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实行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初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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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