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信用及其重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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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政府信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为此,必须进行政府信用的重构,使政府的行政手段从以政策为主转向以法律为主,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拘束,加强信用制度立法,建立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通过行政体制改革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严惩行政腐败,重树政府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