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见赖早兴:《介绍贿赂罪取消论》,载《湖南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2]介绍贿赂罪在国外刑事立法中极为罕见从国外的立法经验来看,将介绍贿赂独立成罪的只有朝鲜、蒙古等少数几个国家,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以及旧中国刑法,介绍贿赂都没有独立成罪.我国新刑法中介绍贿赂罪的规定,来源于《苏俄刑法典》,但在苏联时代,关于介绍贿赂罪的成立范围也呈现出了由宽到窄的局面,[15]而1996年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则更是取消了介绍贿赂罪的规定。因此,国外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3]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42页.
[4]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42页.
[5]参见周道鸾、张军主编,《刑法罪名精释》,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927—928页.
[6]参见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7页.
[7]参见肖扬主编,《贿赂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278页.
[8]参见张明楷著,《刑法学》(下)法律出版社,19097年版,第930页.
[9]参见张明楷,《受贿罪的共犯》,在《法学研究》,2002年第1期,第42-47页.
[10]参见朱铁军,《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界限之分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1期,第44页.
[11]参见张健,《受贿罪中共同犯罪问题研究》,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判解》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42页.
[12]参见米朝晖,《共同受贿犯罪的若干问题》.
[13]米朝晖.《共同受贿犯罪的若干问题》
[14]米朝晖.《共同受贿犯罪的若干问题
(作者单位:密云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