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
一是扩大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除为国家粮棉油储备提供资金支持外,还应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
二是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
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十基地十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对其信贷实行营业税减半征收和所得税减免政策。
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应尽的法定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
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允许邮政储蓄银行与农信社或农发行签订大额协议存款,将资金交由农信社或农发行投入农业或农村地区。
2、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
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