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聋人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1-11
/ 2

浅议聋人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罗瑶

罗瑶(重庆市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重庆401120)

聋人是我们社会大家庭的一员,其生存发展情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治安、人类的文明。聋人犯罪率在不断上升,而且呈低龄化倾向,这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应该引起全社会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1.聋人犯罪的原因

1.1现代的聋校教育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来避免聋人进入社会后犯罪。

1.1.1由于聋人的道德观念与正常人的差异太大,对此当前聋校教师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对其进行教育。导致教师思想教育工作困难,教育目的难以达到。

每一位在聋校工作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谈到解决和教育聋学生的偷盗问题时,都感到甚是头疼,常常是费了力而达不到教育的真正目的。发现学生有偷盗行为,教师及时进行教育,用手语与学生交谈,用文字与他们交流,然而学生一直不能真正理解,反而认为是老师讨厌,坏了自己的好事,阻止了自己去拿最想得到的东西,由此,聋校的班主任老师往往就会成为聋学生认为最不好的老师。因此,聋校出现偷盗现象是最普遍的,由于聋校学生对偷盗的危害很难真正理解,进入社会以后,很多聋人走上了犯罪道路。

1.1.2当前学校道德、法制教育淡薄,国家聋校教育课程的整体安排还不十分到位。

当前,大部分特殊学校在道德、法制教育上缺乏有效的方法,根据国家聋校教育课程的安排,还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更无专门的法制教育课本,课程安排仍有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只在思想品德教育课里进行,缺乏适应聋生年龄特点的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和法律法规教育内容体系。

1.1.3特校职业技术教育薄弱,学生不能学到一技之长。

目前特校的职业技术教育薄弱,没有适应具有时代特点的聋校职业教育目标,也无适合聋人学习的教材,职业教育处于技术落后,师资、经费都缺乏的境地,且实验基地难找。有的学校在这方面完全是一片空白,学生走出学校后究竟干什么学校心中无数,使得学生在校不能学到一技之长。

1.2聋人群体具有非正常的亲和力,强烈的归属感极易使聋人加入犯罪团伙。

聋人不易融入主流社会,与正常人沟通交往困难,聋人的自卑,敏感心理,使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倍感孤独寂寞。聋人群体的特殊性,使他们觉得天下聋人皆朋友,聋人也格外珍惜他们之间的友谊!所以聋人总想找到自己的群体!他们认为只有进入聋人社会群体,才能真正体会到被理解和被接纳的快乐。

1.3聋人犯罪分子,利用聋人的求偶心理,利诱聋人走上犯罪道路。

当今社会,正常人找工作都难,何况聋人,找工作也就更难了。没有工作就找不到对象,想建立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是聋人及其家长的共同愿望。因此,找好工作和对象是他们的目标,聋人间时时用短信互通信息,听说哪里有好工作、哪里能找到对象他们就往哪里走,他们易轻信,明辨是非的能力也差,还自认为加入聋人团伙的活动区域大,接触面广,较易找到意中人。聋人犯罪分子也就利用聋人的这种求职、求偶心理,利诱聋人走上犯罪道路。

1.4聋人接受的家庭教育不当。

1.4.1家庭的溺爱和极个别家长的不良行为,是导致聋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的家长认为孩子有残疾,生来就不如健全人,多一点袒护、宠爱是应该的,可对孩子的过分宠爱演变为溺爱,使孩子养成自私自利、好逸恶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的坏习惯。孩子长大后不能满足膨胀的物欲,自控力差,则易步入歧途。

1.4.2家长的放纵不管,这是导致聋人犯罪的又一原因。

有的聋人父母因自己的孩子残疾,心理不平衡,互相抱怨,把孩子当成累赘,最后走向离异,孩子也因家庭的解体而被亲生父母遗忘和抛弃,从而流入社会成为流浪者,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1.4.3家长的教育简单粗暴,也是导致聋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有的聋生家长,整天忙于生计,很少与孩子交流沟通,一旦孩子与别人发生纠纷,就不问青红皂白,简单粗暴的对待,还误认为是对孩子教育严格。由于孩子说不出来,感到非常憋屈,由此他们憎恨父母,进而对所有的正常人都产生敌意。他们习惯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不管是在家还是学校,稍不如意就对身边的人大打出手。这就给老师的教育增添了难度,教育达不到应有效果,从而使部分聋人走上犯罪道路。

2.聋人犯罪的对策

2.1首先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大培养聋学生的沟通与交往的能力。

根据聋学生长大后要步入社会的需要,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聋哑学校应增设“沟通与交往”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拿入学校义务教育课程里,沟通与交往课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感觉训练、口语训练、手语训练、书面语训练及其他沟通方式和沟通技巧的学习与训练,以增强聋生的语言和交往能力。使之毕业后更能适应社会。

2.2聋人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时,聋校教育课程应开设法制教育课,教师对有偷窃行为的学生应进行个别化法制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国家聋校教育课程应开设法制教育课,要有适合聋生年龄特点的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和法律法规教育内容体系。学校应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道德、法制教育,从聋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开始,教师应对在校有偷窃行为的聋生进行特殊的法制教育,并订出个别化教学计划,有目的性、有针对性的对聋生进行个别化法制教育,提高聋人的法制意识。让他们懂得什么是违法犯罪。并且还要与家长密切配合教育,让聋生真正懂得偷窃的危害性。

2.3切实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做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相互衔接。

首先,要完善聋哑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课,国家应编写出九年义务教育的职业技术课本。其次,各地残联要充分运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调动起用人单位的积极性,让用人单位提前进入聋校对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技术培训,帮助聋人安置好工作终融入社会。

2.4残联、家庭都要担负起扶弱济残的责任,要努力做好聋人的跟踪调查和后续教育工作。

首先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心理医生对聋人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聋人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

2.5有聋孩子的家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促进聋人健康人格的形成。

首先家长要转变观念,提高防范聋孩子犯罪的意识。不要因为听力上的障碍就放松甚至放弃对耳聋孩子的管理和要求。要以正常的心态来对待聋孩子,对他们的过错行为不能简单粗暴,要先进行沟通并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

2.6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大残疾人的就业率与社会保障措施,完善保护聋人权益的政策法规。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按比率就业。可事实上,由于聋人的特殊性,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意接纳聋人到所在的单位就业。

总的来说,聋人犯罪的现象是由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共同失误造成的,不能简单的归结于某一因素。减少和杜绝聋人犯罪,需要加强三位一体的协调教育,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都来爱护与关注聋人群体,采取适合他们的方式进行引导和教育,那麽,聋人成为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将不再是空谈。这就要争取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使聋人走上正确的生活轨道,远离违法犯罪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