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供给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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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供给分析

田玲

ResearchontheChangeSupplies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SysteminChinaundertheViewof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

田玲TIANLing(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宝鸡721000)(BaojiVocationalTechnologyCollege,Baoji721000,China)

摘要院制度变迁是创新主体为实现一定的目标而进行的制度重新安排或制度结构的重新调整。文章以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作为基本的分析框架,对影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的供给的诸多因素进行了剖析,以期使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更合理、高效地指引职业教育走上健康发展的道理。

Abstract:Thepaperanalyzesthefactorswhicheffectontheinstitutionalchangesupplies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systeminChinaundertheviewof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andhopesour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systemcanguideourvocationaleducationstepintothehealthydevelopmentmorereasonablyandefficiently.

关键词院新制度经济学;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供给

Keywords: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institutionalchange;supply

中图分类号院G640文献标识码院A文章编号院1006-4311(2014)02-0211-021

制度变迁的供给概述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变迁是创新主体基于一定的目标而进行的制度重新安排或制度结构的重新调整,是一种社会效益更高的制度对低效制度的替代。制度变迁的供给实际是基于制度变迁收益高于成本的背景,由新制度的“生产者”设计与推动制度变迁的活动。

制度变迁供给过程中,并非所有的成本与收益都是可计量和公开的。有一些成本和收益是无法计量甚至隐蔽的;有些带有“经济利益”,有些只有“社会效益”。就社会制度而言,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政府是社会制度的最大供给者。政府行为同样受利益最大化的驱动。政府要提供促进经济活动的公共物品或基础设施,力求使社会福利最大化。

2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的供给分析2.1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供给成本与收益新制度经济学家将制度变迁的供给成本细分为五项内容:一是规划设计;二是组织实施的费用;三是清除旧制度的费用;四是消除变迁阻力的费用;五是制度变迁导致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随机成本。教育制度属于社会制度。

高等职业教育的收益可分为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收益是个人通过教育获得的知识、技能,是人力资本形成并最终获得的经济收入。社会收益表现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整个社会提供的人力资源,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强了综合国力等。

2.2影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供给的因素分析2.2.1宪法秩序和规范性行为准则新制度经济学家反复强调,制度安排应与文化准则相和谐,否则就使一些制度安排难以推行或者制度变迁的成本大大提高。[1]我国的宪法作为教育法的渊源,为教育法提供了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也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基本法律规范。我国从1980年初建立职业大学到现在,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次把高等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制度及有关各方的权力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高职教育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导。

2.2.2制度设计的成本和实施新制度的预期成本制度变迁供给的基本原则是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因此,在制度变迁的收益已定的情况下,制度变迁的成本就包括了制度设计的成本和实施新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戴维·菲尼认为:制度设计的成本主要取决于设计新制度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的要素价格。[2]外生制度在执行时往往需要付出较大的验证成本。这个验证过程,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这就是制度安排实施上的预期成本。

每一项教育制度从规划设计开始,到整个的验证过程,直至正式实施和正常维护,就伴随着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出与流失。

2.2.3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和制度选择集的变化纵观历史,社会知识使制度绩效和制度创新得以增进,主要是通过成功先例的逐渐积累或者作为行政与管理知识与经验的副产品来实现的。其目标之一是为了在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配置中实现更高的效率。制度选择集合的概念是由学者林毅夫定义的,他认为:“一种制度安排是从可供挑选的制度安排集合中选出来的,其条件是,从生产和交易费用两方面考虑,它比这个制度安排集合中的其他制度安排更有效。”[3]知识经济时代,高职教育必须注重自身适应市场和社会的机制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2.2.4上层决策者的净利益上层决策者和政治家的净利益是一个国家制度变迁的函数自变量之一,对制度变迁供给的影响很大。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方利益相互碰撞,甚至产生冲突的利益预期、利益诉求和行为取向,在这种利益冲突与协调的过程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及其制度规范被逐渐确定下来。

3制度变迁供给分析给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制度改革的启示3.1在宪法和文化准则的框架下健全规范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专门的《高等职业教育法》。涉及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的相关法律为基础,以国家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为主体。法律层面上的制度供给不足,使得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制缺乏相对独立、完整的法律体系,只能依附于其他教育法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这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中容易带来教育管理与自身运行的空间差异性和随意性等问题。

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法治必须走在前面。必须在遵守普遍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在宪法和文化准则的框架下健全规范高等职业教育制度。这也是巩固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成果,引导和保障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知识社会时代的新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迫切需要。从法律上确认和巩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的经验;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办学自主权并规范引导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3.2从制度上保证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教育制度成本的有效投入,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实践中,主要表现为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制度,形成良好的教育结构和教育体制,从而从制度上保证教育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高等职业院校要谋求发展,教育资源是基础。因为,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直接受到职业院校教育资源存量大小以及配置和运行质量的影响。

政府作为学校制度的主要提供者,引导着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在宏观上,应该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的作用,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学校自主办学、市场积极引导的运行机制,理顺学校、市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和职能定位。高等职业院校作为各类教育资源发挥作用的主战场,要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防止资源短缺与剩余并存的现象发生,避免人才的积压和浪费,就必须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面对不同层次类型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找准位置,突出重点,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科专业能够积极主动适应劳动力市场结构,形成学科专业结构整体性优化。

3.3适时调整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知识型、创新型人才。然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离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在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就是人才培养模式问题。

这要求职业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技术的培训与教育,还要突破传统的实用技术型培养目标,达到技术培训与科技应用相结合的水平,既保留职教特色,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这就要求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积极研究和探索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的时候,必须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系统、全面的专门研究,探索实践出最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实效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使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真正培养出知识经济社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高技能人才。

3.4创建政府主导下的政府与社会力量良性互动的制度供给体系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无论制度供给还是制度变迁,都是由政府完成,政府的局部决策偏差极易造成高职教育的整体发展偏差。近些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科技市场、就业市场和人才市场的发育与健全,教育领域中所发生的深刻变革都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相互作用。

把社会力量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的重要主体,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些改革或重大决策中,引入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的共同参与,就能克服政府作为举办主体的局限性。这种政府主导下的政府与社会力量良性互动的制度供给体系能够将政府从繁琐的管理中剥离出来,只需要站在更高层面上发挥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组织的宏观管理职能,从而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和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高等职业院校的职能。这些社会力量可以是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府关于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信息的教育专家;也可以是熟悉就业市场中的人才需求与人才供给的基本情况的企业家或社会用人单位。

参考文献院[1]杨瑞龙.论制度的供给[J].经济研究,1993(08).[2]戴维·菲尼.制度安排的需求与供给[M].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1992.[3]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M].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1994.基金项目院本文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课题专项基金项目(BZK-2010003)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院田玲(1978-),女,陕西宝鸡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讲师,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理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