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充电站用地落实的经验及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 2

珠海市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充电站用地落实的经验及启示

廖伟豪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珠海519000)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2018年珠海市公交电动化及配套充电站建设用地落实情况,然后指出在公交充电站用地落实过程中的最主要问题是珠海市土地利用规划中无公交充电站用地,并列出其衍生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从而总结公交充电站用地落实的三点经验:制定合适的建设原则、建立安全的管理方案以及采用合理的沟通方式,最后提出对未来公交充电站在用地规划、用地落实以及公交营运等方面的启示。

关键词:纯电动公交车;公交充电站;用地规划;用地落实

1.背景介绍

大力发展公交事业是珠海市“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该任务重中之重是完成753台传统能源公交车的更换和新增投放400台纯电动公交车,同时建设配套充电站以满足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实现全市公交电动化的目标。在市交通局、市公交集团、市供电局、市规划院等相关部门单位的相互配合下,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市公交电动化的目标以及配套充电站的建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珠海市纯电动公交车总数2044台(约15.7标台/万人,达到交通部“十二五”规划公交数量15标台/万人的要求),其中2018年更新753台和新增400台,2017年原有891台,预留400台LNG公交车和54台混合动力公交车。已投运公交充电站共69座,其中2018年新增35座,2017年原有34座(2018年扩容15座)。

2.充电站用地落实情况

珠海市公交充电站类型主要有4种:1、三层配电房(8×1250KVA,面积260㎡);2、两层配电房(4×1250KVA,面积135㎡);3、变电箱组合(2×800KVA,面积80㎡);4、变电箱(800KVA,面积30㎡)。

珠海市2018年计划新增充电站44座和扩建充电站15座。由于考虑邻近充电站可统筹充电需求以及部分充电站选址不符合规划要求等因素,取消建设9座充电站,因此2018年实际新增充电站35座和扩建充电站15座,总占地面积约8070㎡。其中16座充电站使用原有场站用地,8座使用新增场站用地,5座使用市政设施用地,21座使用其它权属用地。

3.主要问题

在公交充电站用地落实过程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珠海市用地规划中无公交充电站用地,而大部分公交场站用地不能满足近期充电站建设要求,因此公交充电站使用的用地有4种类型:原有场站用地、新增场站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以及其它权属用地,从而衍生4种普遍问题,分别采用相应的解决方案。

(1)原有场站建设充电站,公交车周转空间减小。如井岸总站,需要满足12条线路共82台纯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充电站面积至少需要260㎡,但场站总面积仅1200㎡,若按原计划建设充电站,场站空间根本无法满足12条公交线路的周转。因此为不过于减小公交周转空间,仅建设充电站110㎡,其余充电缺口将在白蕉总站解决。

(2)新增场站建设充电站,与用地规划存在冲突。如吉大总站,原有场站无法满足扩建充电站的要求,同时周边已没有可用的场站,仅有海滨公园可满足近期建设要求。但该处规划为公园绿地,经协调,将海滨公园小汽车停车场改造成公交场站并配套建设公交充电站,在解决公交充电站用地问题的同时倡导公交出行的理念。

(3)市政用地建设充电站,存在安全隐患。如南屏科技园站和屏北三路西站等5个公交首末站,在道路两旁的绿化带地段建设充电站(变电箱),周边人流密集,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供电部门加强了充电设施安全技术防护设计,确保非工作人员(充电人员)无法轻易打开充电设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权属用地建设充电站,用地协调难度大。如九洲港站、城轨珠海站、清华科技园站、上洲站、莲溪站、围头新村站等21个公交首末站,使用相关企业的权属用地或者相关村庄集体用地建设充电站,需占用面积30至110㎡不等的用地,协调难度大。用地所属企业或集体的顾虑主要有两个方面:充电设施安全性问题以及用地补偿款。经过相关部门的耐心解释以及商讨补偿问题,基本成功协调充电站用地。对于无法协调的站点,公交营运部门采用调整公交线路、使用附近充电站的方案以解决充电需求。

4.经验总结

珠海市在解决充电站建设用地问题中,可总结出如下三点经验:

(1)制定合适的建设原则。尽量利用现有公交场站布置充电设施,同时提高公交场站周转效率,无场站用地的公交首末站可就近使用市政设施用地建设充电设施;优先考虑规划的公交场站用地且在短期内可建设充电站且符合规范要求的用地;若现有场地难以建设充电站或不满足充电需求,可统筹考虑附近充电站以满足充电需求。

(2)建立安全的管理方案。对于在公交场站内部建设的充电站,可以由供电部门委托专业团队进行安全管理,同时对公交车司机进行安全充电培训。对于无公交场站用地的充电设施,由于建设数量少,且多位于偏远地区,配置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24h巡视成本过高,对此类充电站安全管理建议如下: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技术防护设计,确保非工作人员(充电人员)无法轻易打开充电设施;加强充电设施所处的村、社区居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充电设施加装安全监控设备,由供电部门对充电设施进行远程安全管理。

(3)采用合理的沟通方式。对于使用权属用地建设充电站的情况,政府部门以及和公交运营企业需与权属用地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协调,解释充电站的安全可靠性,以及商讨用地补偿款。同时需在结合规划用地和与用地单位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提出充电站优化建设方案,避免投资浪费。

5.发展启示

2018年珠海市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充电站用地落实对未来公交充电站的用地规划、用地落实以及公交运营等方面的启示:

(1)预留足够的公交充电站规划用地。本次公交充电站用地落实最主要问题是无规划公交充电站用地,因此有关规划部门应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增加公交充电站规划用地,或者在规划公交场站用地中考虑充电站用地。同时,由于本次公交充电站用地落实过程中,有将近40%充电站为小型充电站(变电箱),且零散分布不便于管理。因此应在其周边预留公交充电站用地,未来统筹周边公交线路至场站内充电,零散分布的小型充电站作为应急使用。

(2)采用合适的公交充电站用地落实方案。如上文提及,在未来公交充电站用地落实中需要做到三点:第一,制定合适的建设原则,包括现状利用、符合规划和就近共享;第二,建立安全的管理方案:包括设备定期维护与评价、设备缺陷管理、消防安保管理、防汛、防寒工作管理、安全标识及交通标志的规范化管理;第三,采用合理的沟通方式。

(3)优化公交线路。由于部分公交首末站无法建设充电站,需要延长公交线路至其它充电站满足充电需求;并且由于纯电动公交车的单次行驶里程与LNG能源车相比较短(快充车至少需15分钟充满,续航里程70-100km;慢充车至少需2小时充满,续航里程200-300km),因此需调整部分长线公交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