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防范村镇银行破产风险(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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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破产的村镇银行交给地方政府处理?这是一种选择。但如果那样做的话,村镇银行的经营和高管任命也将受地方政府影响,村镇银行和其他农信社、农商行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并有可能成为一家人,这不利于增强农村金融体系的竞争。
  
  我认为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在监管部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将村镇银行列入存款保险制度的首批试点范围。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就意味着,作为一个国家金融安全网重要组成部分的存款保险制度,将逐渐在我国建立起来。这是我国金融体制的重大改革,影响深远。慎重起见,需要在试点中逐步推广。村镇银行作为全新的银行,可以首先纳入存款保险制度的试点范围。这是因为村镇银行作为新生的小银行,影响面小,没有历史包袱,不受条条块块因素的制约。拿村镇银行搞试点,即便失败了也不会引发金融危机,还可以为我国全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积累经验。
  
  村镇银行有了存款保险制度这把“保护伞”,可大大提高其自身的公信度和社会认可度。因为村镇银行发展的第一步,是要让公众放心地在你那里存款。在存款领域,村镇银行面对的竞争对手是工、农、中、建四大行、邮政储蓄和农信社,这些大银行不仅都经营多年,其国字号背景更是让老百姓心里觉得踏实。现在新成立的村镇银行网点少,其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一些农民认为村镇银行是私营老板个人的银行,有的甚至将其看做农村合作基金会,不敢到村镇银行办理存款等业务。“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村镇银行连老百姓的存款都吸收不来,那就真的离破产不远了。由此可见,存款保险制度对于新生的村镇银行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另外,村镇银行的市场在农村,服务对象是“三农”,开展的涉农业务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国家应该出台鼓励和支持村镇银行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比如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支农再贷款政策和信贷担保体系等,为村镇银行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