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因素对我国地区能源强度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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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因素对我国地区能源强度的影响

袁梁

袁梁YuanLiang(渭南师范学院,渭南714000)

(WeinanTeachersCollege,Weinan714000,China)

摘要:本文从能源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两个方面进一步分析价格要素对于能源强度的作用机理,分析了我国能源价格体系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为更有效地控制能源强度提供一定的帮助,弥补了现有能源强度影响因素理论研究的不足。

Abstract:Thisarticlefurtheranalyzesthemechanismofpricesforenergyintensityfromenergypricesandlaborpricetwoaspects,analyzestheproblemsexistingintheenergypricesystem,andputsforwardrelevantpolicysuggestionstomoreeffectivelycontrolenergyintensity,whichmakeupthelimitationsofthetheorystudyonfactorsinfluencingenergyintensity.

关键词:价格;能源强度;影响

Keywords:prices;energyintensity;effect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0-0125-02

1文献回顾

许多学者都将我国能源强度过高归功于能源定价机制的不完善,能源价格的扭曲。能源价格变化主要是从两个途径对能源的强度产生相关影响,首先通过改变节能措施成本与收益,从而提高对节能措施的激励,进而降低单位产出所消耗的能源;其次通过引导能源由低能效部门向高能效部门流动,从而影响能源配置效率。张卓元(2005)[1]指出,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之所以难以转变,是因为我国的生产要素价格和资源产品价格长期受国家管制,严重偏低。Birol和Keppler(2000)[2]运用经济学相关理论阐明,通过经济手段提高能源价格能够改善能源的利用效率,并降低能源强度。Fisher-Vanden(2004)[3]利用1997~1999年我国2500多家大中型能源密集型工业企业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在此期间我国能源强度下降的主要动力是能源相对价格的上升,其贡献的比例达54.4%。另外,在能源价格上升与下降的过程中,其对能源强度产生的影响并不是线性的。

能源价格变化到底能对降低能源强度产生多大影响。从我国实际来看,在过去的20多年里能源强度呈显著下降趋势。CromptonandWu(2005)[4]指出,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的能源强度是美国的两倍,日本的三倍。而到1999年,中国的能源强度已经下降到可以与美国和日本相比较的水平。从1980到2002年的22年间中,如果按照不变价格进行计算,每万元GDP所消耗标煤能源从14.34吨下降到了4.76吨,下降了66.8%,而每万元GDP的电耗从7200千瓦时下降到了5200千瓦时。也就是在这一时期我国能源价格的改革取得长足的进展。从20世纪80年代计划价格逐渐被市场价格所取代,能源价格的改革开始逐渐发力,结果是能源价格相对上升。从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1985年为基年)来看,能源包括煤炭、石油、电力的出厂价格指数明显高于工业品平均出厂价格指数(杭雷鸣、屠梅曾,2006)[5]。而对我国来说,能源价格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将导致能源价格和能源强度的关系产生渐进式的变化,杨继生(2009)[6]分析了中国能源价格和能源强度之间的关系,认为应该加强能源价格的适时调控。Stern(2008)[7]认为价格通过生产要素的相互替代会导致能源投入的变化。1920年~1973年美国实际能源价格下降,引发了能源投入对劳动力的替代,而两次石油危机后实际能源价格上升,又出现了资本、劳动力对能源的替代。能源价格对能源强度的作用主要是通过要素间相对价格的变动从而产生替代效应,最终影响各要素的投入比例,并导致能源强度的变化(孔婷,孙林岩,何哲,2008)[8]。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关于能源价格对能源强度的影响讨论较多,而且也已经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但是关于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的价格对能源强度的影响,这方面的研究稍显薄弱。然而,根据生产函数理论,其他要素价格的变化对于能源强度有着同样显著影响。

2我国能源价格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能源价格体系已逐步向市场定价机制转变,这为控制我国过高的能源强度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当前能源价格体系仍存在着诸多问题:①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太完善。首先能源价格不能全面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再者,能源价格不能完全反映能源产品供求关系。最后,能源价格不能完全反映能源使用和生产中的外部成本。而且不同的能源价格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②不同类型的能源价格比价关系不太合理,以致造成能源结构难以优化。由于我国长期对能源价格都实行的是行政审批制度,从未从综合系统角度对各种能源产品价格比价的关系进行合理的调整,也没有效的利用税收政策,从而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因此,造成价格杠杆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中几乎起不到作用。而且,在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方面,价格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③由于政府管制力度的差异和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造成了较大的利益冲突。能源生产和转化的过程中,上游和下游产品在最终价格形成上面临着不同的定价机制,这导致相关企业和行业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最有力的例子就是煤电价格矛盾,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是基于市场的定价,而发电价格的形成则是由国家管制的,其结果必然是,由于煤炭的价格和发电的价格调整步伐不同,从而导致近年来频繁出现的“电煤荒”,以致行业利益冲突明显。最终,政府对于这个局面也不得不多次耗费精力进行协调。

3结论及政策建议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能源价格与能源强度呈负相关关系,劳动力价格与能源强度呈成正相关关系。因此,对于价格因素我们关注的不仅是名义上的价格,更重要的是要看重各要素间的相对价格以及名义价格背后的影响因素。包括各种能源间的相对价格以及能源相对其他要素的相对价格,这才是真正影响地区能源强度的关键。

3.1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与价格政策能源价格政策不仅要反映生产经营成本,而且也要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的成本市场价格。同时要积极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完善能源价格体系,使价格节能导向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在电价改革放方面,可以对高耗能产业执行差别电价,取消地方实行的针对高耗能产业的各种优惠电价政策,以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的扩张。还可以使用用电峰谷差别定价机制等措施。

3.2对不同地区实行有差别的能源税收政策。各个地区能源消费量不同,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损害也有所不同,这必须在各地区的能源税收方案中体现出来,即高耗能地区应当承担更重的能源税负,而低能耗地区则应在税负方面进行相应的减免。尽快完善能源税的征收方案,将能源消费者的外部效应纳入能源消费的成本中来,采取有差别的税收刺激政策,对于有效降低能源强度,提高人们节能环保的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3.3要大力提高技术进步支持的力度。无论从近期还是从长远来看,要降低能源强度、降低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重大能源节约,根本上是要靠技术进步来带动的。因此,加快国家的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健全的科技创新和应用的政策支持体系,对于降低我国各地区的能源强度以及差异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3.4消除地区间要素流动限制能源强度不仅仅跟能源价格相关,其他要素的价格也会对其产生重要影响。总体能源禀赋水平对能源强度的影响非常明显,而当前我国各地区在要素流动方面还有很多限制,如户籍制度、信贷资源配给等等。这些限制都会对各地区的要素配置产生扭曲,从而提高要素的价格。要想从总体上降低各地区的能源强度以及地区间能源强度差异水平,必须要努力消除各地区间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的流动限制,从制度上保证要素流动的顺利实现,从而实现各地区的要素合理配置。

3.5在各地区全面推行与市场经济相容的各种节能新机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基本确立,但还不够完善,市场机制在配置能源资源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而国外的经验已经向我们证明基于市场配置的创新机制对于能源强度的降低具有重要的刺激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首先,加大各地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力度,加快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了多年,相关的节能产业发展也已经初具规模,但由于支持能源服务公司的相关政策如贷款担保支持、税收优惠等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节能产业的发展进程缓慢。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要促进节能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就必须加快落实这些政策的工作进程。其次,在全国各地区深入全面的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方式。一方面要尽快在需求侧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上完善现有体制。需求侧管理的法律法规支持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推行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需求侧管理的经济政策支持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包括鼓励和积极引导节电调荷产品和设备的发展、继续完善用电峰谷价格、建立专项基金等。最后,应考虑在电力发展规划中将需求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方案来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的能源部门应当组织相关的电网及能源经营企业,根据各自地区和企业的发展目标和能源供需的现状和特点,充分考虑电力需求侧管理在资源节约方面的功能,将其纳入各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当中来,并以其实行的相关经验来制定各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工作计划,包括实施方案、节能目标和负荷管理目标等。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最强烈的市场信号,能源价格对于能源用户的消费需求影响也最为直接,对广大能源消费者节能积极性的刺激也最为强烈。因此价格因素对于能源强度的影响也最为明显。所以一国政府应尽量使能源价格置于经济性基础之上,使本国能源价格趋势同于世界市场价格,确保能源价格反映维持能源供应的长期编辑成本。

参考文献:

[1]张卓元.深化改革,推进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J].经济研究,2005,(11):4-9.

[2]BirolF,KepplerJH.Prices,technologydevelopmentandthereboundeffect[J].EnergyPolicy.2000,28(6-7):457-469.

[3]Fisher-VandenK,JeffersonGH,LiuH,etal.WhatisdrivingChina'sdeclineinenergyintensity?[J].ResourceandEnergyEconomics.2004,26(1):77-97.

[4]CromptonP,WuY.EnergyconsumptioninChina:pasttrendsandfuturedirections[J].EnergyEconomics.2005,27(1):195-208.

[5]杭雷鸣,屠梅曾.能源价格对能源强度的影响——以国内制造业为例[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6,(12).

[6]杨继生.国内外能源相对价格与中国的能源效率[J].经济学家,2009,(4):90-97.

[7]ChunboMaDIS.China'schangingenergyintensitytrend:Adecompositionanalysis[J].2008.2008,30(3):1037-1053.

[8]孔婷,孙林岩,何哲等.能源价格对制造业能源强度调节效应的实证研究[J].管理科学,2008,(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