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2月9日,农历己亥年十一月初十。这是极其普通的一个冬日。
麻状元胡同4号(现群力胡同11号)的南屋里间,是当时西城公安分局厂桥派出所的户籍办公室。这是一间极其普通的小平房,内勤民警吴静深每天就在这里工作。
这天上午9点多钟,屋里只剩下吴静深一人,他正伏在办公桌上整理户籍资料。随着几声轻轻的敲门声,两个男人推门进了屋。
走在前面的高个子老人身着翻领大衣,黑瘦的脸上架着一副深度眼镜,跟在他身后的男子年纪稍小一些。
“您有什么事?”吴静深马上热情地从桌后站了起来。
“我们来办户口。”声调也是轻轻的。
高个子老人走上前来先给吴静深深深地鞠了一躬,双手将一张纸郑重地呈送到他的面前,然后毕恭毕敬地站在一边。吴静深一面请二人坐下说话,一面接过证明。
不看也罢,这一看,他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但见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特救通知书
1959年度数字011号
遵照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本院对在押的伪满洲国战争罪犯爱新觉罗·溥仪进行了审查。
罪犯爱新觉罗·溥仪,男性,五十四岁,满族,北京市人。该犯关押已经满十年,在关押期间,经过劳动改追和思想教育,已经有确实改恶从善的表现,符合特赦令第一条的规定,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四日
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人就是“大清帝国宣统皇帝”、“大满洲皇帝”溥仪吗?就是5天前蒙受特赦的伪满洲国战争罪犯爱新觉罗·溥仪吗?
溥仪满脸安详地坐在自己的对面,吴静深无论如何也没法把“龙颜”二字与面前这个人连在一起。哪像皇帝,文弱得倒有几分像教书先生,薄薄的分头,清矍的脸黑黑的。
事后得知,跟在溥仪身后的是他的堂弟溥俭。
吴静深打开户籍底簿,边问边写还边找问候话说。热情问候上门的群众已经成了那会儿每个警察的习惯,这叫“融通”。
溥仪的户口落到了他的胞妹——“五格格”金韫馨家,在前井胡同6号。
吴静深一项一项地问,溥仪一项一项地答。
当问到婚姻状况时,话一出口,吴静深顿觉有点儿不妥,他的情况实在特殊,让他怎么说呢?溥仪也是一时语塞。
“怎么说呐,我的妻子死的死了,离的离了。”
“最后一个呢?”
“最后一个是离婚。”
吴静深便在婚姻一栏内填上了“离婚”二字。
当时户籍底簿上每个居民的填写内容共29项。吴静深共给溥仪填写了与户主关系、姓名、性别等17项,这是必填项目。另外还有12个项目,如:家庭出身、个人成分、宗教信仰、特长、服务处所、生活来源等等,吴静深又犯了难。就说“个人成分”吧,总不能填上“皇帝”二字呀,可不填这二字又填什么呢?幸好这些不是必填项目,吴静深没有问也没有填。
不到半小时,吴静深把办好的居民户口簿双手递给了溥仪。溥仪接过来,深深地给吴静深鞠了第二个躬。
(摘自《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