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高级消防培训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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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高级消防培训的几点思考

鞠宏锋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消防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让高级海员具备消灭一场船舶火灾的组织指挥能力,进一步增强预防船舶火灾发生的意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高级海员。帮助高级海员进一步提高灭火的基本技能,对船舶火灾的应对能力上升到战略战术的层次。并从总体上掌握火灾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及当前情况下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牢固树立船舶防火安全意识,提高对船舶预防火灾管理的水平和辨识火灾隐患能力,达到应对在海上航行时发生火灾时的应变能力,以保护船舶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培养船员在海上孤立的环境中严格按照平时的消防演习服从指挥、快速行动的良好素质,以及时扑灭可能在海上发生的火灾。笔者根据当前高级消防培训的现况,以及培训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更好的提高培训质量,提出了几点思考。

一、船员高级消防培训的现况

国际《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公约的全面履约以及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已于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当前的培训也都已经按照新版教学大纲为准进行。最新版的教学大纲也即将实施,针对当前的高级消防培训必然有较大影响,现在亟需研究探讨高级消防培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山东省培训高级海员的院校和在校生的数量居全国之首,而只针对高级海员开设的强制培训的一门课程-高级消防培训,其培训质量关乎高级海员的质量。新大纲的实施将打乱现行的培训课时,增加实践项目和设备,各航海院校都将更换新版教材。在当前航海教育培训大变革的情况下,教学方法和思路需要去适应这种变化。

二、高级消防培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在高级消防教学中,各航海院校总是按部就班的按照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完成任务,形成惯性的培训方法,从一而终,造成教师上课的僵化,没有新意,没有创新。近几年来由于海运市场需求的变化,造成普通船员急缺,工资水平上升到比较可观的水平,但是高级船员尤其是操作级船员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工资收入水平不高与普通船员相差无几,造成航海院校学生上船的动力不足,从而对过多的证书培训产生抵触,其中也包括高级消防的培训。这种情况下造成很多学生课堂上不听课,睡课,玩手机的情况,这就对航海类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怎么样去教能让学生感兴趣?如何做能够提高培训质量?现在各院校基本都有高级消防的评估考试自主权,对学生的评价也由院校老师自己完成,就会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有:

理论课过多,实践课时过少,讲得太多,练得太少;学生训练中消耗的空气瓶得不到补充,消防员装备成了花把式,不能带面罩训练;损坏的设备得不到不及时修复,只能看不能用;设备设施不足,有些实训项目无法开展;学生请销假混乱,部分学生管理人员混淆履约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主体不明,相互推诿;考核存在人情关,做不到公平公正,人为提高通过率;实训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偷工减料,选易弃难;

三、提高高级消防培训质量的要求

1.高级消防包括灭火的基本技能训练和战术能力训练,应严格按照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和评估规范进行,教案完整,思路清晰,有相应PPT或者影像资料;

2.各院校应加强管理,将国际公约和海事局相关规定宣贯下去,每个教师都能统一思想;

3.建立更加公正公平的考核体系,实操考试应在本校内引入第三方考核机制。建立合情合规的教师评价办法,对于不愿意考证的学生应单独编班,单独考核,不应纳入培训教师的管理范围。

4.建立学校、公司互联机制,学校应加强与航运公司的沟通,了解自己毕业生的表现情况,及时反馈到教学一线,根据反馈情况调整教学方法和思路。

四、加强高级消防教学质量的几点思考

在习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伟大实践背景下需要的海员数量特别是对高级海员队伍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发展海洋经济,建成海运强国需要一支忠于祖国,技能高强的高级海员队伍。在国家战略下,正是航海类院校加强基础建设,构建自己的教学特色,创建自己的海员培训品牌的大好时机。高级消防的培训应遵循严格履约,灵活进行的原则,结合各院校的教学特点和办学特色,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体措施有:

1.海事主管机关应松弛有度的对航海院校进行监管,对于履约的底线不能破,在此基础上允许各个航海院校针对自己的特点进行教学改革,对于好的教学方法应予推广。对于个别的航海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培训质量低劣,设备设施不符合履约要求的情况,建议取消其培训资格,监管其改正,直至使其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

2.加强航海师资队伍建设,教师的业务水平关乎培训质量的高低。加强"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海事院校应每年安排航海类教学的教师分批上船实践,掌握最新的船上先进做法,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学校应聘请航海实践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的各高级船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有自己完整的航海类专业教师培养计划,着重解决航海类专业教师教学工作和船上实践的矛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要求,加强对相应实验/实训设施、设备的投入,规范中的评估项目一定要有,不减项不漏项。在满足大纲的基本课时的要求基础上,视情加大实操的训练课时,特别是在船舶上实际应用多,要求严格的项目。

4.借鉴公认的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国家的海员培训经验,以及国内的知名的航海院校的培训经验在教学方法上,师资培训上,评价评估体系上学经验。加强航海类院校间交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办学历史悠久,教学质量高,师资强的院校应加强对弱一些的院校的指导,让国内的航海教育资源共享起来,让下级的院校学习到更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参加国家交通部海事局以及海员工会举行的各类技能比武,找到差距。

五、总结

船舶高级消防教学是建设海员强国的关键一环,也是船员在应对火灾危险时能够沉着冷静,挽救船舶和人员生命的基础训练。消防素质直接检验一名高级船员在校培训的成果和院校的教学效果,关乎整个职业生涯。作为一名培训高级消防的航海类专业教师,必须秉承尽责,实用,贴近实战的火灾模拟,将我们的经验和技能传递给学生。在他们的航海职业生涯中,增强防火意识,预防火灾的发生或者是在火灾发生后,能够利用自己消防技能,灵活的战术运用能力,成功的将火灾消灭,保护自己和船舶,保护海洋环境。

参考文献:

【1】于照世,郭广正,孙吉清,孙少路.新版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大纲与规范中高级消防评估项目的实施.青岛: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学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