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路径拓展与治理创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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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路径拓展与治理创新

牟成敏

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板蚌乡人民政府云南广南663300

摘要: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对于解决我国当前的深层次的矛盾与挑战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社会组织将如何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将是本篇文章讨论的重点与关注的核心,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参与是希望能够为解决社会的矛盾起到第一层的保障性的作用。我国当前的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参与程度不高,存在一些漏洞,需要通过渠道的创新加以治理与完善,最终推动社会组织与政府直接的合作共赢,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社会组织;社会治理;路径拓展;创新

引言

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帮助是近年来社会讨论的重点,受到广大的关注。我国当前存在社会矛盾的激化,经济的发展催生出社会结构的深层次的变化,仅仅靠政府进行社会的治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的需求的,需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这样才能为社会提供一个长治久安的生活环境。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由于发展程度不深加之道路不够清晰,这就需要对路径进行拓宽与治理进行创新。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项目

政府需要不断地向服务型政府进行转变与建设,这就需要对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改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得以实现,帮助政府向更加专业化的社会服务进发。但是政府的资金是有限的,这就需要社会组织参与其中。首先,在这段关系中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其次,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服务的项目是为了更好的为人们提供更加舒适的服务环境,满足政府无法给予的社会服务,丰富人们的生活;其次,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服务项目的建设应当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的,这样能够使得最后承接社会服务项目的一定是最佳的方案与公司;最后,对于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服务的项目当中,应当制定一整套的监督考察机制,用于防止出现社会服务项目没有改善人们生活,成为无用的投资,甚至出现腐败,导致人们对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不信任,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时候还是存在着些许的不足之处,需要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加以完善,进行磨合。

(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社会的公共政策使国家治理能力的体现与重要手段,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与人民之间沟通的纽带,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能够更好的帮助政府了解到人民的所思所想,能够帮助人民了解到社会公共决策的具体内容。政府在单独制定社会公共决策的过程当中往往未了追求决策能够更快的实现制定的目的往往会忽略人民的需求,在社会公共政策进行颁布的过程中人民群众也会无法真正的了解到决策所要传达的内涵。因此,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公共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组织既可以在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表达群众的想法,又可以在决策征集意见的同时向广大的群众进行解释。政府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决策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使决策更加适合人民的需求与社会的需要。

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困境与路径创新

(一)制度创新,破除体制壁垒

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出现制度层次上的壁垒。解决的办法首先就是限制政府的权利与社会组织的权利混为一谈,即通过限制行政部门对社会组织进行的干预,使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属于社会的捐助,保证社会组织具有自己的独立性与自主选择性,这样对于社会的治理才是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其次,应当建立社会组织规范的立法程序,我国目前关于社会组织的立法程序十分稀缺,因此需要鼓励各个地方或者地区进行社会组织规定制定的试点活动,找出符合全国范围的优秀的规定在去昂进行推广与覆盖,使得社会组织在管理运行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次,需要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服务的平台,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信息的查询与发布,及时了解政府的治理过程及项目规划,同时也能够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形成相应的监管,使得社会组织的参与更加公开、透明,更能够帮助到整个社会治理朝着更加优秀的方向发展。最后,对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应当采取合理的评价与评估系统。社会组织应当及时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进行科学系统的调整及评估,对于评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要求其及时作出调整;对于已经存在违法情形的人要及时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助力合作,推动社会治理的不断优化

政府是依据群众的需要与委托所建立的,政府的权利是通过人民的让与所拥有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在很多的社会治理中,政府都是处于垄断者的地位,致使社会治理过程中容易出现质量与数量无法保证的情况。此时,就需要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首先,政府应当进一步的进行简政放权,有全能政府、什么都管的政府向权利有限、服务型的政府转型。政府减少的这部分权利可以由社会组织进行承担,帮助政府承担以前过多责任。对于政府剩下的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组织也可以进行积极的参与,帮助政府进行分担,保障服务的水平与服务的质量,并加强对社会治理的验收工作。其次,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得公民与社会组织能够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加拥有表达的途径,能够在参与的过程中经过反复的协商与沟通验证,争取在公共治理中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再次,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应当是平等的相互监督关系。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能够给政府提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帮助治理途径的更加完善,同时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也应当受到监督,在相互之间的监督中使得社会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三、结语

不可否认,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参与越来越重要。社会组织在以往的参与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经过不断的探索创新,能够使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治理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帮助社会组织朝着更加全面的方向发展,更好的在社会治理中帮助人民群众获得最佳的服务体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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