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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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浅析

李佳

李佳(武汉市排水泵站管理处湖北武汉430000)

摘要2006年2月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简称新准则)在原准则基础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并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践,对固定资产减值做出了更明确规定。本文从新规则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特点出发,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

一、新准则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特点

(一)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于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证明)资产交易的协议价格是公平的,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2)如果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3)如果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即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二)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该规定封死了减值冲回这一企业操纵利润主通道,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保证。减值冲回是某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常用手段。一般来说,利用减值冲回操纵利润的方法不外乎有两种:一是预计当年将会出现大幅亏损时,提前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做准备,在当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下一年度冲回,从而作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二是选择某一年份超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其后几年分次缓慢冲回,制造出利润稳步攀升的假象,为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服务。在旧准则中,上述两种减值冲回的方法合法但不合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三)新准则中引入了“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旧规则中的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的,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很难评估,故而,我国的资产减值新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按照其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损失;“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因此,要计算总部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新准则对“资产组”、“资产组组合”及“总部资产”的减值处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这是旧准则所没有的全新的规定,从而使企业在资产减值处理上更趋于合理。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新规则具体规定来看,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合理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而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合理判断可收回金额的主要涉及因素为资产公允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两个因素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需要依赖较多的职业判断,直接决定着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合理确认否,决定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真实合理,成为实务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操作难点。

(一)公允价值的获取有难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是现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公平交易的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很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相距甚远。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的公允性,而且不同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市场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这就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

(二)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难度大。新准则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可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准确性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对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很难把握。主要表现在:(1)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新准则规定:“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会涉及很多变量,并且需要企业有关部门的参与。诸如:销售部门负责预测售价和销量,涉及产品价格弹性、广告效果、竞争者的动向等;产品开发部门和技术部门负责估计投资方案的资本支出,涉及研制费、设备购置、厂房建筑等;生产和成本部门负责估计制造成本,涉及原材料采购价格、生产工艺安排、产品成本等。财务人员的主要责任是为销售、生产等部门的预测建立共同的假设条件,如物价水平、贴现率、可供资源的限制条件等。显然,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估计的前提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工作量大,目前我国的企业管理还达不到先进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2)合理折现率的计量难度大。新准则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因此合理的折现率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的风险价值。要求合理折现率的确定必须以能够反映该项资产特定风险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项市场利率难以取得,也可以采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是调整后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借款利率。调整时需要考虑该项资产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对于企业而言,客观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有相当大的难度。

(三)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很重要的基础。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尽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但是要企业真实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还存在一定的难度。计量技术本身的不完善,使得减值技术的标准难以确定。而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管理者的诚信问题,企业管理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选择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

三、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价格市场和信息市场。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公允价值的本质就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市场价格是最为客观、可靠程度最高、也是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因此,需要全面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应打破部分资源的垄断格局,建立统一、开放、活跃的充满竞争的交易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流动。特别是要完善资本市场的建设,建立健全股票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债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建立充分竞争的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从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同时,建立统一的市场信息平台,构建数据库系统,提供充分完整的要素市场信息,反映市场行情的瞬息变化。这样,市场价格的公允性才能得到得到保障,也使企业的计提资产(二)提高从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处理需要会计人员较成熟的职业判断。比如在判断固定资产减值的过程中,需要对固定资产“市场价已大幅度下跌,并已远远低于账面资产的价值”“、“资产已陈旧过时或已发生毁损”等情况进行判断,但由于目前我国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还很不完善和透明,从而使固定资产减值缺乏一定的资料基础。再比如,公允价值的取得方法中有很多选择和估计的因素。在期望现值法中,需要估计各种可能发生的现金流量,以及其发生的概率,还需要估计合理的折现率,这个折现率的估计还要考虑到各种现金流量的情况。这些都要求很高的会计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无论企业选用哪种评价标准,都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做出大量的职业判断。因此,会计人员应当树立职业判断意识,自觉学习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和制度,同时要积极的接受岗位培训,主动的参加后续教育,使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够适应会计工作对职业判断的要求。另外,还要强化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企业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

(三)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在审计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减值计算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应收集资产减值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审计证据,以评价固定资产减值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充分性和可靠性;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将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固定资产减值中可收回金额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在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如认为差异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如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将其视为一项错报,并同其他错报一并考虑。如差异金额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则不必调整,但各项差异的累积数对会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各项差异综合起来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合理或披露不充分时,注册会计师应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1]李靖宇,郜林平,张秋喜.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比较分析[J].财会通讯,2007(09)

[3]张秋宏.浅谈会计谨慎性原则的特点与应用[J].中国商界,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