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血站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民生水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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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血站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民生水平

田芸

田芸(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江苏连云港222002)

【摘要】随着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管理系统在血站采供血业务中的广泛应用,采供血过程使用计算机管理已成为当今血站现代化建设的一种模式,计算机管理系统不仅在承担采供血管理和保障血液安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还应将其服务功能向社会延伸,为献血者、用血者服务,服务民生。笔者认为,血站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关键词】血站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民生

【中图分类号】R19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09-0367-01

1制定发展规划,统一采供血管理软件。

血站的主要职能是采供血,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置一家采供血机构。这就决定了同级血站的性质职能较一致,使用统一的采供血管理软件具备条件。前几年,江苏的十四家血站应用的管理软件主要有唐山软件、穿越软件、以及自行开发的管理软件。各个采供血机构使用不同的软件,重复开发既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为今后信息化发展带来隐患。为了实现全省的联网及信息共享,江苏省卫生厅通过调研广泛征询意见,决定全省使用深圳穿越公司开发的血站信息管理系统,并要求在2011年底实现全省联网。目前已有十余家血站安装使用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普遍反映较好。通过江苏省的成功实例,建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各省实际,创造条件先使用统一的血站信息管理软件,有条件的省份应实行计算机联网,为在一定区域以后实现信息共享打好基础。

2完善信息管理功能,充分发挥管理效能。

血站主要职能是采供血,每人份血液都需要有一份完整的档案,从献血者填写的第一份献血征询表开始,到这份血液使用到患者身上,需要经过血液采集、检验、成份分离、储存、发放、运输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形成的原始记录都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而这些初始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将影响到后续工作。例如,如果献血征询表上献血者年龄、性别、职业、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完整,可为再次招募提供依据,也为无偿献血者日后免费用血提供原始资料。其次,方便与献血者的沟通。通过联系方式,告之献血结果,发送生日、节日祝贺短信或邀请再次献血。第三,有利于献血数据的统计和分析。采供血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统计各类报表、上报各类数据,这些数据完整准确,将有利于数据统计分析及利用。例如,国家每隔三年进行献血表彰,计算机信息统计功能齐全,将准确快捷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献血者。还可通过对业务档案资料的统计分析,及时了解献(受)血者分布等客观情况,为临床输血、筛查、医学统计等血液研究奠定基础。血站的信息化建设服务民生还表现在献血者能够实时查阅自己的献血信息、检验结果,建议血站在信息化建设中增加这项功能,使献血者能够上网查询到个人献血信息。

3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献血者隐私。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第11.5条规定血站应建立和实施保密制度,对献血者的个人资料、献血信息、血液检测结果以及相应的血液使用信息等进行保密,防止未授权接触和对外泄露。这条规定,不仅要求信息管理软件在设计和利用时,对工作人员使用权限做出明确规定,确保电子口令的使用安全,确保非授权人员无法接触到献血者隐私的个人信息。对一些涉及献血者个人隐私的文档或含保密信息的资料要进行特别管理。其次在档案利用环节,切实把好献血者档案在利用中的安全关,增强工作人员安全利用意识,确保献血者档案不丢失、不泄密。血站工作人员应对患病不能参与献血的或献血后不合格的信息要绝对保密,通过计算机控制手段保障献血者隐私不受侵犯。

4加强数据库备份,同时保存纸质档案。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第9.3条要求对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目前血站都能做到对数据的定期备份、定期刻录电子数据,但却很少备份与之相承载的应用软件。如果没有这些载体,这些刻录数据毫无保存的价值和意义。尤其是现行的软件根据业务发展版本升级更新快,以前的数据在升级后的软件版本中就可能无法打开使用,所以在备份数据的同时还应备份与之对应的应用程序。同时还要落实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套管理机制,在备份电子数据同时打印纸质档案一起归档。在目前输血司法诉讼中,一般查询的都是几年前的献血记录和检验记录,若电子档案不能使用或不完整,又没有留存纸质档案,用血者会因证据不足难以维权,血站也将因“举证倒置”中缺乏足够的证据面临不利局面,所以应当双管齐下认真做好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备份,确保采供血数据安全可靠。

总之,血站工作直接关系到输血病人的用血安全、关系到整个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和推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血站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和有效,将对提高采供血质量,促进血液事业的发展,提高服务民生水平,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S].2006:167.

[2]高莹.加强血站业务档案管理服务民生.山东档案,200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