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治黑客新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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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惩治滥用电脑修正法》规定,对未经授权情况下进入他人电脑系统,擅自改动电脑资料或阻截电脑服务的初犯者,判处2年至3年徒刑及5000至10000新元的罚款。再犯者可判处3至7年徒刑和2至5万新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