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为核心实现和谐搬迁——江城镇玉带河边民房搬迁安置工作的主要做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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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为核心实现和谐搬迁——江城镇玉带河边民房搬迁安置工作的主要做法

罗铭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中心

【摘要】在搬迁工作中,江城镇政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胆探索实践“以群众为核心,实现和谐搬迁”的工作法则,坚持“一切从老百姓角度出发、一切为搬迁户的利益着想”的原则,有效破解房屋征收难题,实现和谐搬迁。

【关键词】和谐;搬迁;安置;方法

2015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玉带河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范围内的17户农户的搬迁工作以来,江城镇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坚持和运用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法,从群众利益出发,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4个月的时间完成安置地块选址、规划,做通了17户群众思想工作,拆除了17户群众建筑物,划定了地基17宗,安置了群众17户。其中:拆除主体建筑17宗占地1620M2,建筑面积3632.68M2;其他附属设施(包括猪圈、厨房、烤房、住宅等)11宗占地208M2。截止目前,17户群众土建部分基本完成,下一步进入装修阶段。

一、以群众利益为根本,统一搬迁安置认识

江城镇海门村委会隔河村玉带河边17户农户搬迁是实施玉带河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中生态修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抚仙湖保护“四退三还”的决策部署和“五个坚定不移”要求的具体体现,但也是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涉及搬迁的群众认为,在玉带河边狭小的区域内建房要比其它地方花费更多的资金、更多的心血和劳力,房屋建成居住时间不长,要他们搬迁、再次建房实在经不起折腾,对开展搬迁工作抵触情绪非常大。同时,基层干部在实施拆临拆违和沿湖建设行为监管过程中,“得罪”过一些群众,而且要在短短的4个月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普遍有畏惧心理。为让搬迁群众“搬得出、建得起、稳得住、能发展、能致富”,江城镇抽调得力、精干的镇村组干部组成隔河村玉带河边17户农户搬迁工作组,采取“白+黑”、“5+2”的工作方法,带着感情全身心地投入到群众思想工作当中。工作组全体成员不辞辛苦,连续加班加点,带着政策、带着责任、白天找不到群众晚上找,工作日找不到周末找,家里找不到地里找,村内找不到村外找,特别是面对所谓的“钉子户”,更是敢于碰硬、耐心细致做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通过5次搬迁群众会议、7次户主意见回复会和反反复复的走访,使搬迁群众逐步理解了搬迁的意义,逐步化解了抵触情绪。广大干部群众统一了思想,认识到只有搬迁安置,群众的生活环境、居住环境才能够彻底改善;只有搬迁安置,才能保护好抚仙湖,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打开了搬迁工作的新局面。

二、以群众关切为导向,合理制定补偿政策

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修订完善搬迁安置方案、安置补助政策,保证群众利益最大化,让农户搬迁后建得起。

一是准确摸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搬迁方案。涉及搬迁群众的房屋结构不同、装修程度不同,建房时的难易程度也不同。同时在搬迁安置过程中,耽误群众的农活时间较多,过渡性安置时间长,必须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科学合理制定补助奖励政策。为此,工作组深入村组和农户,了解群众的住房及家庭情况、困难和需求,为制定房屋搬迁安置工作方案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工作向心力。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工作组先后组织村组干部和搬迁群众,召开了10多次会议,听取干部群众对补偿标准、安置房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搬迁安置政策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赢得民心。对征集采纳的意见建议快速反应落实,对没有采纳的也做了详细解释说服工作,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补助奖励到位,使群众安心。通过不断听取意见和修改完善,最终确定了“统一政策”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即针对共性问题,实行“统一政策”,如主体建筑物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补偿费用;过渡安置费按人口进行补助;搬迁奖励以面积为标准。针对厨房、烤房、猪圈等附属设施,根据建筑材料、结构、用途不同,实行“一户一策”,采取协商方式确定。对年满60周岁的男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还可以一次性享受600元/人的补助。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的方案公布后,得到了大多数搬迁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消除了抵触情绪,17户群众搬迁安置协议在7天内全部完成。

三、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推进搬迁安置落实

(一)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柔性推进。充分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展搬迁安置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搬迁政策。把方案宣传到位,搬迁帐清算到位,跟群众的沟通解释到位,让群众搬得顺心。二是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三是阳光操作。搞清房屋、人口底数,造册登记并张榜公布,不优亲厚友,不买人情帐,不造成攀比,接受群众监督。

(二)换位思考找准突破,和谐推进。一是建立“先签先补偿、先签多得奖励”的工作机制,奖励和推进搬迁协议的签订。二是针对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办法,分类拆迁,同时通过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外出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属亲属带头,带动推进搬迁协议签订。三是服务到位,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搬迁安置协议签订后,以最便简的方式兑付补助资金,农户只需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其余手续由工作人员统一办理,次日中午前即可领到补助款存单。对无法找到临时安置点的,工作组成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帮助寻找。

(三)搬迁安置两位一体,统筹推进。在实施搬迁的同时,同步推进宅基地规划安置工作。为做好规划,让搬迁安置群众满意,聘请玉溪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安置地块详细规划。初稿编制完成后,3月2日以群众大会的方式进行张榜公布,当场征求群众意见,并作了修改完善。随着工作的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又对规划进行了了四次修改完善,规划方案最终得到了群众认可,做到“三个满意”,即群众满意、村组满意、政府满意。

截止目前,江城镇玉带河边民房搬迁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工作虽然做到群众满意、村组满意、政府满意,成效明显。但是,我们也看到此项工作还存在两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安置地块不能满足需要。隔河村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需要搬迁安置的群众有188户,而目前选定的易地安置地块只能安置109户群众,缺79宗宅基地。

(二)所需资金投入缺口大。一是搬迁安置截止目前共投入资金1493.37万元,其中,征地费51亩627.3万元,搬迁安置补助780.73万元,电风改造费32.53万。此笔费用由镇政府与县财政协调,全部由县财政垫付。二是51亩搬迁安置地块下一步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缺口较大。三是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搬迁安置群众房屋搬迁补偿所需资金缺口较大。

正在建设的搬迁新村

四、结语

近年来,江城镇针对移民搬迁这一“天下第一难事”,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三联四进五争先”为抓手,把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贯穿到移民工作中,真心真情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实现了发展搬迁、和谐搬迁的目标,这一探索实践不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展示,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