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焦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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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焦点

吴天昊

吴天昊(天津体育学院天津301617)

摘要:在人类中心主义在实践中不断被质疑的背景下,本文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梳理了人类中心主义从古希腊至今的发展脉络,对支持和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进行整理和总结。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人与世界关系;世界观;社会生产;生态

中图分类号:G6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672-6715(2019)08-057-01

1人类中心主义概念界定和历史沿革

1.1概念界定

一般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把人作为世界中心的观点,主张以人为衡量万物的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万物为人的利益而服务。人类中心主义具有如下几个层次。第一,人类所提出的任何看法、理论,包括人类的道德体系,都是由人独立思考得出的,而不是由其他物种,这是从认知论的角度上讲;第二,人类作为地球上的一个物种,以维持生存和自身发展为目的,被生物逻辑所限制,也就是说每个物种都有自己的逻辑,都以自身为中心;第三,由于普遍认为只有人才具备理性,拥有道德,人类是道德的唯一代言人,享受道德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只有人类具有内在价值,而自然万物有帮助人类实现内在价值的间接工具价值[1]。

1.2历史沿革

“人是万物的尺度”,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格拉如是说。这可以看作是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早期萌芽,但必须主义,普罗泰格拉的思想与我们所说的人类中心主义有本质区别,他的思想建立在世界万物一体的认识之上,他所阐述的是人在世界中的内在作用。在他之后,柏拉图从理念出发构建哲学体系,虽然他的理念世界是独立于人和现实世界之外的,但理念只有人的理性才内认识,由此拉开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大幕。亚里士多德直接认为世界万物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被创造出来的;圣经说,世界是上帝创造的,而在这些创造物中,最接近上帝的形象的,所以最高级,世界为人而创造,为人所利用,为人而主宰和统治。笛卡尔甚至不认为动物能够感受到痛苦,因为它们不具有灵魂,只是能对刺激做出反应的“自动机”。康德判断人类是唯一拥有理性的存在物,而其他生物不具备,应该被当作工具对待。至此人类中心主义发展成熟,并被广泛采用到人类的生产实践中。

2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

2.1支持

人类中心主义者有这样的观点:第一,从生物学角度加以阐述,个体和种群存在的目的就是将自身的基因传递下去,每个物种都是为了基因的延续而拼搏,这种目的当然是自私的,而且是合理的,人类以自身延续为中心对待世界万物是理所当然的。这样,人类必然的以主客关系的方式认知和实践,不管面对任何事物,都以我为主,一切为我,自我中心是生命的本质特点。第二,从价值上讲,人是价值的源头,一切事物的价值由人来衡量,是人的主观意愿的投射,人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改变,甚至毁灭自然物。第三,从伦理学角度看,道德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类种群的整体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对其他非人的存在物讲道德法则,只要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对自然物的破坏就是可以接受的。也有一些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作为共同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的成员,我们同其他生物之间存在一定的伦理关系,对它们也负有一些伦理责任,主张与其他万物建立类似君主与臣民的关系[2]。

2.2反对

长期以来的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在此指导下发生的人类行为造成了许多严重的生态问题,危及人类的生存,也在思想上给人类带来巨大冲击,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反对之声此起彼伏。反对这的依据大体有如下几种:

第一,宇宙科学早已经告诉我们,早在人类出现之前,宇宙早已存在,人类不是,也根本不可能是世界的中心。人类不过是自然的一个部分,只能说满足人的需要是人类社会的中心问题,人类绝不是万事万物的中心,。

第二,人类中心论以人类具有其他生物不具备的特殊属性为由,给予人类享受的道德关怀的权利,而其他生灵则不在此列。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动物之中也存在拥有自我意识、有较高智力水平、能使用工具的成员,而人类中却存在一些不符合此标准的个体。所以,是否具有一些能力并不是获得道德关怀的依据。

人类中心主义者往往认为道德的意义是为人类带来利益。在日常生活里,一切以自身利益为中心的人一定会被认为是利己主义者,并接受社会的质疑和批评。这种利己主义上升为种群行为后,就摇身一变,成为合情合理的,实在是奇怪。这是因为自然界没有其他物种能够对人类进行质疑和批判。但是,没有批判者并不能说明这种做法是正确的,人类应当自我监督。可以看到,人类历史就是不断过大道德关怀对象的过程,这个过程应当会推广到人类以外的动物、植物乃至万事万物之上。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无法反驳的,也就是生物学意义。因为任何反对的思想必须是人来提出,也必然存在人类主观的痕迹,只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参考文献

[1]徐谋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辩证法研究Vol.10,No.7,1994.

[2]杨通进.人类中心论与环境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