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内部法律关系解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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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户"确定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十几年后的又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农户"为主体.这些规定均以"农户"的经济属性(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属性(保障功能)为基点,从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强化"农户"权利的整体性,忽视乃至吞噬家庭成员个人权利的独立性,致使陷入诸多难解的矛盾中.只有正确界定"农户"内部法律关系,才能消解这些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