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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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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与小灵通短信互通已成共识先通再及其余是重要形式
手机与小灵通短信互通已成共识先通再及其余是重要形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4-14
作者:
电子电信
>通信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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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信息产业部147号文件明确规定:运营商必须在2004年3月底实现全国范围内短消息互通,但时至今日,手机与小灵通短信互联仍然是雾中花、水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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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147号文件明确规定:运营商必须在2004年3月底实现全国范围内短消息互通,但时至今日,手机与小灵通短信互联仍然是雾中花、水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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