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公有财产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历史上所有的社会都有公有财产。马克思、恩格斯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用的是“社会财产”。马恩著作译本中的“公有制”是原著“社会所有制”的误译。何谓“社会所有制”,即因误译未能得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的重视,其含义也就没有得到讨论,社会主义社会中居统治地位的财富的性质至今未被阐明。
工商之友
2001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