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外科患者隐私保护需求及伦理要求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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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患者隐私保护需求及伦理要求分析

孙亚萍吕欣欣

孙亚萍吕欣欣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710061

[摘要]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开始注重自身隐私的保护,这给医护人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医患伦理关系的问题。如何在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尊重患者隐私、避免侵权现象出现、维护医疗机构的社会形象等问题亟需得到医护人员的重视并努力在临床中着手解决。本文中,将对神经外科患者在临床治疗中的隐私保护要求及伦理要求进行阐述,并做简要分析。

[关键词]神经外科;护理;神经外科;伦理

神经外科患者主要以颅脑外伤、颅内肿瘤、脑积水、脑出血、脑血管畸形、脑动脉瘤等疾病为主[1],患者临床多表现为偏瘫、失语、昏迷、急症等,由于患者病情发展较快、变化迅速造成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关系敏感,矛盾容易激化,严重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因此我们要在日常护理工作中不断发现医患矛盾的原因,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从而提高治疗和护理的效率。现代医学已经打破了传统生物医学的常规模式,开始注重患者的身体、心理、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因素,这就要求医护人员尊重患者的隐私,对患者的隐私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有效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医患之间特殊的伦理关系。

1患者隐私要求

护理的本质是对患者的关怀,同时关怀也是护理的动力,患者在接受治疗和护理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身体上的关怀,心理上的关怀也同样重要。而在心理关怀方面,患者对隐私的要求表现得最为明显,因为个人隐私涉及到患者的尊严和个人信息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心理健康和切身利益。患者的隐私要求在临床护理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1手术中的隐私要求

神经外科患者手术治疗是整个治疗过程的重心,也是涉及到患者隐私较多的环节,由于手术和麻醉需要暴露患者的隐私部位,因此,在手术和麻醉之前要和患者进行有效沟通,让患者对手术的流程有所了解,并告知各项操作的必要性,打消患者疑虑,避免对患者的心理造成伤害[2]。患者在手术中通常会羞于暴露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因此在手术中要尽最小范围的暴露患者身体,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尊重患者的自尊。

1.2电子病历及化验单的隐私要求[3]

患者的个人隐私资料集中体现在电子病历及化验单之中,患者的户口地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资料都包含其中,对患者非常重要。医护人员应该特别重视保护患者的个人资料,避免医生以外的人查阅到患者的病例及化验单。也不能在未经患者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谈及患者的检查结果,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4]。

1.3身份确认隐私要求

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商业保险的蓬勃发展,许多患者享有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多种医疗保障,因此,当患者入院时就要进行身份确认,实行实名制就医,避免出现冒充骗保的情况,危害患者的切身利益。

2.解决办法

长久以来患者的隐私要求在临床中很少被关注,许多传统的护理理念将工作重心单纯地放在身体健康方面,忽略了患者心理上的满足。由于医患之间缺乏平等的关系,经常会形成单纯的主动-被动型医患关系,即医护人员处于主导地位,患者处于被动接受护理的从属地位,这种关系会造成医患关系紧张,激化矛盾。

通过换位思考了解到患者对心理健康的渴求以及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要求,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充分体现护理工作中尊重、平等的人性关怀。多年来,我们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于神经外科护患关系的特殊性,我们总结出多种方法来解决患者对隐私保护的方法。

2.1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宪法、民法等法律都明确赋予所有公民隐私权和要求保密的权利,任何泄露公民隐私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由于公民对隐私保护观念长期薄弱,个人隐私保护方面总体呈现出内容少、手段弱、缺乏统一性等特点。因此,医护人员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意识,维护患者及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医患关系。

2.2遵守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

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我们不能歧视患者的疾病和缺陷,不能暗示、讽刺患者,相反的要给予患者关爱和精心的治疗,更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患者的痛苦之上。增强服务意识主要体现在经常征求患者的意见,与患者建立密切的医患关系,及时解决患者的困难,真正做到为患者排忧解难。

2.3改善就医环境

我国的许多医院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经常存在单间病房少,大病房床位间及注射室没有设置遮挡的屏风等问题[5]。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主要体现在为患者提供独立的空间,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在护理过程中,涉及到患者隐私部位的护理应在患者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同时,医护人员的态度要认真、严肃,主动为患者考虑,保护患者隐私。

3讨论

目前,在我国关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中,经常立法过于笼统,对隐私的保护范围和责任划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患者隐私需求方面经常出现侵权现象,严重危害患者的隐私权益。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改革的步伐,制定基于医师法和护士管理法的医学伦理法则,坚持从伦理原则分析护患关系,以平等、互爱的原则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这就要求我们的医护人员不断强化自己的法律知识,及时与患者沟通,在工作中保护患者的切身利益[5]。同时,患者也应该对自己的隐私建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在隐私与疾病产生矛盾的时候,要做出适当的让步,不能盲目地维权,将治疗疾病作为首要目标。

参考文献:

[1]王秀霞.慎独精神对护士在药物治疗与护理中的影响[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4,13(13):1576.

[2]崔妙玲,黄燕林,卢运红,等.住院病人对人文护理服务需求的调查与分析[J].广西医学,2005,27(12):2055-2057.

[3]梁立智,赵学智,王晓燕,等.医患关系调查中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问题的伦理探究.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21(6):46-49.

[4]崔妙玲,韦宇宁,李敏燕..不同层次实习护生伦理认知状况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4(4):445.

[5]王灏.中国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及其根源[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1(1):1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