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病区小药柜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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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病区小药柜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宋政

宋政(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玉林537000)

我院是一家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现有临床病区15个,临床各病区均设有小药柜,用以存放少量临床急需的抢救药品及专科用药等。根据卫生部有关“加强医院药品实物和帐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患者及时与安全用药,防止药品流失和浪费,加强病区小药柜管理,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1]。

1、病区小药柜存在问题

①少数病区小药柜仍有过期药品。②同一药品存在不同批号、不同厂家并混放。③不同药品混放于同一药盒内。④部分病区小药柜散置药品未标明有效期或有效期模糊不清或不注明生产批号。⑤没按规定条件贮存。⑥特殊药品管理混乱甚至帐物不符。⑦所配备部分药品因疏忽或长时间派用不上场而临床失效期或失效。临床病区由于缺乏相应的药品贮存和管理常识,以及药物保管意识淡薄,易造成对药品管理混乱,贮存不规范,使用无计划,都可能造成药品变质、过期,造成浪费资源,及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2、对策与措施

2.1过期药品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处理,并禁止销售和使用。根据规定[2]:销售、使用劣药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医院领导及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药品期效问题。各病区要安排专人负责药品的管理,定期检查。药剂科要定时派人下临床病区检查、指导病区小药柜管理情况,药房主任及临床药学主任联合每周对各病区抢救药品所配备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对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对责任人员,经济挂钩,对违章损失部分双倍罚款,对执行、落实好的科室在院周会表扬[3]。要坚持药品“近期先用、先产先用、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杜绝过期药品使用情况的发生。

2.2同种、同类药品的分类管理

同一药品,存在多个批号应按生产批号由远至近或按有效期由短至长顺序存放。不同生产厂家同一种药品,应分开存放及避免混合使用。同时按药品类别分区域存放,既能防止药品过期,又能防止拿错用途、性质不同药品使用而酿成医疗事故,以及方便寻找。

2.3药品分类存放管理

不同药品混乱摆放于同一药盒内,极易造成给药差错,造成医疗事故。按药品的性质与种类摆放,内服药品与外用药品、针剂分开,定位放置;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严格按2005年8月国务院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2.4散置药品的管理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或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一律按劣药处理,并禁止销售、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文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所有使用药品必须在大包装、中包装和小包装上标明有效期[4],避免因疏忽大意使用过期药品于患者,酿成医疗事故。因此散置药品必须用药品的原包装放置并在包装上标明药品有效期。

2.5药品贮存管理

一般来说药品贮存的温度在室温25℃,少数药品要求阴凉处或避光等特殊环境贮存[5]。因此各药区把药品领回去后,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或咨询药房工作人员,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存放。如生物制品应存放在冷藏柜内,保持2℃—10℃,切记不要靠着柜壁防结冰。糖衣片、膏剂、栓剂、散剂、抗生素、胶囊剂等,应放在“低温间”内,温度控制10—20℃;易冻,易析出结晶的药品,冬季应保温贮存,温度控制在10—20℃[6],贮藏室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60%—75%,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四款规定,因贮存不当变质的或被污染的药品按假药处理,并禁止销售、使用。根据规定[7]:销售﹑使用假药,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药剂科负责对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6帐、物管理

各病区根据本科临床用药特点和需要,与中心药房协商确定本病区小药柜的抢救药品和常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并按基数建立用药登记制度。药管护士根据实际消耗的药品数量,定时到中心药房领取进行补充,特别是毒麻、精神类药品一定要用专册登记,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各病区应每月对小药柜药品进行清理并盘存。医院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病区小药柜药品进行盘存核对,其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2.7药品的管理

各病区应根据临床用药规律,有计划领取。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用完,估计不能在效期内用完的药品,药管护士须在药品失效期三个月以前,提醒本病区临床医师及告知中心药房,并提前3个月送到中心药房核实更换,由中心药房向临床各病区发出信息,并调配到其他病区先用或退回药库,由药库工作人员与供货单位协商退货,以免造成药品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若因管理不善,导致药品超过有效期或破损的,各病区应建立药品明细记录,并报病区主任作报废处理(特殊管理药品除外)后,予以销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药品管理较好的病室进行奖励,介绍经验并在全院推广,既调动积极又为其他病室树立学习的标杆[8]。

结语:正确的贮存与管理药品,确保患者更安全、有效的使用药品治疗疾病,加强病区小药柜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徐彦贵,高仲阳,钱伟.加强医院药品质量全程监督管理确保病人用药安全[J].中国药师1999、2(2)88-89.

[2]199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3]胡晋江主编.实用医院药学[M].第1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199-200.

[4]王福英,朱忠荣,宋军.药品拆零配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医药导报2003.22(4)282.

[5]南京药学院药剂学研究组药剂学[M].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5.278.

[6]李瑞生.加强管理.确保药品质量[J].中国药师,2004.7(6)484-485.

[7]199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8]郎云琴,卢爱金,等.六西格玛之—规范病区药品管理.现代护理报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