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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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思考

李超姜华明陈丽梅

乳山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山东乳山264500

摘要:我国现行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存在审批流程缺乏系统性、审批标准不明确、行政审批环节不连续的问题,行政审批已成权利寻租的重灾区,违背了制度设立的初中。为了发挥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应有的效益,应该对审批程序分类优化设计,加强资源、安全类审批,施行串行审批和并行审批并存的工作方式,同时,对审批制度的运行机制进行优化设计,在保留建设用地、项目环保、项目规划审批的同时,将设计、造价、招标代理、图纸审核、检测等技术性业务市场化,整合人力资源,实现电子信息化、协同化办公。

关键词: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优化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其具体流程包括立项、用地、建设方案、招标、施工报建[1]。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由于流程较为复杂,而且涉及到多个部门,工作效率较低,再加上重审批轻监管现象的存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逐渐背离了制度涉及的初衷,其中一些关键性措施无法有效贯彻落实,效用被弱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正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及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优化设计,从而确保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效果及效率都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1.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优化的必要性

现有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各个审批环节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有些甚至互为前提,这样大大增加了审批程序的繁琐程度,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行政审批对于建设项目是十分重要的,未经过审批的项目会直接流程,而且审批的时间将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开始时间,若审批时间过长,会导致工期延长,继而增加成本,故而很多项目开发商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加快审批,使得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成了权利寻租的重灾区[2]。此外,我国在这一方面,向来是重视行政审批,而忽略了对于这一工作的监管,一些实质性措施无法落实,以权谋私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各方的审批效益也此次无法提升,没有真正达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目的。

而且,从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本身而言,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具体如下:①审批流程缺乏系统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未形成系统化的流程,也未建立其基于信息化技术的行政审批联动制度,在各个环节没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在审批的效率、条件、资格上没有明确规定,材料需重复审批,效率低下;②审批标准不明确。这种标准的不明确,以建设项目审批的差异化和模糊性为主要表现,而差异性主要体现为不同地方在审批政策及法规制定方面的差异性,模糊性主要体现为权责边界模糊不清,阻碍了建设市场的良性发展;③行政审批环节不连续。我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存在参建工程主体多、审批部门多及审批项目多的问题,流程繁琐,各部门由于缺乏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同的人在重复做着相同的事,就此而言,人力资源未得到最大化利用,同时还降低了审批的效率。

总而言之,我国现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使得行政审批对于项目建设的约束价值没有得到发挥,反而成了建设市场良性发展的阻碍。因此,必须从实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价值的角度出发,对现行制度进行改进,确保其效能的发挥。

2.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优化设计

2.1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分类优化设计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复杂,且各个程序之间相互影响,互为前提,权责不清,难以有效提升审批效益[3]。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审批程序方面着手,通过理清程序间的关系、明晰权责界限,来突破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面临的困境。

2.1.1资源、安全类审批和技术类审批

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可以将审批项目分为以下三大类:①资源审批。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到土地、资金两种资源,这类资源单纯依靠市场调控风险较大,故而需要政府严格审批;②安全类审批。在项目建设中,安全第一,国家有义务保护劳动人员的人身安全,通过加强审核的方式,督促建设单位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创建和谐社会;③技术类审批。技术类审批主要对象为施工技术方案等,非重大项目可直接交给中介机构审批,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2.1.2串行类审批和并行类审批

为了提升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应该对其程序进行优化,采用串行审批和并行审批两种作业方式,加强审批程序间的连接,缩短各部门审批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在审批工作中,按照审批程序所用资源将之划分为不同的进程,施行并行审批,按照审批类别将之划分为不同的线程,施行串行审批或流水审批,以高效的项目审批,来促进建设市场活力的提升[4]。

2.2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运行机制优化设计

2.2.1保留建设用地、项目环保、项目规划审批

在建设项目中,有些指标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比如说:①建设用地。土地资源稀缺,应提升审批的标准,采用集中申报为主、个别申报为辅的策略,根据审批的重要性及急迫性制定工作计划,在听证会上听取各方意见作出合理决策;②项目环保。环保是现阶段社会建设的主基调,应该加大审批力度,审批过程中应积极鼓励群众参与进来,督促建设单位重视施工环保管理,优化设计方案;③项目规划。为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应该依据城市长期发展战略,对项目的选址、设计方案、用地方案等进行审批,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角度分析项目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科学决策。

2.2.2建设项目行政审业务市场化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虽然是政府的职责,但也不应该全部都在政府的掌控中,也应该通过业务市场化,来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比如说设计、造价、招标代理、图纸审核、检测等技术性业务,不涉及到稀缺资源,不威胁公共安全,就可以交给正规的中介单位[5]。这样的工作模式,既能够减轻政府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方面的压力,又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对于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提升建设市场活力。不过,为了保障审批的有效性,只有经过审查并认准的中介结构,方能承接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利,而且这些结构需接受政府监管,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对自己负责审批的项目终身负责。

2.2.3实现电子信息化、协同化办公

为了提升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方面的资源利用率,政府应该将从事审批相关工作的部门整合起来,建立综合服务办公地点,统一办公,为外界提供服务,这样可以企业就无需到处跑,到处盖章了,工作效率可以大大提升。同时,可构建信息共享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各部门可通过该平台发布并接收信息,避免资料的重复审核,减轻工作负担。同时,线上、线下审批协同进行,信息共享,在缩短审批时间的同时,为群众提供便利。

3.结语

随着多次的改革,我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不断被简化,但是受到固有制度框架的约束,在采用层层审批的方法时,各部门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及时间去重复审查材料,效率低下,而且还容易造成职责不明晰的情况,一旦发生问题,无法有效追责。这样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存在工作量大、耗费时间长、审批程序复杂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到了审批制度效用的发挥。故而,相关部门应该从程序分类优化设计及制度运行优化设计方面着手,对现有的制度框架进行改进,充分发挥市场对于资源的配置功能,促进建设市场的可持续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幽铮,田家乐.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行政审批中的第三方审查制度研第三方审查制度研究[J].建筑经济,2016,37(01):24-27.

[2]袁业飞,杨新华.简政不减服务放权不放责任——湖北深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改革[J].中华建设,2015(01):70-73.

[3]包日李.完善审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泰顺县扎实推进农民建房审批权下放监管制度建设[J].浙江国土资源,2015(06):28-29.

[4]高小平,严艺.构建传统行政审批为“零”的服务型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建设的障碍、趋势与改革重点[J].人民论坛,2013(33):28-31.

[5].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于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3(10):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