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及其对母儿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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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及其对母儿的影响

苏玲芝

湖南省长沙百佳玛丽亚妇产医院妇产科湖南长沙410000

【摘要】目的:着重于探讨妊高症(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以及对母儿的影响。方法:回顾性分析我院2014年2月~2016年5月收治的80例妊高症患者的临床资料与病历,对其严重并发症发生情况、围产儿结果、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事件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①重度妊高症发生率极高(20%),胎盘早剥(6.25%)、子痫(5%)、急性心衰(2.50%)、DIC(2.50%)为常见并发症,未见肾功能衰竭、HELLP综合征、脑血管意外等并发症,因而统计学分析P<0.05;②早产(18.75%)、新生儿窒息(20%)与低体重儿(11.25%)、FGR(8.75%)等不良围生儿结果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③急性心衰(1.25%)、子痫(1.25%)、胎盘早剥(1.25%)均为高危因素,与其他严重并发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急性心衰、子痫、胎盘早剥为妊高症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的高危因素,临床应及时制订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从而减少疾病对母儿的影响。

【关键词】妊高症;严重并发症;发生规律;母儿影响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简称为妊高症,指妊娠期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子痫前期、子痫以及慢性高血压,即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其发病率在我国临床为9.4%,而国外高达7%-12%[1]。由于此病对母婴健康极为影响,而且是造成孕产妇与围生儿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因此临床十分关注该病目前对患者及其围生儿的影响。本次选取80例妊高症患者进行研究的初衷是探讨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及其对母儿造成的影响,结果所获颇丰。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资料来源于2014年2月~2016年5月期间我院的妊高症患者,选取例数为80例,按随机数字法将其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其中,实验组80例,初产妇56例,经产妇24例;年龄23~41岁,平均年龄(28.5±3.5)岁;孕周29~43w,平均(32.3±0.7)d;疾病严重程度:轻度34例,中度30例,重度16例。并发症情况:16例为重度妊高症,5例为胎盘早剥,4例为子痫,2例为急性心衰,2例为DIC,未见肾功能衰竭、HELLP综合征、脑血管意外等并发症等病例;围产儿不良结果:15例为早产,16例为新生儿窒息,7例为FGR,9例为低体重儿;死亡情况:1例孕妇死于急性心衰,2例死亡的围生儿的母亲1例存在子痫史,1例存在胎盘早剥史。

1.2排除及入选标准

排除标准:①未签署知情同意书者;②不符合诊断标准者;③心肝肾多功能不全者;④精神障碍者;⑤临床资料不全者。纳入标准:未合并肾肝、心肺等脏器疾病,存在高血压、头痛、乳头水肿、蛋白尿、胸闷等症状,无继发性或原发性痴呆疾病,无丙肝、梅毒、艾滋病、乙肝等感染性疾病,无言语障碍,资料完整,积极配合研究。

1.3方法

对患者的临床资料、病历进行回顾性分析,包括:①妊高症严重并发症:指重度妊高症、胎盘早剥、子痫、急性心衰、DIC、脑血管意外、肾功能衰竭、HELLP综合征等并发症的发生情况;②围产儿结果:指早产、新生儿窒息、FGR、低体重儿等不良围生儿结果;③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事件:指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情况与死亡原因。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包对本研究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用均数()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采用检验。P<0.05,表示两组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本组妊高症患者严重并发症发生情况

在本次入选的80例妊高症患者中,20%(16/80)为重度妊高症,6.25%(5/80)为胎盘早剥,5%(4/80)为子痫,2.50%(2/80)为急性心衰、2.50%(2/80)为DIC,脑血管意外、肾功能衰竭、HELLP综合征等并发症均为0(0/80);经统计学分析,重度妊高症发生频率最高,胎盘早剥、子痫、急性心衰、DIC为妊高症患者常见并发症,与HELLP综合征、肾功能衰竭、脑血管意外等妊高症严重并发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2本组围产儿结果分析

18.75%(15/80)为早产,20%(16/80)为新生儿窒息,8.75%(7/80)为FGR,11.25%(9/80)为低体重儿;经统计学分析,早产、新生儿窒息等不良围生儿结果与FGR、低体重儿存在显著性差异,蕴含统计学意义(P<0.05)。

2.3本组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事件分析

1.25%(1/80)的孕妇发生死亡,死因是急性心衰;2.50%(2/80)的围生儿死亡,其母亲分别存在子痫、胎盘早剥等并发症;经统计学分析,急性心衰、子痫、胎盘早剥为影响妊高症患者及其围生儿结果、死亡率的高危因素,与其他严重并发症因素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在诊断时,患者最严重的病情是抽搐昏迷,该症状在产前、产时、产后均可发生,出现症状时可观察到牙关紧闭、面肌紧张、眼球固定或直视前方,同时剧烈抽动、意识丧失、呼吸停止、大小便失禁,持续昏迷或发作频繁,容易致死[2];诊断指标为舒张压>90mmHg(12.0kPa),或收缩压≥130mmHg(17.3kPa),又或者血压较孕前增加30/15mmHg(4/2kPa)[3]。

临床尚不能完全阐明妊高症的病因,目前推测与以下3个因素有关:第一,多胎妊娠、腹壁紧张、子宫胎盘缺血、初产妇、羊水过多、子宫过度膨大等因素的影响下,可增大宫腔压力,也可减慢或减少子宫胎盘血流量,又或者在蜕膜、胎盘组织缺氧缺血后分泌出加压物质,造成缺氧、缺血、血管痉挛或血压升高[4];第二,临床发现经产妇极少出现妊高症,而妊高症患者的女儿也容易发生妊高症,故很多学者推测此病与孕妇隐性免疫反应基因或隐性基因有关[5];第三,血管扩张主要依靠前列腺素类物质,通常体内降压物质与加压物质相对平衡时血压水平也能够维持在正常水平,但是血管壁在前列腺素水平降低时对加压物质的反应性显著增高,同时引起血压升高。

由上述结果可知:重度妊高症患者存在明显的危险特征,临床应预防患者出现胎盘早剥、DIC、子痫、急性心衰等严重并发症,继而对早产、新生儿窒息、FGR、低体重儿等不良围生儿结果进行控制,同时有效较低产妇及围生儿的死亡率;早产、新生儿窒息的发生频次较高,而且围生儿死亡与子痫、胎盘早剥存在密切联系,故临床应注重预防子痫、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研究显示急性心衰可导致孕产妇死亡,因而临床需要加强各项急救工作以及产前检查工作,从而提高其分娩质量。

综上所述,子痫、胎盘早剥为围生儿死亡的高危因素,急性心衰为妊高症患者死亡的高危因素,临床需要全面提升治疗及护理的质量和水平,从而减轻临床因素对妊高症患者及围生儿造成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李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及其对母儿的影响[J].中国保健营养(下旬刊),2014,24(3):1367-1368.

[2]张明娥.妊高症对母婴预后的影响分析[J].医学信息(上旬刊),2013,23(10):3816-3817.

[3]劳元丽.妊娠期高血压60例临床分析[J].亚太传统医药,2013,8(12):197-198.

[4]王卉.妊娠期高血压及并发症对母婴的影响[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2,14(7):64-65.

[5]万淑梅,余艳红,黄莺莺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规律及其对母儿的影响[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5,42(8):5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