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流失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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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非转经”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将其占有的相对闲置或不需用的非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以投资、入股、出租出借等形式转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以盈利或收取收益为目的的经济行为.据有关资料统计,1996年全国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总额就达到335亿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3.19%,比1993年资产清查的183亿元,净增152亿元,增长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