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述2008年中国人的公共生活,群体性事件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在这个不同寻常的年份里,11月尤其不平静。从月初开始,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引发“涟漪效应”,同一个月内,甘肃永登、海南三亚、福建莆田、广东汕头等地也先后发生出租车司机停运事件。“的哥”无疑是这个年度具有代表性的利益群体之一。
相较于出租车司机的“温柔抗争”,2008年带有更多暴力色彩,甚至引发警民冲突的群体性事件也集中爆发。瓮安事件,孟连事件,陇南事件,还有深圳袭警事件,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折射出地方治理中“预警机制不预警、应急机制不应急”的痼疾,可以说,直到目前,基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方法尚付之阙如。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挑战
2008年发生的众多群体性事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另一类就是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从地方政府应对能力来看,显然在前者的处置和驾驭上更加从容,而对于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处理则显得力不从心。
那么,什么是无直接利益冲突?它给基层治理带来哪些挑战?
如果仔细观察瓮安事件、孟连事件以及陇南事件,就会发现一个特殊现象,那就是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危机管理学家将其称为“无直接利益冲突”。
在瓮安,那些推翻警车、焚烧县政府办公大楼的人,绝大多数与溺水身亡的女中学生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同样在陇南事件中,与当地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的,也未必都是行政中心搬迁的利益受损者。
直接利益冲突与无直接利益冲突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由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具体利益问题引发,例如出租车司机罢运;而后者只是借助一个“导火索”发泄不满情绪,其本身的利益诉求是模糊和不确定的,例如陇南警民冲突。
对基层政府来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挑战首先在于其无法预测性。一场普通的纠纷,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甚至行政机关搬迁,都可能因处置不慎酿成一场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发泄。这种社会隐性矛盾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了基层政府预警、处置的难度。
其次,政府缺乏利益调节的有效“抓手”。直接利益群体性冲突的解决不难,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诉求,可以通过降低公司管理费用,提高燃油补贴等办法满足;下岗问题、土地征用补偿问题也都可以通过国家法律和政策途径进行解决。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发生,基于一种社会心态,让这类冲突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有效应对措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直接利益冲突带来的社会影响就更深刻、更广泛。
有专家指出,“无直接利益冲突”源于终极意义上的“利益冲突”。只不过,这种利益冲突不是以“积极维权”的姿态从正面发力,而是以“消极维权”的姿态从侧面出击。所以,“表达、发泄一种情绪”只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假象,本质上还是要追求一种利益。因此,对具体的冲突事件的个案处理,只能治标,治本之策还有赖于一个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格局的形成。
一组公开报道的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直保持上升势头:1993年全国发生群体性事件还只有0.87万起,而2005年上升至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可以说,在每年近十万起的群体性事件中,政府需要更多应对智慧和策略。
那么,纵观2008年基层政府应对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表现,究竟得分几何?
体制性迟钝
“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这句2008年在坊间颇为流行的话,无疑是对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无情揶揄。
回顾2008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演进规律:起因很小——基层反应迟钝——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局面失控——震惊高层——迅速处置——事态平息。在冲突萌芽和聚集的初期,一些地方的基层党委政府对社会矛盾普遍表现出“体制性迟钝”,也犯了很多常识性的错误。
在政府危机管理早已成为显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正式实施的情况下,瓮安式的信息封堵就显得既“不合时宜”,又匪夷所思。在瓮安事件中,6月28日冲突发生后,为了不让“坏消息”大范围扩散,瓮安当地政府切断了网络信号,但是当地网民却用手机拍下照片,到几十公里外的邻县将信息发上网络。一夜之间,天涯论坛、新浪论坛、网易论坛以及各大网站博客上有关瓮安事件的帖子迅速增加,由于缺乏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传言起到了催化作用,社会不满情绪迅速发酵,很快演变为无法控制的冲突事件。
而在陇南信访引发的事件中,信访者最初也是按照体制内的途径进行利益申诉,但是对话渠道并不畅通。在最初的十多名上访人员要求与当地主要领导进行对话的要求被拒绝后,人们才开始从体制外的途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民意——民怨——民怒的演化,不是在一两天内完成的,但正是基层官员对民意的漫不经心,引发了社会舆情转向社会冲突,错过了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宝贵的机会。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地方官员对社会矛盾的反应迟钝?用学者的话说,这是一种体制性的迟钝,与现行干部考核任用、政绩评价体制有关。用老百姓的话说,干部只报喜不报忧,谈问题是“金字塔”,一级一级往上缩小,讲成绩是 “倒金字塔”,一级一级向上夸大。“小事不报告,大事先摆平再报告”,等摆不平被迫报告时,局面已经难以收拾,丧失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