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制造企业噪声作业人员 2017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听力状况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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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械制造企业噪声作业人员 2017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听力状况分析

雷钫普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昆明 650228)

摘要:目的 探讨某机械制造企业噪声作业工人职业性听力损伤发生情况与年龄、接噪工龄、噪声强度的相关性,为职业性听力损伤的预防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横断面研究方法,对某机械制造企业2017年进行职业体检的在岗噪声作业人员的听力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对不同年龄、接噪工龄、噪声强度的噪声作业人员职业性听力损伤发生率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不同年龄段、不同接噪工龄、不同接触噪声强度的噪声作业人员职业性听力损伤、高频平均听阈≥40dB以及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发生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随着从业人员的年龄、接噪工龄、接触的噪音强度的增加,职业性听力损伤、高频平均听阈≥40dB以及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发生率逐渐增大。结论 噪声作业人员的听力损伤发生率与年龄和接噪工龄有关。随着年龄、接噪工龄、噪音强度的增加,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发生率逐渐增大。

关键词:噪声职业性听力损伤;年龄;接噪工龄;噪声强度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噪声引起的职业性听力损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职业性噪声聋是我国最常见的职业病之一。根据近几年我国的职业病报告,职业性噪声聋占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的1/6,已经成为我国继尘肺、职业中毒后的第三大职业病。长期接触一定强度的噪声,会对人体的听觉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等多种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其中,以对听觉系统的危害为主。近年来关于职业性听力损伤相关因素的研究逐渐增多,主要集中在年龄、工龄、噪声强度等因素,但研究结果不尽相同。现对某机械制造企业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探讨职业性听力损伤与年龄、接噪工龄、噪声强度的相关性,现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研究对象为某机械制造企业2017年进行职业体检的在岗噪声作业人员共316人。所有入选对象接噪工龄不低于1年,接触噪声强度不低于80dB,无耳毒性药物服用史,无听力系统疾病史,无影响听力的外伤史、爆震史。

1.2方法

采用横断面研究方法,对不同年龄、接噪工龄、噪声强度的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损伤发生率进行统计分析。

1.2.1噪声强度测量方法

根据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1],在对工作场所的布局、工艺流程以及工作人员的工种岗位数量、工作路线等进行现场调查后,使用AWA5610B个体声暴露计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噪声作业人员进行噪声8h等效声级检测,测量前进行校准,使用A计权,S(慢)档,测量时将仪器置于作业人员胸前接近耳朵接受声源的位置,最后对测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相应工种8h作业的噪声强度。

1.2.2听力检查方法

在接噪人员脱离噪声环境48h后,使用丹麦LTERALL听力计在隔音室内进行听力检测,依次对工人左右耳进行500、1000、2000、3000、4000、6000Hz共6个频率的纯音听阈测试,并详细记录测试结果。

1.2.3听力损伤的判定

纯音听阈测试结果根据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2],进行年龄、性别修正后,计算出双耳高频平均听阈和单耳语频听阈加权值。依据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噪声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的情况作为判定依据,仅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或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任一耳语频听阈加权值>25dB的判定为职业性听力损伤。

1.2.4统计学分析

使用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后使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比较采用2检验,不符合2检验条件的使用确切概率法,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α=0.05。

2.结果

2.1研究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研究对象共316人,其中男性298人,女性18人:年龄最小20岁,最大58岁,平均年龄为(33.5±3.25)岁;接噪工龄最低1年,最高41年,平均接噪工龄为(9±6)年。

2.2各工种人数以及接触噪声强度分布

本次研究对象共包含3个车间17个工种,工人接触噪声强度最低为80.8dB,最高为99.6dB,其中以电焊工人数居多。

2.3职业性听力损伤发生情况

参检的316名作业人员中,出现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共35人,检出率为11.1%。其中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的20人,检出率为6.3%,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任一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15人,检出率为4.7%。与相关接噪人员听力损伤的研究结果相比,本次体检的听力损伤的检出率偏高。

2.4不同特征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损伤发生情况

2.4.1 不同年龄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损伤发生情况

将研究对象的年龄按20~、30~、40~岁分为3组,结果显示,不同年龄段的噪声作业人员职业性听力损伤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24.133,P<0.001)。各年龄两两比较为:20和30岁(2=15.235,P<0.001)、30和40岁(2=2.07,P=0.15)、30和40岁(2=26.106,P<0.001)。表明随着年龄的增加,发生率逐渐增大;不同年龄段的噪声作业人员高频平均听阈≥40dB的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9.081,P=0.011),30~岁组发生率最高,为10.4%;不同年龄段的噪声作业人员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21.113,P<0.001),随着年龄的增加,发生率逐渐增大。见表1。

表 1 不同年龄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情况

年龄(岁)

检查人数

职业性听力损伤

高频平均听阈≥40dB

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

人数

发生率(%)

人数

发生率(%)

人数

发生率(%)

20~

132

2

1.5

2

1.5

0

0

30~

115

17

14.8

12

10.4

5

4.3

40~

69

16

23.2

6

8.7

10

14.5

合计

316

35

11.1

20

6.3

15

4.7

2值

24.133

9.081

21.113

P值

<0.001

0.011

<0.001

2.4.2不同接噪工龄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损伤发生情况

将研究对象的接噪工龄按<10年、≥10年分为2组,结果显示,不同接噪工龄的噪声作业人员职业性听力损伤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20.28,P<0.001);不同接噪工龄的噪声作业人员高频平均听阈≥40dB的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11.45,P=0.001);不同接噪工龄的噪声作业人员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7.677,P=0.006)。随着接噪工龄的增加,职业性听力损伤、高频平均听阈≥40dB以及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发生率逐渐增大。见表2。

表 2 不同接噪工龄人员听力情况

接噪工龄(年)

检查人数

职业性听力损伤

高频平均听阈≥40dB

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

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

人数

发生率(%)

人数

发生率(%)

人数

发生率(%)

<10

192

9

4.69

5

2.61

4

2.08

≥10

124

26

20.97

15

12.10

11

8.87

合计

316

35

11.08

20

6.32

15

4.75

2

20.28

11.45

7.677

P值

<0.001

0.001

0.006

2.4.3不同噪声强度作业人员听力损伤发生情况

不同噪声强度作业人员听力损伤情况统计见表5,由于噪声导致的听力损伤是从单一的高频听力开始,计算双耳高频平均听阈损失时将会筛除了部分早期仅为单一高频频率下降的接噪人员,噪声强度人数分布不均衡,导致85dB以下人数过少,因此将研究对象的接触噪声强度按<92.5、92.5~、95.0~dB分为3组,结果显示,不同接触噪声强度的噪声作业人员职业性听力损伤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8.505,P=0.014),95.0~dB组的发生率最高,为15.8%;不同接触噪声强度的噪声作业人员高频平均听阈≥40dB的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2.076,P=0.354);不同接触噪声强度的噪声作业人员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语频平均听阈>25dB的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7.265,P=0.026),<92.5dB组的发生率最高,为7.5%。见表3。

表 3 不同噪声强度作业人员听力情况

噪声强度(dB)

检查人数

职业性听力损伤

高频平均听阈≥40dB

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

语频平均听阈>25dB

人数

发生率(%)

人数

发生率(%)

人数

发生率(%)

<92.5

133

20

15.0

10

7.5

10

7.5

92.5~

126

6

4.8

5

4.0

1

0.8

95.0~

57

9

15.8

5

8.8

4

7.0

合计

316

35

11.1

20

6.3

15

4.7

2值

8.505

2.076

7.265

P值

0.014

0.354

0.026

3.讨论

本研究对某机械制造企业噪声作业人员的听力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不同年龄段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这与相关研究结果一致[3-5],且高频平均听阈≥40dB和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发生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随着年龄的增加,发生率逐渐增大。

随着接噪工龄的增加,职业性听力损伤、高频平均听阈≥40dB以及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发生率逐渐增大,许多研究结果也显示随着接触噪声工龄的增加,听力损伤逐渐加重[6-9],说明职业性噪声对听力的损伤有一定的时间累积效应。

不同接触噪声强度的噪声作业人员职业性听力损伤、高频平均听阈≥40dB以及高频平均听阈≥40dB且单耳听阈加权值>25dB的发生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且随噪声强度的增高,听力损伤无明显变化趋势,多数研究表明噪声强度越高,越易发生听力损伤[10-11]。噪声导致的听力损伤是从单一的高频听力开始,再逐渐累积语频,按照《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判定听力损伤的人员计算双耳高频平均听阈损失时将会筛除了部分早期仅为单一高频频率下降的接噪人员,导致阳性样本量少有关。

本研究表明,随着年龄、接噪工龄、噪声强度的增加,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发生率逐渐增大。为减少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发生,减缓其发展进程,接噪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业企业设计中宜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产生噪声的车间,应在控制噪声发生源的基础上,对厂房的建筑设计采取减轻噪声影响的措施,注意增加隔声、吸声措施。产生噪声的车间与非噪声作业车间、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应分开布置。

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为减少噪声的传播,宜设置隔声室。

采用工程控制技术措施仍达不到GBZ2.2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并采取适宜的个人防护措施。此外,教育宣传、培训、危害告知,亦能提高接害人员的认知水平,帮助个体防护的规范正确使用,保护劳动者健康。

加强对接噪强度大、接噪工龄长的作业人员进行听力状况监测,定期对噪声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噪声敏感者和疑似噪声聋人员,及时调离噪声作业环境,减少职业性听力损伤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

[3] 余善法,陈国顺,焦洁,等.钢铁厂工人职业性噪声性听力损失的队列研究[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17,51(1):13-19.

[4]王兴明,吴辉,焦洁,等.某水泥厂噪声作业工人听力损失相关因素分析[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16,34(12):895-899.

[5]罗燕,周李芳,陈健,等.某石化总厂噪声环境作业人员听力状况调查[J].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2013,21(5):532-534.

作者介绍:雷钫普(1982-),女,主管医师,lc3966@sina.com,现从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