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小文(《有产阶级的法律》,载《法学家茶座》第五期)中,我提到M先生是怎样在美国法学院“修炼”的。从中发挥,我提到了法律教育和法律本身如何是一项有产阶级的事业,而且,作为无产阶级的我们,同样需要这种法律,这是一种吊诡。
法学家茶座
200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