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问题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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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问题的思考

赖荧潞

关键词: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问题

自媒体的迅猛发展,为用户提供了更为及时、丰富的服务。但同时,自媒体的匿名性、虚拟性和及时性等特征也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在自媒体新闻传播过程中,自媒体传播主体如何守住伦理边界,是目前自媒体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自媒体新闻传播概述

2003年7月美国新闻学者谢因·波曼和克里斯·威理斯在其研究报告中写出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和新闻的途径”。自媒体新闻传播由传统一对多的扇状传播模式转变为多对多的网状传播模式,由传统的单向传播模式变为了交互性传播模式,同时自媒体传播主体的平民、“草根”化更是显示出了它与传统媒体的不同。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广泛运用,自媒体新闻传播的特征也在不断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平民化、个性化,交互性强、传播迅速,门槛低、易操作等三个方面。自媒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媒体范围十分广泛,包含个人网页等。目前自媒体平台主要包含博客、Qzone、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社区。

二、新闻传播伦理概述

新闻传播伦理,就是新闻传播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以及在新闻传播中的道德现象。新闻主体在选择公开报道新闻时,应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并且新闻信息必须受道德观念承认和接受。因此新闻传播伦理应具有合理性、规范性、纪律性、可选择性的特征,同时应该遵守真实客观、公正自由以及适当适度的原则。美国著名新闻人约翰·赫尔顿说过“如果一旦新闻传播工作失去道德底线和价值,它便成为对社会毫无价值和意义的工作,让新闻传播工作的存在失去理由”。新闻传播伦理机制的规范能够带动新闻传播理论的创新,同时还有利于自媒体平台上正能量的传播,从而促进自媒体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行,为自媒体的发展营造一个理性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新媒体时代使得民众获得了新闻传播权力,但是也滋生了对新闻自由权力的滥用的问题,导致新闻传播伦理失范现象屡屡出现,因此如何解决自媒体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伦理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伦理失范问题

3.1虚假新闻信息泛滥

虚假新闻,即信息内容失实的新闻报道。在如今自媒体时代,互联网传播成为“零门槛”的传播方式,新闻信息的发布无“把关人”监控,使得自媒体平台主体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完全受网站的管理。任何网络用户都可以成为传播者,自媒体用户数量庞大,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且互动性强,他们不受法律法规及新闻人行业规范的约束,对于信息的甄别筛选能力不足。对于网络中的“热门”信息,不辨真伪进行转发和评论,容易导致失真的虚假性信息的传播。例如之前被朋友圈疯传的“肉松饼里的肉松是棉絮制成”,在相关单位介入调查后,结论却是一些大妈因拥有微信号而激动,想要说点什么。虽说真相大白,但是对社会小部分人造成的恐慌是无可避免的,同时这不实言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3.2媒介审判存在

欧美传播界给媒介审判的定义是“新闻媒介报道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侵犯人权的现象”。“媒介审判”是新闻媒体职能越位的体现,不可置否,公民具有新闻自由权,可以在新闻事件中发表自己的观点,但自由一旦过度,将会导致司法错位。自媒体时代,互联网技术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和民众间高效的互动性,民众可以对新闻中任何方面加以评论,但民众不是专业的审判人员,此外因民众自身情绪,新闻中某些细节常常被包装、过滤、放大,网络中呈现的新闻常常过于片面,不能真实的还原事件的原貌。民众的审判会给法官造成心理压力,使法官不能够公平公正的使用自己的审判权,损害司法权威性,同时也是对新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监督公器形象造成损害,使得在新闻传播自由和法治公正上难以达到平衡。此外将他人事件发酵为公共事件,并放在台面上评头论足,将舆论上升到法律层面,实际上也侵犯他人隐私。如果意见领袖在此基础上加以渲染、煽风点火,更多的群众就会不分真相的产生非理性的意见,从而严重的影响司法公正。

3.3低俗新闻信息充斥

由于自媒体多对多的网状传播模式以及其交互性的特点使得新闻信息的传播更加自由、便捷。在自媒体新闻传播过程中,因自媒体行业法律体制不健全,以及互联网的隐蔽性,自媒体传播主体往往不受法律以及现实社会道德伦理的约束,致使部分自媒体用户缺乏责任意识,从而传播低俗新闻信息。此外,一些自媒体用户和机构平台为了获取利益博取眼球发布低俗新闻信息。以自媒体的大平台微博为例,某些博主打着分享电影的旗号传播色情电影,评论里的许多账号也都分享一些低俗信息。同时,一些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微博、微信平台为了提高新闻阅读量,更是不负责任地进行渲染和报道,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而在自媒体中,媒体和受众是共同的主体,这就要求自传播者要具有一定的道德涵养,而不是为博眼球而不惜传播低俗的信息以增加点击量。

3.4新闻侵权严重

在自媒体发展的浪潮中,新闻传播过程中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侵权问题。盗链、剽窃、抄袭和无授权转载、提前于源报道者抢先发刊等是侵权的主要模式。侵权的案例比比皆是,从自媒体平台如微博博主和公众号编辑不经原作者同意就私自转载和传播其作品,显示出的是侵权对这个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为什么侵权现象屡屡发生难以制止呢?这源于新闻侵权的几个特点:第一是不易被受众发觉,很少有读者去了解作者姓甚名谁以及新闻的成文过程,第二是被侵权新闻具有经济价值,可以在传播过程中带来经济价值,此外则是新闻侵权的取证十分困难。新闻侵权给被侵权人带去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新闻调查的记者心血付之东流、被侵权作者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而目前我国尚还未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网络版权问题,这也是自媒体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侵权问题频繁出现的一个原因。

四、对于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问题的建议

4.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规范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起“把关人”的作用。首先政府应该发挥其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依法打击自媒体伦理失范行为。与此同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是伦理失范的原因之一,政府应加大自媒体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于自媒体使用者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其次政府应该承担对自媒体新闻传播的监督职责,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发布权威、可靠的消息。从而净化自媒体舆论环境,这不但有利于提高自媒体发布者的素质,而且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

4.2建立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规范

自媒体时代中,自媒体较之于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优势明显,但同时存在稂莠不齐、可信度低,缺乏约束机制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应建立完善的自媒体传播伦理规范系统,以全媒体的媒体发展态势构建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避免鱼龙混杂造成的网络恶性竞争。与此同时,在推动全媒体发展的同时,更要鼓励和倡导行业自律,自媒体新闻传播者应该规范自身行为。新闻传播对于社会舆论有导向作用,因此所传播的新闻必须真实可靠,同时应该区分相关言论或者其私人的观点表达。只有当自媒体新闻传播者自身坚守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担起社会调节、舆论引导、道德示范等方面的社会职责,才可能净化网络环境,传播网络正能量。

4.3提高自媒体的公信力

自媒体的传播流程主要是信息源、传授媒介和传受者,目前自媒体公信力不高主要源于自媒体新闻信息质量良莠不齐,导致新闻传播伦理失范问题屡屡发生,因此想要提高自媒体的公信力,必须从自媒体平台和民众两大方面来规范信息源。自媒体平台必须制定信息发布规范,从而保证平台上信息质量的真实和客观,打击只为获取经济利益的不良新闻信息。此外,想从源头解决自媒体时代新闻伦理缺失的问题,必须提高公众的基本媒介素养,提高自我监督自我审查的能力,理性分析,辨别新闻的真伪。只有在自媒体传播者对新闻的把关上符合要求,才可能提高自媒体的公信力,减少伦理失范问题。同时自媒体用户也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正确传播新闻信息,杜绝网络暴力。

自媒体新闻传播适应了社会大潮流的发展,对当今时代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自媒体的普及与发展,使公民有了空前自由的话语权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闻传播伦理问题。只有在政府、自媒体机构、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解决自媒体新闻传播伦理问题,构建更加良好的互联网氛围,同时为自媒体可持续健康发展下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钱明芳.对自媒体时代背景下新闻传播伦理问题的思考[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36(12):249-250.

[2]秦娟.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伦理问题[J].新闻战线,2016,(18):23-24.

[3]刘雯雯.自媒体传播中的伦理失范与对策[J].东南传播,2016,(05):114-115.

[4]许嘉宁.浅谈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伦理的构建[J].理论观察,2016,(11):123-124.

[5]毕琦琦.自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J].新闻研究导刊,2016,7(20):5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