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2年开始,在我国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特别是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像一个投入中国农村社会的石子,激起了千层波浪——20余年来,由村民自治和农民的民主要求在与现实的碰撞中产生出了诸如“海选”、“贿选”、“罢免”、“村务公开”,“村民理财小组”等等词汇,它们演义出一个个现代中国草根民主萌芽期的生动故事。
中国改革:农村版
2004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