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何汉敬《正教真诠序》,载王岱舆著、余振贵点校《正教真诠》,宁夏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5。
[39] 金世和《清真大学序》,载王岱舆著、余振贵点校《清真大学》,宁夏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227。
[40] 刘智《天方典礼自序》,纳文波译注《天方典礼译注》,云南民族出版社,1990年,页24。
[41] 唐顺之《禆编》卷五十四《论回回历》,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953册,页257。
[42] 梅文鼎《吴绮园……即席沾韵》诗前注,《绩学堂诗钞》卷三,乾隆年承学堂刊本。
[43] 梅文鼎《古今历法通考提要》,《勿庵历算书目》,知不足斋丛书本。
[44] 刘钝《梅文鼎――积学参微的历算名家》,载李醒民编《科学巨星》六,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页153-154。
[45] 梅文鼎的原文是:“太史公言,幽厉之时,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夸翟,盖避乱逃咎,不掸远涉殊方,固有挟其书器而长征者矣。(如《鲁论》载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故外域亦有律吕音乐之传。历官假遁,而历术远传,亦如此耳。又如《传》言,夏衰不窋失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厥后公刘迁邠,太王迁歧,文王迁丰,渐徙内地,而孟子犹称文王为西夷之人。夫不窋为后稷,乃农官也。夏之衰而遂失官,窜于戎翟,然则羲和之苗裔,屡经夏商之丧乱,而流离播迁,当亦有之。太史公独举幽厉,盖言其甚者耳。)然远国之能言历术者多在西域,则亦有故。《尧典》言‘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教授人时’,此天子百官在都城者,盖其伯也。又命其仲叔分宅四方,以测二分二至之日景,即测里差之法也。羲仲宅嵎夷,曰睗谷,即今登莱海隅之地;羲叔宅南交,则交趾国也。此东、南二处皆滨大海,故以为限。又和叔宅朔方,曰幽都,今口外朔方之地也,地极冷,冬至于此测日短之景,不可更北,故即以此为限。独和仲宅西,曰昧谷,但言西而不限以地名,其地既无大海之阻,又自东而西气候略同内地,无极北严凝之畏。当是时,唐虞之声教四讫,和仲既奉帝命测验,可以西则更西,远人慕德景从,或有得其一言之指授、一事之留传,亦即有以开其知觉之路。”见梅文鼎《历学疑问补》卷一,《梅氏丛书辑要》卷四十九,乾隆年承学堂刊本。
[46] 梅珏成在《明史馆呈总裁》的报告中提到“《历志》半系先祖之稿”,见梅珏成《操缦卮言》,《梅氏丛书辑要》卷六十二,乾隆年承学堂刊本。
[47] 梅珏成在《明史历志附载西洋法论》一文中引述:“先臣梅文鼎曰,远国之言历法者,多在西域,而东、南、北无闻。(唐之九执历,元之万年历,及洪武间所译回回历,皆西域也。)盖尧命羲和仲叔分宅四方,而羲仲【承学堂刊本作“羲和”,误】、羲叔、和叔则以嵎夷、南交、朔方为限,独和仲曰宅西而不限以地,岂非当时声教之西被者远哉?至于周末,畴人子弟分散,西域、天方诸国接壤天陲,非若东、南有大海之阻,又无极北严凝之畏,则抱书器而西征,势固便也。臣惟欧罗巴在回回西,其风俗相类而好奇喜新竞胜之习过之。故其历法与回回同源而世世增修,遂非回回所及,亦其好胜之俗为之也。曦和既失其守,古籍之可见者仅有《周髀》。而西人诨盖通宪之器、寒热五带之说、地圆之理、正方之法,皆不能出《周髀》范围,亦可知其源流之所自矣。夫旁搜博采,以续千百年之坠绪,亦礼失求野之意也。故备而论之。” 见梅珏成《操缦卮言》,《梅氏丛书辑要》卷六十二,乾隆年承学堂刊本。
[48] 《明史》卷三十一《历志》,页7845,上海《二十五史》版。
[49] 明末熊明遇在《格致草·自叙》中也表达过类似思想,其文为:“上古之时,六符不失其官,重黎氏叙天地而别其分主。其后三苗复九黎之乱德,重黎子孙窜乎西域,故今天官之学,裔土有专门。” 从措辞和辩护的手法上来看,梅氏祖孙以至《明史·历志》同唐顺之更为接近。此外,唐順之《禆编》还有《论夷乐西戎独多》,而梅氏也有“外域亦有律吕音乐之传”的解释,同注[41],页764-765,以及注[45]圆括号内的句子。
[50] 利玛窦《上大明皇帝贡献土物奏》,引文参见朱维铮主编《利玛窦中文著译集》,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01年,页282-283。按此奏题写的日期为“万历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合当公历1601年1月27日。
[51] 利玛窦《坤舆万国全图跋》,引文同上书,页226。
[52] 徐光启《跋二十五言》,引文同上书,页174-175。
[53] 利玛窦《述文赠幼博程子》,引文同上书,页315。按利氏注此文成于“万历三十三年岁次乙巳腊月朔”,合当公历1606年1月9日。
[54] 利玛窦《天主实义》上卷第二篇,引文同上书,页25-26。
[55] 这里可举一例来说明,《天主实义》下卷第六篇称:“吾西国古经载,昔天主开辟天地,即生一男名亚党,一女名阨袜,是为世人之祖,而不书伏羲、神农二帝。吾以此观之,可证当时果有亚党、阨袜二人,然而不可证其后之无伏羲、神农二帝也。若自中国之书观之,可证古有伏羲、神农于中国,而不可证无亚党、阨袜二祖也。不然,禹迹不写大西诸国,可谓天下无大西诸国哉?故儒书虽未明辩天堂地狱之理,然不宜因而不信也。”对于研习过修辞学和雄辩术的利玛窦来说,以上辩辞实在不算高明,因为这里的“亚党、阨袜”完全可以与“伏羲、神农”(或盘古、女娲)易位而得到另外的结论,所以笔者称“《圣经》的权威性”是利玛窦可以“适应”的底线。引文同上书,页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