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城镇组团式发展模式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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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城镇组团式发展模式初探

陈玉兰纪学峰

——以龙山乡镇为例

(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长沙,410000)

【摘要】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山地城镇的空间扩展受用地条件的限制,且面临城镇化带来的诸多矛盾与问题。以龙山县召市镇为例,探析新型组团模式构建山地城镇空间结构的一般途径,以期应用于同类城镇的规划实践,实现山地城镇空间发展的集约化、生态化与城镇功能区域化的目标,从而促进湘西山地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关键词】山地城镇;组团式;城镇化新模式

1、引言

山地城镇化涵盖了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和空间城镇化的优化组合与拓展特征,在本质上是基于山地资源差异化的空间利用形态,引导人口与用地等城镇发展资源在空间和布局上非常规的特色城镇化推进方式,是一种顺应资源、环境和自然的有效尝试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山地城镇化发展,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区域城乡规划指导思想的重大调整机制、是地区土地利用方法的重大变革机制、是地区人口空间集聚的重大优化机制,是推进特定区域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2、山地城镇的传统城镇化模式特征及弊端

2.1山地城镇概念

山地城镇是指城镇选址并修建于山坡和丘陵的复杂地形之上,城镇各项使用功能是在起伏不平的地形上来组织和形成的,构成与平原城镇不同的城镇空间形态和城镇环境特征;其二虽城镇建筑是建在平坦的坝区的基础上,但整个城镇因周边山水地形条件的存在而对城镇的形态和特征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列入山地城镇范围。山地城镇的本质包括城镇承载体的三维性的空间属性和城镇空间形态发展特征的阶段性描述的时间属性。

2.2山地城镇的传统城镇化模式特征及弊端

受地势起伏较大、地质构造复杂、建设难度高等客观因素影响,山地城镇比平原城镇更具有生态敏感性,且发展出了多样复杂的空间格局和发展模式,常见的有两种类型:

(1)多中心组团式城镇。山地作为城镇建设的基础,影响城镇空间的基本格局。在组团内部,核心功能区带动配套功能区发展,各区域公共空间呈斑块状分布,在服务半径上对各组团的均好性作用十分明显。弊端:(1)旧城区土地集中利用率低。(2)城镇空间要素泛视觉化倾向。

(2)“同心圆”结构式城镇。建设基面用地较平坦,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城镇建设的空间拓展会逐渐受到城镇边缘区山地的限定,前期资源利用率高,但随着人口和城市规模的扩张,围绕旧城区摊大饼式的发展,使城市边缘开敞空间的自然品质受到了城市建设的扰动甚至是破坏。

3、山地城镇组团式城镇化模式探析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展,以及资源共享的要求,多核心组团式模式应用越来越广。山地城镇由于山地的客观自然条件和主观发展原因,在具体的城镇化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对山地城镇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进行更新,实现内涵式发展。

3.1“城镇上山”构建新组团,缓解双重矛盾

基于土地稀缺性与保护耕地的硬性约束条件,拓展城镇建设的新型空间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山地城镇的城镇化必然选择。如在龙山县城,土地构成为“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加宅园”,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80.2%,耕地面积仅占8.5%,人均0.8亩,多为低丘缓坡地带,具有较大的宜建空间,因此“城镇上山”是城镇化新模式的不二选择。对于有条件建设地区,可在低丘缓坡不属于基本农田的地块进行新城建设,如投资大型项目等吸引相关产业,使部分居民向新城转移和积聚集,从而逐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城镇组团,以缓解旧城区日益凸显的人地矛盾和城镇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

3.2依托邻近小城镇发展组团,实现城镇“精明增长”

山地城镇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一些城镇不但在经济上无法承担新城区建设的巨额投资,而且在新城的选址上也受到复杂地形的限制。山地城镇应依托城镇周边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镇区,通过更新城镇的方式来实现城镇功能与环境优化。这种组团发展模式能节约资源,避免重复性建设和低效运行,还能突破“摊大饼”空间外延扩张模式的局限,为城镇内涵式“精明增长”提供了平台。

3.3组团功能复合、产业集聚,提升经济效益

大多数山地城镇的经济体系较单一,或依靠矿产资源发展工矿企业,或依托农林产发展加工业,各城镇的产业结构相似度大,分散型发展会导致内部竞争,山地城镇必须打破城镇独立发展模式,在城镇层面上统筹城区与周边乡镇的产业发展,实现城镇空间发展模式的转型。同时,为避免盲目搬迁工厂企业、重建基础设施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生活不便,城镇组团功能必须有一定的复合性,从不同层面进行功能整合。

4、召市镇组团式城镇化新模式的运用

召市镇位于龙山县中部,全镇土地总面积151平方公里,耕地有1636公顷,林地有10533公顷,山区、半山区的面积占全镇总面积的70%,地质构造复杂,矿产资源主要以煤炭资源为主,镇区现状建设用地51.87公顷,现状人口8118人(包括寄宿学生1980人),人均建设用地63.93m2,是典型的山地城镇。以龙山县召市镇作为小山地城镇的代表,对其现阶段规划实施的组团式城镇发展模式进行探析,对山地城镇的新型城镇化模式研究有一定借鉴意义。

4.1召市镇组团式城镇新模式的具体做法

召市镇现状存在的问题:公共设施占22%,集中分布在镇中心区,居住用地占地61%,仅部分居住分布在镇中心,大部分居住用地分布分散,公共设施无法形成良好的服务半径,镇区内部分道路狭窄,道路设施不尽完善,两侧建筑退后不合理,导致车行交通不畅;公共设施用地缺乏;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功能布局混杂。

通过对规划区现状用地建设条件分析评价、对镇区建设历史形态分析、挖掘城镇特色景观和传统传统文化,规划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地带,拓展城镇发展空间,确定召市镇区近中期在原有建设区的基础上向东南扩展,同时向北寻找发展用地。远期镇区向西发展推进至龙秀高速公路。结合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形成“一心一带四轴四组团”的空间组团模式。公共设施按照两个等级配置,主要的大型设施统筹整个镇区来考虑,配置在镇区的核心区内,次一级的设施按照组团来配置,保证每个组团都形成一个小中心,满足居民方便使用要求。并充分利用山体、河流环境形成多轴线多廊道的空间景观。

山地城镇应是特色之城,在建设山地过程中,秉持“尊重自然、保护文化、突出特色”的理念,赋予更多的个性特色,注重保护、挖掘和创造城镇独一无二的品质、个性与形态

4.2召市镇创新城镇化模式的支撑机制

4.2.1应针对山地城镇利用低丘缓坡的特征,差别设定适宜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山地利用规划指标和规划布局等,不应按平原城镇建设指标简单套用,将山地城镇用地政策加以区分,应强调重视规划调整为引导,实行差异化土地政策。

4.2.2在山地城镇建设与产业上山相互关系上,要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产业发展要倚重市场选择。为此,必须培育更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山地城镇建设中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实现优化配置资源,如此也可以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参考文献:

[1]郭凯峰,杨渝,吴先勇,胡海鹏,《山地城镇化的动力机制与支撑路径研究》,小城镇建设(51)

[2]吴勇,张兴国,黄光宇,《山地城镇空间结构演变研究》

[3]刘潇,《山地城镇组团式城市化新模式》,经济视角,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