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建立了新型的企业治理结构,在治理结构中吸收了职工代表,并保留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相应的职权。如何认识这一制度安排,本文试从理论上就完善企业现行治理结构理论,建立产权和劳权“两权共决制”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工运研究
200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