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空安全责任书法律关系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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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空安全责任书法律关系的思考

付令

(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贵阳550005)

在年初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的工作会暨安全工作会上,管理局与各航空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航空安全目标责任书。随后,在公司工作会上,总经理也代表公司与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航空安全管理责任书。这是一份责任,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从法律关系上讲,也是一份合同书。

一、一诺千金——合同成立且生效

个人认为这就是一份上级对下级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单务行政合同。从订立的要件看,双方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行为人,而且是企业的管理者,是适格的主体。由于行政合同的性质,双方的地位并不对等,公司不可能和局方讨价还价,在企业内部作为下级的一方对合同条款争辩的空间比较小,可能性也不很大。签订双方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合理、合法,符合公序良俗原则,是双方真实合意的表示。签订是自愿的吗?是的,没有任何胁迫、欺骗并危害国家、第三人利益的成分。没有哪条规定说不签责任书就会被免职或接受别的处罚。但作为部门管理者,理应按照公司的安全工作部署,对照目标,主动作为,承担责任。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众和员工的利益,符合国家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益,符合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责任书在签订前,公司的安全目标是明确的,甚至责任书的内容也征求过意见,以利双方充分理解其内容,属于意思自治。部门负责人作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公司作出承诺。所以,责任书符合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各种要件,具备法律效力。

二、合同履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敬畏和遵循。责任书一经签署,不可撤销。因为此责任书的签署过程并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责任书不能一签了事、藏着掖着、一塞了事,检查时又查找不到。要对各项目标、指标了然于心,对照分解落实。一是要坚持全面履行原则。对责任书所要求的每一项目、指标,都必须予以落实。如何落实,则要靠管理者的任务管理能力、目标管理能力,要充分合理的调用各类资源要素,把控工作进度。责任书中有杜绝类指标,杜绝航空责任事故、空防责任事故,防止重大地面事故、维修特大事故。也有因为公司航班运输量基数导致的零指标。如局方今年进一步细化了对事故征候指标的要求,由笼统的运输航空事故征候万时率0.6,进一步明确为人为原因运输航空事故征候万时率不高于0.14、机械原因运输航空事故征候万时率不高于0.16、严重事故征候万时率0.10,公司就只能对应为不发生机组原因和机械原因的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还有数量类指标,去年西南地区平均责任原因事件万时率0.8-1.1之间摆动。从去年公司数据看,因为每月的运输生产量基数小,月度责任原因事件万时率在0-6.3之间摆动,实际发生不安全事件(按《事件样例》称航空器一般事件)的月度有4个月,每月各有一起。全年责任原因事件万时率为1.86。随着机队的扩张运力的增加,月度生产量的增长,事件万事率摆幅变小。一些技术管理、风险管控措施初见成效,发生频次在后期逐步减小。所以,结合实际,公司初定本年度责任原因事件万时率不超过1.5,争取逐步接近地区平均水平。二是坚持协作履行原则。责任书上的安全目标分为公司和部门两部分,其中部门指标是和本部门职能直接相关的部分。从系统分析的角度,很多工作涉及其他部门的配合。如飞行部为了降低责任原因事件万时率,也需要安监部、飞管部的配合,共同用好品质监控数据,在训练中突出针对性。需要配合的部门不能以非本部门职责等理由推脱或不积极配合。三是经济合理履行原则。我们强调安全发展,不能因噎废食,不能为了安全而安全。安全本身就是产品质量的固有特性,不能离开生产量谈安全。为了片面实现安全目标,无限提高成本、减少生产量、影响师带徒培训等都是不可取的。

三、对标考核——严格违约责任

作为一份合格的责任书、合同,一定会规定违约责任。责任书规定了义务,要求严格履行责任,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对突破年度安全指标、发生触碰规章标准底线、安全诚信红线的事件,对年度考核结果有直接影响。按照严格责任原则,突破指标即违约。不宜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否则会纵容讲价钱、推卸责任、找客观理由等不良风气。

对于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严重不安全事件的,则适用过错归责,要依据公司《航空安全处罚规定》给予处罚,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以此实现违约者主观与客观要素的统一,体现了意志与结果的关系。

在合同期限(即年度)后,要实施对照考核,维护责任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考核必须要动真格,如果“好人主义”盛行,欺软怕硬,怕引火上身,对于没有完成目标的部门和个人在考核中也予以“放水”,考评全分、安全奖全拿,责任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安全奖等一定要依据责任书相应责任、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兑现。

安全考核既要及时,又要注意技术理性与程序正义。如果平常的考核结果都不及时公开,或者不敢于公布,起不到任何提醒、警醒、督促的作用,到最后就一定更难于公布总体情况,即使公布出来也争议多多,制造矛盾。如果平时没敲定,分数尚且处于活动状态,自己缺了底气,如何让受考核方服气。当扣分标准存在区间,需要量责时,更要从其主管故意、行为、后果和危害性等多个方面综合考察。扣分尺度掌控是门科学,扣分不是目的,教育警醒才是出发点。

四、防范责任书流于形式

航空安全责任书看似一份承诺,更是对全年安全责任目标任务的分解。

有人在签订责任书时,根本不看,责任书生效以后又觉得目标过严,开始反弹、反映,要求修改后重签。这是极为不严肃的。目标值再松,也会有人觉得严、实现不了,因为他心里根本就没有数,比如往年的责任原因事件万时率是多少,行业水平是多少,今年指标值的依据是什么。或者认为自己是运行部门,干得多犯错也就多。那又这么不看到自己本身承担的责任本来就大,贡献、地位、企业与社会评价,乃至奖金回报也相应的高呢。责任、职责、义务,风险、付出、回报是统一的。一碰就叫唤,这足以表现其工作作风和站位。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到员工,都要以目标为导向,而不是质疑、怀疑。领导不能耳根软,任由个别安全意识淡漠的人歪风邪气、歪理邪说,进而对统一部署产生异议和敌意。分管安全的领导更要有一根坚强的神经,不怕别人说说三道四。企业上下都要有正确的安全文化导向。

要有持之以恒抓好的劲头。签了,不等于一劳永逸,更不等于安全目标的实现。责任书作为载体,需要将其中的要求分解落实,制定可行性方案和措施。责任书不能束之高阁,是计划书、任务书,要经常照照镜子、正正衣冠。检查时,部门找不到或不能及时找到责任书,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综上,意识是根、作风是魂,管理是本。扎实抓好,定见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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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玲莉.论行政合同的违约责任[EB/OL].http://wn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976

[3]赵旭东.合同法学[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