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后血液检测信息进行反馈的重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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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后血液检测信息进行反馈的重点与难点

张艳

张艳

(江苏省淮安市中心血站223001)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4)20-0286-0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采供血机构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其中,血液检测信息的反馈作为献血后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受到业内的广泛关注。如何做好在这方面的服务以动员和保留更多的固定献血者、献血后血液检测信息反馈的重点与难点等,笔者结合本站的做法与自身工作经验,现总结如下:

1信息反馈的管理与执行

1.1体系化管理各级采供血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法》、《血站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献血后反馈作为关键控制点纳入血站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立健全献血者信息反馈的程序文件、SOP和相关记录,对涉及反馈的职责、范围、方式、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便于实际操作。

1.2反馈者要求采供血机构应指定经过系统培训和授权、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该项工作[1]。反馈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对常见血液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检测方法和治疗手段有一定的了解,对检测结果能作简明扼要的解释。反馈者还应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主动热情地进行反馈和解释、耐心细致地答复献血者的疑问和意见,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加深献血者对血站的理解和信任,使他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血站的无偿献血事业。

1.3规范化操作信息反馈应按有关程序文件和SOP的要求进行反馈。反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其检测结果泄露给他人。对不合格献血者的血检信息需再次核查,对不合格检测结果是阳性或可疑、是单试剂或双试剂、是强反应性或弱反应性、HIV抗体可疑标本是否经实验室确认、上报等信息应具体了解,对献血者感染的可能性做到心中有数,给献血者的咨询和解释应简要、到位、及时、并做详细的记录。

2信息反馈的方式

信息反馈时应根据检测结果和献血者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告之方式。对献血者直接或间接提出的各种疑问或咨询,反馈者应耐心细致的作出尽可能令对方满意的答复。如问题无法当场解决,可与献血者约定适当的时间再行解答或直接来血站面谈。

2.1电话反馈适合各类人群的信息反馈,对不便来血站的外地献血者尤为适用。为确保献血者的隐私不被泄露,反馈应对献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献血条码、献血时间等进行确认,核对无误并经本人认可,方可告之血检结果。

2.2网络查询在采供血机构的网站上开设检测信息自动查询模块,由信息管理员定期将献血者检测信息导入网站数据库。献血者登入网站后,必须输入身份证号码及献血条码方能查看到相应血检信息。

2.3短信反馈利用血站管理系统数据库已有的献血者联络信息,可以根据献血者的献血时间,一次性、大批量、高速度的发送血液检测合格的献血者,这样既大大提高了效率,也让他们能在献血后最短时间内得知自己的血液检测结果合格[2]。但是血液检测不合格的献血者乃需借助电话和面谈的方式完成。

3信息反馈的重要性

3.1血检合格对于血检合格献血者的反馈,献血者首先感到血站的优质服务,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如何,对自己更增加常来献血的信心,让献血者感受到一种温馨、关心的感觉。以动员与保留更多的献血者。

3.2血检不合格

3.2.1对于血检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的献血者进行反馈,告知他们的注意事项,起到了关心与指导作用,同时也起到了再次招募献血者的效果。

3.2.2对于血检(HBV、HCV、TP、HIV)抗体结果阳性或可疑献血者进行反馈,能让献血者对血站的检测结果得到充分及时的了解。因为血站需要确保受血者用血安全,所以血站检测试剂的灵敏度、结果的判断标准都要求非常严格。因此血站的阳性检测结果只能代表某个献血者不能满足献血标准的要求,并不能用于诊断临床疾病或身体不健康。

3.2.3对于血检(HBV、HCV、TP、HIV)抗体双试剂强阳性献血者进行反馈,本着对献血者认真负责谨慎的态度,告知他们及时到正规医院或防疫检测部门再次做检测,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预防,及早治疗。

4信息反馈的难点

近年来,我国HIV、TP感染流行形势日益严重,流行态势已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给输血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避免“窗口期”,大家将焦点集中在不断增加试剂的灵敏性上,由此导致的假阳性无偿献血者数目越来越多,即使经过法定机构认可,也将被永久淘汰献血。给献血者造成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部分献血者对此无法接受,有些甚至对血站产生强烈不满情绪[3.4]。在采供血与临床供需矛盾加剧的今天,这也提示有关部门在制定献血法律法规时,应进一步明确假阳性献血者是永久淘汰抑或是可以归队?如果可以归队,则这类献血者的相关运作、策略和方法等应及早配套出台。

参考文献

[1].世界卫生组织.《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M].2002:16

[2].高巨广,王纲,钟展华等.血站短信平台的开发及应用[J].《中国输血杂志》,2006;19(2):140

[3]方放,李素娥,朱飞燕等.献血后不合格信息告之的探索[J].《中国输血杂志》,2006;19(6):5174.

[4].孙蕊娟,史小武,王绒和等.咸阳地区初筛HIV呈反应性的无偿献血者归队模式探讨[J].《中国输血杂志》,2013;26(12):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