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笔谈4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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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敛钱聚众到聚众谋反,仅一步之遥。秘密教门内部的日常活动不外是搞一些传授经文、设坛扶乩、焚表吞符、降神过阴、巫术迷信,以及念咒、气功、静坐、拳棒习武等。教首们用上述手段吸引、发展门徒,并借师徒关系、地域关系建立蛛网式联系,从而发展了大批徒众,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叛乱的出现就不可避免。确实,清中叶以前,许多大小不等的起事、起义都与秘密教门有着直接间接的联系。清中叶以后,经常发生的社会动乱大部分是由秘密社会尤其是会党发动的。秘密社会的成员与主流社会决裂的原因,往往是出于个人的边缘地位、不幸遭遇、野心或个性。以往,学者们着重于梳理秘密社会源流(纵向),今后,有必要与乡村社会实际相结合,着力探索秘密社会的生存环境及与社会变迁的关系。

三 “乡村边缘群体”与社会变迁

传统乡村社会的理想境界是“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杜甫),一旦进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社会矛盾尖锐时期,边缘群体大量产生,社会危机与变迁就难以避免了。

费孝通在其《乡土中国》一书中说过:“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边缘群体永远是社会变化尤其是灾难中最容易受伤害、也最容易制造动乱的人群,他们的大量产生,与社会变迁有极大的关系。社会学理论认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主流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视指向也可能扩散。犹如经济学上的“水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社会隐患。乡村边缘群体包含至广,举凡一切身无恒业之辈均属此类,他们因为“身无恒业”,又要谋生,不得不在社会上四处奔走,流动求生。他们被主流社会所排挤、抛弃,生活于社会的边缘、下层,为了在社会上生存,往往分门别类,形成一定的行当,或者依照所从事的行当结成一定的团体,尤有甚者,为种种秘密社会,他们都有独特的入会仪式、联络方法和严格的赏罚规章。在团体内部形成极大的凝聚力和保密性,其特异的隐语暗号、活动及传会传教仪式,很难为人识破,身上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

乡村边缘群体为生活所迫,只能从事种种为一般人所轻视、不齿甚至无法容忍的卖艺、卖身、乞讨、迷信、欺骗、暴力等活动,这类人良莠杂处.不少人欺骗讹诈,耍蛮使横,流氓成性,桀骜不驯.呼朋引类,劫掠窝赃,欺行霸市,直至杀人越货,竖旗起事,带有很大的社会破坏性。秘密社会乃是典型,其异端思想和非法活动,尤其是经常发动反政府的起事起义,对主流社会尤其是政府构成很大威胁。宋代的王质在其《论镇盗疏》中分析道:“盗贼之所出者有三,一日饥民,二日愚民,三日奸民。饥民求生,愚民求福,奸民求利,其初皆生于有所避,有所慕,而要其情之所终,则有可返者,有不可返者。可返者饥民,不可返者愚民、奸民也。何者?饥民之为盗,非有所大欲也,无可生之计,是以为冒死之策,而其心未尝不好生恶死也。……惟夫愚民之求福也无厌。求之于佛者而以为未足,又转而求之于鬼神;求之于鬼神而以为未足,故左道惑人焉。则是食菜事魔者,盖生于愚民求福之无厌也,奸民之求利也无已。……求福之无厌、求利之无已,是心易入而难出,易聚而难散。”明清时期,在许多乡村地区,巫婆、神汉十分活跃,跳神、走阴、关亡、圆光、扶乩等事象往往为人们熟知并信奉。秘密社会中的许多教首会首、骨干大多通晓此类法术,或者本身就是巫师出身,他们借沟通人神之术,代天言事,以乡村边缘群体为基础,引人入教人会,引人造反,“愚夫愚妇”,往往翕然信从。

乡村边缘群体的大量出现,实为社会危机的显现,这时,主流群体也容易边缘化,或曰异化,预示着旧的秩序即将打破。美国历史学家杜赞奇在研究民国华北乡村问题时发现,随着地方乡绅从传统的乡村自治中退出,农村政治领域出现了真空,地方恶势力进入乡村政治之中.这些地头蛇、恶霸、行霸、地痞、无赖等为非作歹之徒与地方政府官员结成同盟,一方面,他们帮助地方政府盘剥农民,为国家搜刮资源,似乎是强化了国家能力。另一方面,他们也利用与政府的联姻,借为国家征收税费为名中饱私囊、横行乡里、欺压良善.造成国家政治经济资源的流失,许多地方政府官员逐渐放弃了原有的政治角色,蜕变成身着官服的恶势力.不是管理服务农民,而是渔肉农民。杜赞奇把这种国家能力貌似增强实则衰退的矛盾现象称为“内卷化”即国家退化。事实上,政权的“内卷化”是从结构上架空了中央政府,使中央政府失去了对地方政府的有效控制,并最终丧失对农村社会的控制能力。在中国历史的不同时期,“内卷化”的表现形式不同,其结果都是一样的。

我们发现,一方面,乡村边缘群体参与“内卷”,使正常秩序异化;另一方面,更常见的情况是“离心”。乡村边缘群体往往领导和参与各种反抗斗争,在行动中体现出游民无产者的破坏性,不但在“民变”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抢、砸、烧、杀行为,而且在“民变”之后,许多人因官府追拿,往往被迫遁入山林湖泽为匪,如江淮盐枭、东北马贼、陕洛刀客、云贵川的棒客、闽浙两广的土匪与海盗,都与这些“民变”有密切关系(参见刘平《清末农村“民变”散论》,载《江苏社会 科学 》1993年第5期)。封建政府的残酷压迫,造成了社会贫困、农民的反抗与乡村边缘群体的反抗互相交织,反过来又加速了封建统治的瓦解。

因此,我们在着力关注乡村经济关系、阶级阶层、人口流动、民风民俗等问题的同时.认真探讨乡村边缘群体问题,对于我们加深对乡村史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介] 刘平(1962—),男,江苏苏州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社会史、中国秘密社会史研究。

早在20世纪20年代,刊登在《东方杂志》上的《农民 问题 与 中国 之将来》文中写道:中国的农民、农业、 农村 是“一个难以索解的谜”,“把这个谜猜透了,中国的将来,也就决定一大半了”。①这话不无道理。农业是国民 经济 的基础,其状况如何,关系到整个经济的 发展 、政权的巩固、 社会 的稳定。中国经济史表明,大凡农业发展,近代 工业 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就繁荣,政权就巩固,社会就稳定;反之,国民经济就徘徊不前,政权就会动摇,社会就动荡不宁。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中,革命和建设的成就。 理论 的重大突破和创新,都与认真 研究 和正确认识中国的三农问题密不可分。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特色是用马克思主义这把钥匙解开了中国农村这一社会经济之谜,建立农村根据地、领导以农民为主的革命战争,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夺取全国胜利。邓小平理论也是始于农村改革。“三个代表”思想要求研究占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的根本利益而代表之。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四化,就必须认真研究作为四化重要 内容 和基础的农业 现代 化发展的道路, 总结 其经验教训,以为借鉴;要实现经济学理论创新,也必须深入研究这个问题。但对于这个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长期缺乏深入系统研究;现有的国内外论著大多讨论这个问题的某一方面,有的讨论农业结构问题,有的讨论农村商 ① 《东方杂志》第24卷第16号,1927年8月25日。品经济与市场问题。在《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近代中国农业结构、商品经济与农村市场》 (商务印书馆2000年)一书中我们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较深入、系统研究,并将其与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联系起来,做整体考察。但言犹未尽,一是未深入研究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本书论述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 影响 时,虽涉及到这一问题,但未予深究;二是未深入研究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本人参加的财政部主编的《中国农民负担史》(4卷,中国财经出版社1994年出齐),虽然“着重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上,总结处理(农民)负担问题的 历史 经验教训”.但该书主要是从财政税收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从农业现代化的视角研究这个问题,而《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一书,则是由于篇幅的限制,未涉及此问题。国内外学者在研究农民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时或片面夸大农产品商品化的积极作用,认为中国近代农民的收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加;或只强调其消极作用,提出所谓”没有发展的增长”、“过密化”等概念。国内、特别是国外学者多不涉及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如约翰劳斯·卜凯就曾明确表示他不准备“从农民和其他社会阶级之间的 政治 、经济和社会关系而考虑未来所谓土地问题”。但这些问题又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农业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最终目的。国家和市场又是影响农民收入的两个重要因素。

从历史上看,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需要处理好国家、市场与农民的关系。

1.农民与市场的关系。市场化是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乃至主要标志。希克斯《经济史理论》把从习俗和指令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演进看成是“整个世界”、“整个人类历史”经济发展的“根本趋势”和“ 规律 ”。①农民自古即与市场发生关系,且日益密切,一般情况下,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是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的,但如希克斯所说,也“有例外”,即在特殊情况下,如中国近代,由于农民受帝国主义不等价交换剥削,中国农村市场化和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并未惠及广大农民。近代世界市场的发展造就了一小批富国和一大批穷国,近代中国农村市场化的进展,使一小部分农民发财致富,而大部分相对贫困。中外经济史表明,市场的作用具有两面性,它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挑战。中国农民如何趋利避害,抓住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所带来的有利时机,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竞争力,增加收入,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使自己富裕起来,以迎接来自世界的挑战,使中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第一个问题。

2.农民与国家的关系。道格拉斯·C·诺斯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②国家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中国经济增长和现代化,不能只是泛泛而论。党中央在十五计划建议的说明中提出:“实行轻徭薄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否则,“农民的积极

性势必受到严重损害,农业这个基础就有动摇的危险,不仅会影响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而且会影响国民经济全局”。这是从实际出发而又吸取了历史经验教训的英明决策。中国历史表明,大抵在一个王朝初期,吸收前期向农民过度征收税赋而引起农民起义、导致灭亡的教训,实行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政策,从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而到中后期,又多实行横征暴敛政策,从而使民不聊生、流离失所,以至于农民起义,再次推翻当权者。轻徭薄赋、生产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横征暴敛、生产衰落、农民收入减少、生活恶化、农民战争爆发、政权被推翻……中国历史上这种循环往复的现象说明,国家向农民征收要适度,农民负担要合理,否则,是很危险的。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中国历史上,而且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农民对国家的负担占其收入的百分之几算是“轻徭薄赋”,合理负担呢 ?“度”是什么呢?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第二个问题。

3.国家与市场关系。国家不干预市场不行,过度干预也不行,要适度干预市场。我在《中国历史上国家干预市场问题的考察》中提出了国家适度干预市场的五个要点:第一,要寻求国家干预与市场两者的有机结合;第二,干预方向要正确;第三,干预范围要适当,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第四,干预方式要适当;第五,干预时机要合适。那么国家适度干预市场,还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4.国家、市场、农民的三角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定位为: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农民;国家领导农民,代表农民根本利益;农民是市场主体,国家的根基;农民关系到市场的发育水平,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命运。具体说要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家如何适度干预市场;第二,市场如何积极引导农民;第三,农民如何适应市场的需求;第四,国家如何减轻农民负担;第五,农民如何为国家多做贡献。其目的是实现国家、市场、农民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以达到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农民富裕、国家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