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色彩构成之音乐韵律美(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11
/ 1
 “各门艺术同出一源。因此,凡艺术都大同小异。”这是抽象绘画鼻祖康定斯基的艺术观点,从中我们可看出他的思想已远远超过了单纯绘画的范畴。在他的作品中我们既能感受到点、线、面、色的美,也能分享到音乐旋律的美。康定斯基可称为绘画与音乐的最佳融合者。那么,在高校设计专业色彩构成教学中,是否能渗透一些音乐的美感教育,在色彩构成中体现声音、音乐的听觉美?因为,一个优秀的设计家可把听到的声音或对音乐的通感,经过感悟、联想后,创造性地用色彩、线条和图形表现出来。这是一个音乐与设计的撞击过程,也是设计理念更人文、更富内涵的升华过程。
  
  一、色彩与音乐的融通关系
  
  有一位音乐家曾和一些画家、设计家做过这样的尝试,即先由画家即兴作画,再由他本人(音乐家)即兴作曲,再由设计家即兴创意……如此继续反复几次,可以构成奥妙无穷的“气场循环”。我们从这一“行为艺术”中,可领悟到音乐与设计皆是通过听觉和视觉传递美感的,它们之间在听觉和视觉上有着强烈的情感共振和形式上的融通关系。
  色彩构成是高校设计专业的基础课,学生通过学习能感受到色彩丰富的表现性和色彩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色彩还助人们识别对象,从曾经见过的形象中去想象从未直接接触过的形象。总之,色彩的物理刺激直接导致人的某些心理体验,然后又产生知觉中其他感受,以至形成一连串的心理效应。所以,色彩构成中所涵盖的点、线、面都是富有张力的生命体,不同的色彩和不同的色彩构成表现形式能营造出不同的视觉效果。音乐的内涵,亦是人类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音乐语言是由音乐的各种要素旋律、节奏、音色、和声等组成的,音乐中的每首乐曲,每一个音符都有着它自己的魂灵。它是充满灵性的,只有具备文化、具备天性、具备敏感心灵的人才能感受它、体验它,进而表现它。从这一点看,音乐与设计在价值定位上是很有共同点的。
  形式融通在于,视觉与听觉艺术都是易于抽象化的语言。色彩构成能产生声音、音乐的抽象美。那么,色彩构成的人性化表现更是具有较大的抽象展示空间的,声音虽不能与它本身的发源体相脱离,但由于人的声音是有个性的,人的声音还由于环境、心情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由此,我们可以减弱发音本体的印象,把注意力引向其抽象性的表现上。如声音的高低可用色彩的明、暗程度来表示,高的音具有明亮感,低的音具有黑暗感,吐词清晰的声音用纯度高的色彩表现,含糊的声音用纯度低的色彩表现。而作为艺术作品的音乐,我们可以感受声音本身音色和力度上的强弱变化。因为声音的强弱变化、速度快慢是阐释乐意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色彩构成中如何表现音乐的韵律美
  
  色彩构成练习中要渗透和表现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只有当几个音或音群组成的旋律线条结合起来,并产生与之相应的节奏和调性,才能表现一定乐感。其中,节奏是作为完形来把握的。在旋律中由于有一个音在发生变化的印象,所以先后出现的音能保持一种连续存在性。这就是音乐的“冲击力”。当然,马克思说过:“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他们来说不是对象。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培养自己的审美。”①而优秀的设计师受到音乐的震撼和启发后,会抓住对音乐的主要感受,体会乐曲是抒情的、轻快的或是凄凉的、忧伤的……同时还要觉察乐曲的创作背景和音乐家的个性和风格,力求达到一种与音乐家创作时十分相似的情感境界。我们知道点是一个跃动的因子,在音乐视觉化的平面设计中,它的表现形式是丰富的。它的大小形态是随着音响的高低变化而变化的。线是二点之间的移动形成的。音乐中只要有“声部”间的横向运动,无论低声部,中声部,高声部,只要音的点在连续在进行在运动,即成了自身的“线”。在平面设计作品中,线的长短、粗细、曲直、浓淡和线的方向还能体现人类丰富的情感和审美情趣。平面设计中“面”的形态可分为几何形、有机形、徒手形和意外不规则形。而音乐中的“和声学”就是随着“面之乐”的发展而兴盛起来的。这些“面”的形态是决定音乐主旋律的重要因素。在设计师眼里音乐与平面设计都有和谐的比例,音乐的和声美就是设计的形态美,不同形态的“面”能给人以迥然的视觉观感和心理影响。所以设计师以“面”来体现对音乐的通感,起到一个整体控制的作用。同时我们还能把对乐曲的通感用色彩三要素来表现,高亢激越的乐曲有一种振奋精神的感觉,可用高明度鲜亮的色彩表现;嘈杂不和谐的音乐则有一种不鲜明的浑浊感,可用纯度较低的色彩来表现;而情感变化丰富、华美的乐章则用丰富的色相来体现。炽热奔放的乐曲可用暖色表现,神秘悠远的乐曲可用冷色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