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非法猎捕、经营、贩运、走私、倒卖珍稀濒危动物及其产品和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现象日益突出的问题,威海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的全国严禁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从2003年6月15日起到9月底,会同林业、公安、海洋、渔业等部门,集中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
2003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