村土地登记的进度。包括加快制度、机构建设、细化登记部门内部的工作权限等;积极完善相关登记档案资料的整理入档,做好新旧档案的整理衔接;四是继续加强农村土地利用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占地现象发生。加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五是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变更登记,争取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努力杜绝产生新的权属争议。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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