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公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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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天的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均可就公示对象在思想政治品德、领导工作能力、工怍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向区委组织部署名反映和举报。干部群众在反映问题时,可采取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三种方式,反映人要署明姓名、身份、单位和联系地址;反应和举报的内容、时间、地点、经过、证人及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事实不清楚或纯属道听途说的不予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