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困难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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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困难与对策

王金英

王金英

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分局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进程和个人利益诉求的变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的一种客观社会现象。并且处于一个高发阶段,成为目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隐患之一。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存在一些困难,在工作中要不断寻求应对对策,更好地处置事件,对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全国经济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维稳;困难;对策

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受多种利益驱动和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有此人为了达到个人的利益,从而组织并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它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由于群体性突发事件呈高发态势,给公安机关“维稳”工作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处突”任务越来越重。公安机关,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却常常遇到许多不同的问题,让一线指挥员和民警感到十分困惑,影响或制约着处置工作的开展。分析、探索这些问题和困惑,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办法,对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保障我国经济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征

随着社会发展进程和个人利益诉求的变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一种客观社会现象。并且也正处在一个高发阶段,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隐患。从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当前群体事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事件起因趋于“合法化”和“合理化”

引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有:因油田生产建设需要,一些村民借口土地被生产单位占用、征用。他们要求追加征地补偿或对农作物、房屋搭建进行赔偿,不然就会阻挠开发施工:一些农民工借口索要不到应得的工资而以“跳楼”来威胁;一些特殊利益群体借口自己利益受损到政府部门上访、干扰政府机关正常办公。参与人员包括在职和下岗职工、农民、个体业主、复转军人等。他们想方设法寻找“合理”、“合法”外衣来做掩盖,制造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虽然他们有不少要求和需要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历史和当前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得这些问题解决起来往往会比较复杂和困难,从而就成为引发事件的基本动因。

事件发生具有组织性、策划性

目前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多是有领导、有组织的。一般组织是由策划者、积极参与者、普通参与者几个固定层而的人员组成,各种层面的人员职责较为明确、任务较为清晰。组织中的骨干分子直接或间接插手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从中推波助澜,影响和操纵着组织成员的聚散进退。现在组织联系方法手段多样,主要是通过网络进行,建立诉求利益QQ群、微信、微博、贴吧中发布不满信息。组织机构隐蔽,不好发现,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事件诉求趋于较高经济利益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甚至要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同时,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实践也证明,缓解和解决群体性事件的亦法,也多以兑现或承诺满足经济利益为前提,具有显著的经济利益特征。所以在利益诉求是就成了“不闹不会有,闹闹就会有”的错误观念。

2、处置群体性事件面临的困难

当前,随着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发展和演化,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难度越来越大,会感到在处置群体性事件处境的尴尬与困难,其表现主要有:

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公安机关的地位和作用难以把握

在事件处置中,公安机关主要是维护现场秩序,并对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给予依法、妥善的处置。换句话说,公安机关出警和处警的前提,要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和苗头。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对清除违章建筑、检查清洁卫生、正常施工开工、商业场所开营等,都是事前囤警震慑,直接导致公安机关职能的错位、履职的越位,从而浪费了大量的警力,也使公安机关的地位、作用下降。相反,群体性事件真正发生后,公安机关却反束手不前、而果断不足,丧失了抓早、处小的最佳时机。

利民惠民与维护社会稳定关系难以把握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政权的“一把利器”,必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尽一切可能积极化解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全力保障社会政治稳定。而在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尤其是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需要针对、处置的对象,是一些失地的农民、合法利益受损的市民、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触及切身利益的工人等真正意义上的弱势群体。面对一方是国家利益,另一方是群众利益。承担具体处置任务的一线公安机关身处其中,时常感到处置关系难以把握。

3、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当前,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和社会群体价值观念、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在较长的经济发展时期内,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还可能增多,公安机关面临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任务还会更加繁重。民警必须对处置群体性事件保持清醒的头脑及认识,进行合理的分析,做出果断的处置。对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广泛的情报信息网络

掌握了内幕信息就把握了处理事件的主动权。群体性事件往往都有一个组织、酝酿的过程。实践证明,对于事件群体的动态发现越早、研判越准,就能早预警、早疏导、早调处,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公安机关要始终抓住情报信息这个核心,全方位收集各类不稳定信息。对一些深层次、内幕性的信息,如事件的组织者、动机和目的进行全面的及时的了解掌握,做到“灵、准、快、广、深”。

建立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

群体性事件发生具有突然性,影响大、涉及面广。往往需要多部门、多警种参与处置。要在掌握信息基础上,对事件的重点区域、敏感间、核心人物做出预案。在制定预案时,要确保处置方案的合法性、程序性和适用性。在采取强制处置措施时,必须把握两个原则。一是慎重,不到万不得已不采用强制处置措施,在情况不明、事态不急、警力不足、命令不清时不用强制处置措施。二是果断,一旦采用强制处置措施就一定要果断,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坚定信心和决心,以稳妥的方式完成强制处置工作。

加强群众教育,注重化解矛盾

群体性事件尽管有时表现形式激烈,但绝大多数仍属人民内部矛盾。对这类事件,

要以防止矛盾激化为前提,理顺群众情绪,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批评教育为主,切忌不分是非曲直,不问青红皂白,滥用警力和强制措施。要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化解矛盾,将矛盾化解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实事求是地解决好事件群体不满而应予解决的问题。

防止事态恶化,依法采取果断措施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准确把握现场处置的时机和方法。公安机关一方面要维持秩序,迅速控制事态;另一方面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动向。对事件中的组织策划者、骨干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和打砸抢者,要坚决依法处置,绝不能以“法不责众”为由不了了之。将少数不法分子强行带离现场,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

做好善后工作,巩固处置成果

在群体性事件平息后,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如后续工作没跟上,很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出现反复,甚至扩大、升级。首先要增加敏感性,认真剖析事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对应措施。其次对群众己承诺的事要抓紧办理,取信于民;对事件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打击,不能给群众留下“法不则众”的错误观念;再次要注意发展动向,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