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对涉案财物价格鉴定风险防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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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涉案财物价格鉴定风险防范

赵桂芬

OnthePriceEvaluationRiskPreventionofInvolvedProperty

赵桂芬ZHAOGui-fen(烟台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烟台264001)(YantaiCityPriceBureauPriceCertificationCenter,Yantai264001,China)

摘要院鉴定涉案财物的价格是价格鉴定机构的主要职责,本文通过阐述鉴定涉案财物价格的作用,分析涉案财物价格鉴定风险的表现和风险成因,同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为预防涉案财物价格鉴定风险提供参考依据。

Abstract:Identificationofthepriceofinvolvedpropertyisthemainresponsibilitiesforpriceappraisalinstitutions.Thispaperexpoundstheroleofpricesidentificationofinvolvedproperty,analyzestheperformanceandriskcausesofpriceriskidentificationofinvolvedproperty,andproposesthecorrespondingriskguardcountermeasures,providesthereferenceforthepreventionofpriceevaluationriskofinvolvedproperty.

关键词院价格鉴定;风险;涉案财物Keywords:priceevaluation;risk;involvedproperty中图分类号院F014.31文献标识码院A文章编号院1006-4311(2014)21-0213-020

引言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是指国家机关委托的司法、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财物的价值鉴定,简称“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或“价格鉴定”。价格鉴定风险是因鉴定结果的偏差严重影响司法、行政案件公正处理,导致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进而价格鉴定机构和人员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1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作用从司法部门的角度看,是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确定案值,依照法定程序,聘请具有司法价格鉴定从业资格的人,运用经济学、价格学、法学知识,对涉案财物的价值进行鉴定。

对于民事、经济案件而言,财物价格往往涉及诉讼标的数额和当事人的经济权益的维护。因此,价格鉴定结论对委托机关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保证行政执法、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2涉案财物价格鉴定风险的表现2.1诉讼风险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涉及到鉴定人时,刑事责任主要表现有两种,一种是可能涉及伪证罪,另一种是可能涉及受贿罪。

2.2操作风险一是案件没有正式受理或是没有对鉴定标的物认真确认就进行鉴定;二是超范围鉴定,如灭失物未经充分复原、重要文物等;三是没有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四是违反回避制度,该回避不回避;五是佐证材料不齐,该进行价格调查而不调查;六是结论书中内容不全,表述不清。

2.3干预风险价格鉴定机构和人员不能独立、客观、科学的进行价格鉴定,受来自司法机关、上级、同事等各种关系的干预,直接造成鉴定结果的实真。

3涉案财物价格鉴定风险成因3.1鉴定机构违背公正、客观原则目前由于价格鉴定机构性质定位不准,生存缺少保障,相当数量的价格鉴定机构经费紧张,有的价格鉴定机构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还需要靠承揽其他鉴定业务增加收入来补贴赃物估价。

3.2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从全国来看,价格鉴定立法工作相对滞后,至今尚没有全国性的法规规范价格鉴定行为及权利和义务,一些重要的业务规程和管理制度还是空白;现有的一些规范性文件适用范围较窄、法律效力不够,执法力度不强。

3.3价格鉴定队伍不稳定,工作连贯性较差如:刑事案件,大部分由基层处理,基层估价任务也就相对繁重,然而,基层估价部门配备人员较少,制度对价格鉴定人员保护力度不够,人员混岗使用,甚至招聘临时工顶替,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

3.4信息不完全性第一,由于鉴定标的所有者,无法提供鉴定标的完全信息,或者有关当事人为了夸大或贬低其标的质量,故意提供不实的信息。第二,由于社会分工使不同行业的劳动者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行业信息差别,所收集资料的完全程度产生不确定性,造成价格鉴定的偏差。

第三,搜集相关资料是需要成本的,随着搜集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搜寻的成本也会同步增长。

3.5执业偏差由于价格鉴定人员业务能力限制,对鉴定标的材料掌握不全,对标的认识和估计与客观事物本身之间可能存在一种误差,从而造成鉴定结果与客观实际之间可能发生偏差。

3.6道德素质低第一,价格鉴定机构和人员不坚持独立性原则。第二,价格鉴定机构管理不科学,鉴定人员不能按规章制度和规范化程序办事。第三价格鉴定人员风险意识差,在执业时违反职业道德,做出违规行为。

3.7使用不当价格鉴定往往是为了特定的鉴定目的,并考虑特定的前提条件而做出的。由于价格鉴定结果的不当使用,或利害关系人对价格鉴定的误导,往往使司法、行政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偏离了价格鉴定成立的条件,造成了当事人的损失,引起价格鉴定风险。

3.8鉴定中缺少鉴定不同种财物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导致结论的客观性受到质疑。因为鉴定结论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缺少鉴定财物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会导致价格鉴定的论证部分内容空虚,缺乏可靠的逻辑基础,致使鉴定结论让人难以信服。

4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风险防范对策4.1理顺体制,明确定性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入关键时期,了解和把握其政策走向将对价格鉴定管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产生重大影响。通过解读中央编办的方案初稿,结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研究的政策建议,可管窥国家政策的未来趋向。按照国家发改委设计的发展思路对机构的分类定位和职能的分类调整。

4.2创新机制,规范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淤建立健全价格鉴定法律法规体系。出台全国性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办法》和《价格鉴定操作规范》以及《价格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于建立价格鉴定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引入科学决策机制。收集、整合全市、全省价格信息,为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提供统一的基准价格;二是对政策性较强、鉴定总值较高、鉴定难度较大的项目施行内部集体审议。三是启动事后评价机制。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4.3加强管理,组建高素质队伍一是严格人员进出门槛。二是加大上级物价部门对下级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领导班子任免的协管力度。三是建立学习型队伍,抓好全省、全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能力建设,定期举办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业务研讨班,提高其综合素质。

4.4坚持五项原则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法规依据众多,要做到公正、合理,被社会认可,必须遵循合法性、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工作原则。

淤合法性原则。指价格鉴定工作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到机构、人员合法,鉴定依据合法,标的来源合法。于独立性原则。

价格鉴定人员要摆脱价格鉴定客体及相关当事人利益的影响,独身其外。依法鉴定,维护价格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盂客观性原则。指涉案价格鉴证应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经对资料、数据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整理、归类,以最能反映客观实际的资料、数据作为价格鉴定的依据。得出鉴定结论。榆公正性原则。价格鉴定机构和人员必须始终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遵循价值规律,使鉴证结果科学、公正,不偏不倚。虞科学性原则。价格鉴证过程中必须根据特定目的,选择适用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制定科学的鉴定方案,使鉴证结果准确合理。

4.5严把“五关”,鉴定程序执行到位淤严把委托受理关。于严把现场勘验关。盂严把价格市场调查关。榆严把鉴定结论审核关。虞严把价格鉴定结论报告归档关。

4.6完善价格鉴定结论书淤保证结论书的独立、客观、公正性。于内容要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价格鉴定结论书涉及的事实、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盂对价格鉴定结论书语言的表述要注意概括,力求简明扼要。榆注意规范盖章用印和签署。

4.7适时利用拒绝鉴定和终止鉴定权限对不具备受理条件或超范围的要拒绝受理。受理后,因资料不全或鉴定中发生不可鉴定的条件时,要适时起动终止程序,把鉴定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

参考文献院[1]郑健蓉.价格鉴定风险研究[J].中国物价,2003(11).[2]李志伟.广东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的现状与对策思考[J].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7(12).[3]陈峻.对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评估行为的性质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02).作者简介院赵桂芬(1973-),女,山东烟台人,科员,经济师,研究方向为涉案财物价格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