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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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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B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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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源产品增值税减收
部分资源产品增值税减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6-26
作者:
经济管理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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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就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加以明确,并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一,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按增值税应纳税税额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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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就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加以明确,并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一,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按增值税应纳税税额减半征收。
同系列内容
《投资北京》2004年B04期 - 部分资源产品增值税减收
200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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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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