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弗雷格的涵义和指称理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2-12
/ 3

论弗雷格的涵义和指称理论

李松枝

李松枝(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政治与行政学院逻辑学专业,广州510631)

中图分类号:B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2-0068-01

摘要:弗雷格的意义理论及其关于语言哲学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论涵义和指称》中。从语词和语句两个方面,对弗雷格的涵义和指称理论进行分析。

关键词:弗雷格;涵义;指称

Abstract:Frege'stheoryofmeaningandtheirthoughtsonthephilosophyoflanguage,embodiedinhis"MeaningAndReference".ThewritertriestoanalysesFrege’sMeaningAndReferenceTheoryfromwordsandsentences.

Keywords:Frege;meaning;regerence

弗雷格,作为分析哲学的奠基人,语言哲学的先驱,对意义问题的关注,集中体现在他于1892年发表于《哲学与哲学批评杂志》上的《论涵义和指称》一文。在此文中,弗雷格第一次表述了涵义和指称之间的根本区别,它被视为意义理论发展中的里程碑,对语言哲学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语词的涵义和指称

文中一开始提到“同一”这个概念,同一是指对象之间的关系呢,还是对象的名称或指号之间的关系。弗雷格在他的《概念演算》中,认为是后者,即对象的名称或指号之间的关系。他专门举了两个例子:“a=a”例如“晨星=晨星”,“a=b”如“晨星=暮星”。假设“同一”指的是对象之间的关系,那么a=a和a=b所表达的就是它们所指的对象——金星是相同的,但是我们明确地知道,a=b比a=a的涵义多了一些。例如“晨星=晨星”,这是先验有效的,不需要证明就可以得出。而晨星=暮星却不是先验的,是天文学家们经过实验,观察,分析得出来的,“往往包含了对我们的知识极有价值的扩展”。人们并不能像得出a=a那样轻易地得出a=b。

但他觉得这个回答不是很确切,因为这两个名称并非直接有了关系,而是“这种关系能够成立,仅仅是因为它们命名或指示了某个东西。这种关系,似乎可以说,是以具有同一个所指的各个指号之间的联系为中介的。”[1](P376)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同一关系既不只是指对象方面,也不仅指名称方面,而是属于名称和对象之间的关系。但是,若名称和对象的关系只是指称,那么用哪个名字来指称对象就是任意的,可能造成逻辑思维的混乱。例如,我们可以把《小橘灯》的作者称为“冰心”或“谢婉莹”,““冰心=谢婉莹”这样的句子只是和我们的命名方式有关,仅仅作为真名和笔名相异,并不表达真正的知识,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却正是我们想要表达的。弗雷格又用这样一个例子来说明,指号之间的差异与被命名的对象被给出的方式上的差异是对应的:

“令a、b、c为三角形中连接角与对边中点的直线,则a和b的交点与b和c的交点为同一点。这样,我们就有了对于同一个点的不同命名,而且这些名称(“a和b的交点”,“b和c的交点”)也表达了这些点被给出的方式。”如果把a和b的交点设为点M,b和c的交点设为点N,若是没有特别的说明,“a和b的交点与b和c的交点为同一点”,我们是不知道M和N是同一个点的。虽然它们都指那一个点,但二者的涵义却不同。一样的,“2010年《非诚勿扰》的特邀男嘉宾”和“中国色彩性格学创始人”这些表达式所指一样,但意义不同。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弗雷格把语词划分为专名和概念词。为了简便,把这样的名称看做是一个专名。他所说的专名是广义的,没有从理论上区分专名和摹状词。在弗雷格的逻辑中,任何指称单一对象的表达式都是专名。专名的涵义就是所指对象的呈现方式。但是他认为专名只是限定摹状词.。弗雷格提出了“涵义决定所指”这个重要的语义学原则,专名必须对一个对象有所描述才能指示该对象。也就是说,专名是通过涵义与其所指发生关系的。弗雷格是这样进一步分析的:“指号,它的涵义和它的指称之间的正常联系是这样的:与某个指号相对应的是特定的涵义,与特定的涵义相对应的是特定的指称,而与一个指称(对象)相对应的可能不是只有一个指号。同一种涵义在不同的语言,甚至在同一种语言中,是由不同的表达式来表述的。”[1](377)在这里,“涵义决定所指”包含了两层含义:一个表达式只有表达了某种涵义,才能指称某种对象;一个表达式究竟代表哪个或那些对象,取决于相应的对象是否具有该表达式的涵义所描述的那些特征或性质。[2]

我们从涵义决定原则出发,或许会同意:如果一个表达式在形式结构上符合语法并且充当专名的角色,那它就具有涵义。但是,至于是否存在与内涵相对应的外延,则还是不确定的。比如“玉皇大帝”这个词有涵义,但是我们找不到一个与他相对应的对象,不能断定他是否真的存在。弗雷格承认诸如“最弱收敛级数”、“离地球最远的天体”这类专名有涵义却没有所指,但他认为这是自然语言的不完美的地方。因此,“对于涵义的把握并不能保证相应的指称的存在。”[1](P378)

我们通常使用语词时,谈论的是它们的语词,但有时也会谈论到语词本身或它们的涵义。这样当有人在直接谈话中引用别人的话时,它们所代表的涵义和这些语词本身的涵义就会发生变化。之后他谈到“直接指称”和“间接指称”,一个语词的间接指称是它的正常涵义。如李国强是我的弟弟,李国强有三个字。这两句话中就不能前句中“李国强”替换后句中的“李国强”,虽然它们的指称相同,因为第二句中的“李国强”是就词本身而言的。

弗雷格接下来把指称和涵义和与之相联系的意象严格区分开来。关于指号的意向是一种内心图像,它是主观的。例如,对于“华南师范大学”,摄影师、画家、老师、学生都有关于这个名称的独特的意象。即使对于同一个人来说,在不同的环境中,对于“华南师范大学”也并不总是有相同的意象。这种内心图像来自对于观察者的内部或外部的感官印象与活动的记忆,它是不断变化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专名的指称是这个名称所命名的对象本身,专名的涵义处于意象和对象之间,不像意象那么主观,却也不是对象本身。

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的仅仅是专名的表达式、涵义和指称,接下来我们看看弗雷格对于语句是怎样阐述的,语句表达的思想是语句的涵义,还是语句的指称呢?

二、语句的涵义和所指

弗雷格先假定了语句有一个指称,他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晨星是一个被太阳照耀的天体”和“暮星是一个被太阳照耀的天体”,不知道晨星和暮星是同一个星辰的人,可能认为一个思想为真,而另一个为假。因此,思想不可能是语句的指称,相反,它不能不被看作是语句的涵义。知道晨星和暮星都是指金星的人,会知道若前一句话为真时,后面一句话也为真。弗雷格提出,把语句的真值当做语句的指称,即语句为真或为假的情况。接下来分析思想与真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主词与谓词的关系呢?我们的确可以说“第16届亚运会在广州举行这个判断是真的”。但是进一步仔细考察,它并没有比简单句“第16届亚运会在广州举行”表达更多的东西。这就使我们清楚了,思想与真的关系绝不可和主词和谓词的关系相比,而应该是涵义与指称的关系。

既然语句的真值是它的指称,那么所有真的语句都具有同一指称。同理,所有假的语句也具有相同的指称。例如,“姚明是中国人”=“华南师范大学在广州”这个等式是成立的,因为这两句话指称相同,都为真值。但是人们常常觉得这个等式不成立。他指出,原因在于人们常常混淆了语句的指称和含义。从涵义上讲,这两句话肯定是不同的,因为它们表达了不同的思想。

我们把“语句的真值是它的指称”往深里挖掘,当语句中的表达式被一个统一的表达式替换时,语句的指称不变。那为什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将主从复合句的从句替换为一个仅仅与其真值相同的句子,并不能保证主句的真值不变?这是否说明,一个语句的指称并不是它的真值?

弗雷格用大量的篇幅解释了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我相信她是个诚实的孩子。她是个诚实的孩子是这个语句的一个从句,但是她是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和我相信她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没有关系。就是说,整个语句的真假并不意谓着从句为真,也不意谓着从句为假。因此,在这里我们不能用和“她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指称相同的句子“她很爱运动”去替换它。如果那样子,真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弗雷格又探讨了主语从句中从句的指称是什么,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发现行星轨道为椭圆的人悲惨地死去。”,在这个例子中,若主句的涵义是思想,那它必须也能够在主句中得到表达,但这显然是做不到的,因为主语“……的人”没有独立的涵义。因此自己的涵义不是思想,而且它的指称是开普勒,而不是什么真值。子句“发现行星轨道的人”依赖于句子“有一个发现轨道的椭圆的人”的真值,而不管“发现轨道椭圆的人”却是指示一个对象,还是仅仅由此唤起一种印象,其实它没有指称。从这点来看,我们的子句好像包含了存在某个发现轨道的椭圆性的人这个前提,作为它的涵义的一部分。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主语从句中的子句不表达一个独立的思想,也没有独立的涵义,也没有确定的指称。

不仅在主语从句,而且在条件子句中也存在着具有不确定指称的构成成分,而且相应地在结果从句中也存在一个类似成分。两个从句相互关联,结合成一个整体。它们通常仅仅表达一个思想。“如果天下雨,那么我不去逛街。”这个句子里,如果我们说“天下雨”,我们指的就是现在的时刻,从而改变了它的涵义。类似的,主要句子的涵义也不是思想,只有主要子句与从属子句所构成的总体才包含一个思想。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尽管子句指示真值,它并不仅仅限于这个作用,它的涵义中除了包含一个思想以外还包含另一个思想的一部分。例如:“由于菲菲没有小华跑的快,她没有得到棉花糖”,这个句子断言:

a.菲菲比小华跑的慢

b.如果谁比小华跑的快,他(她)就会得到棉花糖。

c.菲菲没有得到棉花糖

暗含在a,b思想中的c思想也许不用明确说出来,可是,无论是a思想和c思想合在一起,还是b思想和c思想合在一起,都不能完全表达我们句子的涵义。这样,我们知道,从属子句“由于菲菲没有小华跑的快”既表达了我们的第一个思想,又表达了第二个思想的一部分。所以这一子句不能被别的具有相同真值的表达式所替换,因为我们容易因此改变第二个思想,从而改变它的真值。

三、对所指理论的评价

对于语词的指称论虽然从直观上容易被人们所接受,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正如弗雷格自己也认为的,有些词有涵义但无所指,特别是像“如果”、“那么”、“并且”这样的虚词,或一些无法找到一个相应对象的虚构实体等,这些都是指称论所不易解决的问题。关于一个词的指称,笔者认为任何词都有所指,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无所指的虚词在内,笔者认为这里存在着对所指定义不同。比如说“上帝”这个词并没有一个客观的对象和它对应,在弗雷格那里则被理解为没有指称,但笔者认为一旦这个词被使用,则在使用者心目中就有一个相应的“上帝”的存在,即有所指。只是这里的所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客观存在,它可以包括主观所认可的存在。对于语句的指称观点,从现实意义上我更倾向于后来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把指称理解为所指的事件。弗雷格花费大量精力在解释众多特例上,可结果也并不是非常成功,在特例中,他只是强调理由来说明不能用简单的保值替换将与子句相同真值的句子来替换子句,但如果依据他的指称理论,要使句子有效则需要带太多的条件和有太多的特例,连弗雷格自己也说要详细说明这种所有可能性是困难的。而如果认为指称是所指事件的话,那么“我今天很开心,所以我的心情很好”

这个句子中的子句“我今天很开心”和“他病了”虽然是同样真的句子,但是指不同的事件,所以不能进行保值替换。弗雷格文中提到,“当奥底修斯熟睡的时候,他的船在伊沙卡搁浅了”,他提出,任何认定这个句子为真或为假的人,都会同意“奥底修斯”不仅有涵义也有指称。我们可以把弗雷格的上述证明概括为“当且仅当一个语句所包含的语词有指称,一个语句才有真假”[3]这样一个命题。从这个命题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语句所包含的语词的指称与这个语句真假之间的关系,而并不一定就是语词的指称与语句的指称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美]A.P.马蒂尼奇.语言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2]陈波.逻辑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王健平.论语句的指称[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01)

个人简介:李松枝,(1987.9—),女,汉族,河南省林州市,研究生二年级,研究方向:认知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