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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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就是与我国政治体制相适应的,由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承担着监督除权力机关以外其他国家机关的执法、司法活动,发挥对整个国家政治体制运作的监督制约作用的法律监督制度.它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它地位突出,作用有效.当前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成为理论和实践中争论的热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一要坚持,二要完善已经成为共识,使司法体制改革与发展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总的发展方向.