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设计理论背景下的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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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设计理论背景下的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设计

俞彦华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50051

摘要:机制设计理念的发展和完善,为建设工程招标的最优机制设计提供了可行的理论和分析基础。本文对机制设计理论及其在建设工程招标中的应用进行了简要分析,并针对建设工程中存在的特点,借助机制设计理论,以实现招标方的预期收益最大化和总成本最小化为目标,通过一系列假设条件和约束条件的设立,对建设工程招标机制的优化设计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机制设计;建设工程;招标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发展,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而建设工程招标则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方式。建设工程项目的实践表明,建设工程招标机制的合理与否,会影响到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工程进度与质量目标的最终实现。因此,在机制设计理论的背景下,构造建设工程招标的最优机制理论基础,从而实现建设工程招标的最优机制设计,成为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中的重中之重。

一、机制设计理论概述

机制设计理论由里奥尼德•赫尔维茨在上世纪60年代最先提出,而后,瑞克•马斯金和罗格•迈尔森对机制设计理论做了进一步发展。机制设计理论的核心是如何在信息分散和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设计激励相容的机制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1]。机制设计理论在税收、拍卖、投票过程、政府管制、公共物品供给等研究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中,建设工程招标领域是机制设计理论应用最成功的领域之一。

二、机制设计理论在建设工程招标中的应用

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其实就是市场交易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而言,这个过程最重要的目标就是效率。在理想的完全竞争市场中,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帕累托最优效率。然而,由于我们所处的并非完全竞争市场,这就需要机制、制度、规则等来进行约束和调节。机制设计理论考虑的正是在什么条件下什么样的制度存在,然后进行分析,并设定一个结果,进而寻找到恰当的博弈程序与规则来实现该结果。通过机制设计理论在建设工程招标中的应用,有助于我们优化招标机制,通过设计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实现招标方收益的最大化。

三、建设工程招标的特点分析

建设工程招标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在设计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的过程中,只有充分了解并善于运用这些特点,才能有效地实现机制的最优化。与一般的交易活动相比,建设工程招标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交易合同的不完备性,使得交易成本相对较高

通常而言,一般交易的合同都会在明确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前提下,迅速进行产权交割,完成整个交易。工程招标则不同,它仅确定了交易对象(即承包人)与交易的合同价格,则预示着交易的开始。这是由于建设工程的交易过程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交易过程基本较长,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这不确定性就决定了工程交易合同的不完备性,使得交易过程发生很高的交易成本。

(二)先订货,后生产[2]

通常的交易活动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建设工程招标则是“先订货,后生产”。即先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即生产方),然后才进行工程建设的实际实施。所以,工程招标只是工程交易活动的开始,后续还存在着诸多复杂的交易行为。

(三)工程交易的高风险性

工程建设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招标过程中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交易合同的不完备、建设环境的不确定等都使得工程建设交易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工程招标是一种逆向招标行为,在招标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投标方为了应标而故意提出较低的成本估价,然而却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发生实际成本远高于投标价格的情况,从而给招标方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同时,由于建设工程的招标是先订货后生产,因此承包方的技术水平、支付能力、以及信用度等都会对工程建设的实际交易成本、工程质量、建设工期等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四、设计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

(一)设计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的假设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以及不同的投标方之间博弈的过程。他们通过相互竞争和影响,最终实现一个均衡的状态。而在这博弈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招标方和投标方都有着自己的信息资源,并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博弈。为了实现招标方的利益最大化,招标方有必要在考虑建设工程交易特点的前提下,合理设计建设工程的招标机制,实现招标方的预期收益最大化,以及社会和经济效率的整体最优化。为了便于设计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结合建设工程交易的特点,提出了以下假设条件:

(1)投标者的独立性。即投标者之间是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干涉的。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者所拥有的信息优势、价值理念等都是独立的,互不关联。某个投标者所作出的行为不会对其他投标者形成任何影响。

(2)投标报价的独立性。每个投标者都根据自己的生产水平和信息优势决定自身的竞价策略,从而提出独立的投标报价,而不受其他投标者报价的影响,更不存在任何具有法定约束力的合作性协议。

(3)投标方风险中性。对于所有的投标者而言,投标的目标是最大化投标方的预期收益,他们所承受的风险都是中性的[3]。

(4)招标方风险中性。由于我们研究的主要是在不同招标条件下招标方所得到的平均价格或收益。因此,假设条件中设定招标方的风险也为中性,招标方有能力有条件挑选具体的招标方式,并能够按照招标规则来行事[4]。

(5)项目唯一性。在假设条件下,项目有且只有一个,并且无法分割。

假设条件与现实的招标情况自然无法完全符合,但可以假设条件作为招标绩效分析的基本条件,在分析的过程中适当变通,贴近现实情况,从而来设计建设工程招标的最优机制,并对现实中的招标活动具有有效的分析和评价作用。

(二)设计建设工程招标的最优机制

在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合理完善并具有可行性的招标机制除了应具有明确的成本目标或工程造价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时长等重要的非价格类目标。招标方采用招标的方式来寻求投标方(即承包方),因此招标最优机制设计的目的是使招标方自身的总成本最小化。而这成本包括了投标方的成本估计,以及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额外交易费用。

根据显示原理,建设工程招标机制可在直接机制中获得[5]。因此,招标人设计的直接招标机制需要满足激励相容约束、参与约束、以及数量约束的要求,同时建设工程招标机制还需要满足承包人的控制价、能力等方面的约束条件,承包方的技术能力、支付能力和信用水平等都要满足招标方的需求。同时,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要限定在招标方设置的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的范围内,并预防投标方为了中标而恶意低价导致后期高额交易费用的问题,以及控制投标方为了非法围标而哄抬价格的恶意行为。

作为一个有效可行的机制,必须能够吸引所有的招标者参与到自身的机制中来,并在满足所有约束条件的前提下,总存在一个可行的招标机制,使得招标人的总成本能实现最小化,即为建设工程招标的最优机制。

五、结语

机制设计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设计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和分析框架。以科学的机制设计理论为指导,从招标方的期望收益最大化着手,结合建设工程交易的特点,对设计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探索,更全面、更客观地反映出建设工程招标中存在的约束条件和实际目标,通过对投标方的定价规则和选择规则的重新界定,充分运用机制设计的方法,实现建设工程的招标机制最优化,使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的设计更具实用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王卓甫,丁继勇,周建春,张怡.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设计[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

[2]张怡,史峰.建设工程组合招标机制设计模型研究[J].人民长江.2011(23)

[3]郑边江.建设工程最优招标机制的设计[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10)

[4]李建章.交易成本与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的最优机制设计[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5(05)

[5]王卓甫,杨高升,邢会歌.建设工程招标模型与评标机制设计[J].土木工程学报.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