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值卡管理机制需创新(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8
/ 1
 三、储值卡管理机制需创新

  (一)储值卡的定位

  鉴于储值卡存在的诸多问题,对储值卡的规范管理已迫在眉睫,但对储值卡的定义、性质等问题尚未有公论。本文认为,储值卡的本质是支付工具,储值卡在结算理论上的定位是新的电子化结算体系。

  首先,储值卡是利用“支付手段的电子化”进行的支付服务。“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实际上是对货币价值的电子化,使用者持有的电子货币,即记忆在电子设备中的数据本身是有“价值”的,通过对它的交换或者增减完成结算,储值卡无疑属于电子化的支付手段。

  其次,储值卡不能代替现金货币或存款货币,而是把现金货币或存款货币这些支付手段,以电子化方法传递、转移实现结算。另外,储值卡为完成结算而必备的应用力,完全依赖于人民币等现金货币或存款货币,没有独立的信用创造力。因此,储值卡在结算理论上的定位是新的电子化结算体系。

  (二)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储值卡的本质是支付工具,但目前看来,牵头组织对其检查、管理的却是各级地方政府的纠风办,这种管理机制值得反思。

  消费储值模式已成为一种新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购物卡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支付手段和消费方式,储值卡业务的发展势在必然。对于目前储值卡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应采取兴利除弊的态度,疏防并举,而不是简单、武断地封杀。

  1.加强储值卡业务法规建设工作。首先,人民银行应对《中国人民银行法》提及的“代币票券”作清晰的界定,从而明确储值卡发行的范围;第二,修改《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尽快对储值卡的概念、功能、使用范围、对象进行重新定义。储值卡有必要打破只限银行发行的局限,从支付卡的角度来予以定位和管理。第三,国务院纠风办公室、财政部、人民银行重新磋商,根据目前社会、经济、金融环境,对原下发的《紧急通知》和《通知》作修订或补充说明,为储值卡纳入规范管理做准备。

  2.完善市场管理规则。除了纠风办节日期间的抽查,目前储值卡管理基本处于真空现状。储值卡作为一种电子货币和支付结算工具,如不加以规范,将影响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和支付结算秩序,因此建议将储值卡纳入金融管理体系。央行作为支付体系的管理者应会同有关部门一方面制定统一的市场运行规则,界定各方定义及其对应的权利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加强对储值卡的管理,制订行业管理制度,规范储值卡的发行和使用,防止储值卡对货币发行、金融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央行还应制定对储值卡的资金清算管理规定,保证储值卡资金清算的安全。

  3.设立市场准入机制。鉴于储值卡发卡机构具备的类金融机构性质,必须有较强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控制和处理能力,因此储值卡的发行必须引入市场准入机制,市场准入的基本标准应该是机构的资信状况、资金实力、资产负债、经营业绩、技术实力、风险管理水平等指标。

  4.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一方面储值卡作为新兴的业务品种游走于政策监管的边缘,势必产生潜在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储值卡涉嫌成为行贿、受贿、逃税等行为的温床,国务院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储值卡的发行、流通、清算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同时人民银行肩负金融稳定的职能,更应依法主动、提前介入,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储值卡潜在的系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