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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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

刘娟娟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长沙

摘要: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投标清单中子项目的报价,以求能够尽早、更多地获得工程款,争取更多利益的投标报价策略。该方法是投标单位结合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开项的报价,适当降低后期施工分部分项工程的开项单价,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关键词: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不平衡报价法;案例分析

1、不平衡报价法的介绍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的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在工程项目投标时策略和技巧的灵活运用越来越重要,不平衡报价法就是常用的投标技巧之一。在投标总报价明确后,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支付条款,通过合理地调整投标报价清单中子项目的单价,在不抬高投总标的前提下,实施工程项目时尽早、更多地获取工程款,争取更多经济利益是不平衡报价法的核心思想。

不平衡报价法是以工程量清单报价基础的,招标文件已经给定工程量,投标人只需填报清单开项的单,投保总价为投标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得出。

2、常见不平衡报价的类别

不平衡报价的方法是建立在均衡报价的基本上的,通过分项工程中部分开项单价的调整,争取在工程实施后增加收益。常见的不平衡报价按照目的可分为以下三种:

(1)时间型不均衡报价

该类不平衡报价的应用是以早施工、早收款为指导原则,结合工期及进度要求,通过适当提升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投标报价,而获得更多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此类不平衡报价也被形象地称为“虎头蛇尾”法,其核心是力争外部管理的资金尽早获得。投标时利用工程成本权重与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合理调高能早收款的分项工程的报价,调低晚收款的分项工程的报价,使得总价保持不变,不影响中标。此类不均衡报价法的运用可提早获得较多的工程进度款,既使后面施工的分项工程单价较低可能会赔钱,但总体来考虑,前期已经收到超过实际成本的工程款,资金充足,财务周转和应变能力得到了提高,况且还有利息收入,故保障工程项目整体盈利即可。

(2)数量型不均衡报价

近年来我国基建市场非常繁荣,许多工程项目对工期要求很紧,招标时往往招标图纸未完全达到施工图深度,造成招标使用的工程量跟实际存在很大差距。数量不均衡报价主要是指有经验、有实力的投标单位通过剖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结合现场考察和该地区市场特性来判断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的差异情况,依据可能的差异情况在不增加总投标报价的前提下,适当调高或降低相关清单开项的投标单价,便于在中标实施时取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3)风险型不均衡报价

部分招标工程项目对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通过调价公式确定,往往分为不可调和可调两个部分。不可调部分合同价格不随物价或工资上升而浮动,除非工程变更;可调部分,由于当前物价的变化而引发的材料价格涨跌,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相应的调价规则计算后进行补偿或扣减。风险型不平衡报价法是投标人在投标时,合理调整单价分析表中工料机的权重,把预期涨价的工料机权重提高一些,以期在日后涨价时获得较多的经济补偿。

3、应用不平衡报价法的基本技巧

由于建筑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有经验、有实力的投标人往往比招标人对工程实际实施工程中的情况理解更深刻,对于支付能力强、信誉好的招标项目,当发现招标清单工程量不准、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招标文件条款不严谨时,就可以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的具体应用技巧如下:

(1)投标单价可适当提高的开项:较早施工和支付的分部分项,如临建设施、土石方、地基处理、主体结构工程等;发现设计不合理、招标图纸不详或施工内容说明不明确,但实际工程必须实施的,可适当调高单价;清单工程数量计算存在错误,估算实际工程量大于招标清单工程量的开项,可适当提高报价。

(2)投标单价可适当降低的开项:后期施工的分部分项,如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绿化和附属工程等;估计实际工程量小于招标清单的开项;设计方案存在缺陷,预计变更取消的项目,单价可适当调低。

(3)在计日工资及机械台班费报价时,可适当调高单价报价。该单价往往不涵在投标总价中,施工现场发生时按实进行计算,报价高可直接提供收益。

(4)无确定工程量或数量根据实际变化的项目,预计实际工程大于招标暂定量的,单价应适度提高。如地基处理中的注浆、孤石处理等。

(5)制作单价组成分析表时,人工和机械费用部分可适当高些,材料费部分价格可适当低些。

4、不平衡报价应用案例分析

下面就以某轨道交通车辆段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例,说明在总投标价一定的情况下,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通过合理地调整各分部工程项目单价的方式,在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加大对前置性施工任务的资金权重,使企业尽快回笼资金,提高财务应变能力,把握主动权的情况。项目情况见下表:

投标报价调整情况表

为计算方便,假设贷款年利率为12%,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均相同,投标人每月按时支付工程款,不考虑质保金、结算等扣款。可以用折现的方法粗略计算不平衡报价调整前后两种报价方案的优劣,计算过程如下:

(1)原投标估价的工程款现值计算:

地基处理工程每月的工程款为:A1=13000/12=1083.333万元;

主体结构工程每月的工程款为:A2=20514/18=1139.667万元;

机电安装工程每月的工程款为:A3=19191/9=2132.333万元;

装饰装修工程每月的工程款为:A4=9164/6=1527.333万元;

总工程款现值PV1=:A1(P/A,1%,12)+A2(P/A,1%,18)(P/F,1%,12)+A3(P/A,1%,9)(P/F,1%,30)+A4(P/A,1%,6)(P/F,1%,39)=48642.2万元。

(2)调整后投标估价的工程款现值计算:

地基处理工程每月的工程款为:A1=13000/12=1083.333万元;

主体结构工程每月的工程款为:A2=20514/18=1139.667万元;

机电安装工程每月的工程款为:A3=19191/9=2132.333万元;

装饰装修工程每月的工程款为:A4=9164/6=1527.333万元;

总工程款现值PV2=:A1(P/A,1%,12)+A2(P/A,1%,18)(P/F,1%,12)+A3(P/A,1%,9)(P/F,1%,30)+A4(P/A,1%,6)(P/F,1%,39)=49063.4万元。

(3)两者的差额:PV2-PVl=49063.4-48642.2=421.2万元。

由上面可以看出,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合理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在相同投标总报价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5、应用不平衡报价法的注意事项

不平衡报价法是对投标人有利的一种技巧,而对招标人而言,则可能导致在合同执行和变更的过程中蒙受巨额损失,所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往往已经考虑了抑制不平衡报价的条款和规定。所以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投标报价资料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详细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保报价的所有规定和条款,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充分响应招标文件条款,对所有清单开项都应在详细分析计量原则和相关条款后谨慎填报单价,不能偏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否则可能会被评标委员认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成为废标。

(2)不平衡报价要把握合理的尺度,必须在适当的范围内微调,不能过高或过低。若某些分部分项的资金成本在整个项目中权重较大,而其投标报价又明显背离市场价格,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认为标书单价分析不合理,而影响中标。

6、结束语

综上,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自身特点、施工场地条件、清单数量以及合同条款等条件,结合投标人自身以及竞争对手的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的技巧,在确保投标总价不变,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利益,为项目建设争取主动权。

虽然不平衡报价法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企业要长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仅靠投标策略与技巧是不够的,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管理水平,注重施工质量,采用新工艺新办法降低成本,保持良好的经营信誉,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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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聪,史银志,不平衡报价策略在工程投保报价中应用案例分析[J].中国西部科技.2010,第9卷第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